一套完整的VI设计包括哪些内容
一、视觉基本要素设计 企业标志
企业标志,可分为企业自身的标志和商品标志。 企业标志特点: 其一,识别性。 其二,系统性。 其三,统一性。 其四,形象性。 其五,时代性。 企业标志设计作业流程:
调查企业经营实态、分析企业视觉设计现状,其具体包括如下现状:
其一,企业的理念精神内涵与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 其二,企业的营运范围、商品特性、服务性质等。 其三,企业的行销现状与市场占有率。 其四,企业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其五,企业经营者对整个形象战略及视觉识别风格的期望。
其六,企业相关竞争者和本行业特点的现状等。 1、确立明确的概念。 2、具体设计表现。
3、标志作业的缜密化:其一,标志细部的缜密化。其二,标志形态的数值化:一是方格化,二是比例尺寸标志法,三是圆弧角度标志法。其三,标志形态的多样化:
线条粗细的变化;正负形的变化;彩色与黑白的变化;各种点、线、面的变化(如空心体、网纹、点成面、线成面等);对应不同媒体的形态变更;缩小或
放大形态的变化。
企业标准字
企业标准字是将企业名称、企业商标名称略称、活动主题、广告语等进行整体组合而成的字体。 企业标准字特征:
其一,识别性。 基二,可读性。 其三,设计性。 其四,系统性。 企业标准字种类: 其一,企业名称标准字。 其二,产品或商标名称标准字。 其三,标志字体。 其四,广告性活动标准字。 企业命名或更名:
企业更名方案有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全面变更公司名称,包括现有标准字、标准色等基本视觉要素。
其二,部分变更或简化企业名称,同时推出新的标准字、标准色。 其三,阶段性变更。
其四,统一企业名称和商标品牌名称。
其五,在企业名称的标准字和标准色不变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开发出适应不同场合的变化形式,以求达到形式变化的感觉。 标准字制图法:
标准字制图法常用两种方法: 其一,方格表示法。
其二,直接标志法。
企业标准色
企业标准色,是指企业通过色彩的视知觉传达,设定反映企业独特的精神理念、组织机构、营运内容、市场营销与风格面貌的状态的色彩。
标准色的开发设定: 调查分析阶段:
其一,企业现有标准色的使用情况分析。
其二,公众对企业现有色的认识形象分析。 其三,竞争企业标准色的使用情况分析。 其四,公众对竞争企业标准色的认识形象分析。 其五,企业性质与标准色的关系分析。 其六,市场对企业标准色期望分析。
其七,宗教、民族、区域习惯等忌讳色彩分析。 概念设定阶段:
积极的、健康的、温暖的等(如红色);和谐的、温情的、任性的等(如橙色);明快的、希望的、轻薄的等(如黄色);成长的、和平的、清新的等(如绿色);诚信的、理智的、消极的等(如蓝色);高贵的、细腻的、神秘的等(如紫色);厚重的、古典的、恐怖的等(如黑色);洁净的、神圣的、苍白的等(如白色);平凡的、谦和的、中性的等(如灰色)。 色彩形象阶段:
通过对企业形象概念及相对应的色彩概念和关键语的设定,进一步确立相应的色彩形象表现系统。 模拟测试阶段:
其一,色彩具体物的联想、抽象感情的联想及嗜好等心理性调查。 其二,色彩视知觉、记忆度、注目性等生理性的效果测试。
其三,色彩在实施制作中,技术、材质、经济等到物理因素的分析评估。 色彩管理阶段:
本阶段主要是对企业标准色的使用,作出数值化的规范,如表色符号、印刷
色数值。 实施监督阶段:
对不同材质制作的标准色进行审定;对印刷品打样进行色彩校正;对商品色彩进行评估;其他使用情况的资料收集与整理等。 辅助图形
辅助图形是企业识别系统中的辅助性视觉要素,它包括企业造型、象征图案和版面编排等三个方面的设计。
1、企业造型(又称之为商业角色或吉祥物、商业标识画)的设计与应用: 企业造型是为了强化突出企业或产品的性格特征,而设计的漫画式人物、动物、植物、风景或其他非生命物等,作为企业的具体象征。 企业造型的应用:
其一,二维媒体,如印刷品等。 其二,三维媒体,如影视媒体。
其三,户外广告和POP广告等,如路牌、车体。
其四,企业公关物品和商品包装,如赠品等到。
2、企业象征图形的设计构成:象征图形不是纯装饰的图书馆案,是企业基本视觉要素的拓展联系。 企业象征图形的设计题材:
其一,以企业标志的造型为开发母体。
其二,以企业标志或企业理念的意义为开发母体。
3、版面编排设计:一般的版面包括天头、版心、地脚三大部分,编排的内容要素包括视觉识别系统中的基本要素组合、正文(文字和图)、企业造型等,它们处于版面的不同位置。
版面编排常用两种方式表示其结构: 其一,直接标示法。 其二,符号标志法。
企业视觉识别基本要素的组合方式
根据具体媒体的规格与排列方向,而设计的横排、竖排、大小、方向等不同形式的组合方式。
基本要素组合的内容:
其一,使目标从其背景或周围要素中脱离出来,而设定的空间最小规定值。
其二,企业标志同其他要素之间的比例尺寸、间距方向、位置关系等。 标志同其他要素的组合方式,常有以下形式: 一是标志同企业中文名称或略称的组合; 二是标志同品牌名称的组合;
三是标志同企业英文名称全称或略称的组合; 四是标志同企业名称或品牌名称及企业选型的组合;
五是标志同企业名称或品牌名称及企业宣传口号、广告语等的组合; 六是标志同企业名称及地址、电话号码等资讯的组合。 禁止组合规范:
其一,在规范的组合上增加其他造型符号。
其二,规范组合中的基本要素的大小、广告、色彩、位置等发生变换。 其三,基本要素被进行规范以外的外理,如标志加框、立体化、网线化等。
其四,规范组合被进行字距、字体变形、压扁、斜向等改变。 专用字体
专用字体包括现有标准字体和指定字体。 标准字体:
多用于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商标名称等。 指定字体:
常用于部门名称、设施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及其地址、广告内容、正式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