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生产如何科学安全施用农药
作者:朱强 王永克
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 2015年第5期
驻马店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朱强 王永克
当前,施用化学药剂仍是蔬菜生产中防治病虫害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但要做到安全高效科学合理,则必须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症下药
在充分了解农药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基础上,根据防治病虫害种类,使用合适的农药类型,做到对症下药。如杀虫剂中的胃毒剂对咀嚼式口器害虫有效,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无效。
在正确诊断农作物所发生的病害和虫害的基础上,还必须充分了解农药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此基础上选用合适的农药类型和剂型。如扑虱灵对白粉虱若虫有特效,而对蚜虫则基本无效;劈蚜雾对桃蚜有特效,对瓜类蚜虫则几乎没有效果;甲霜灵(瑞毒霉)对防治各种蔬菜霜霉病、疫病等效果显著,但对白粉病几乎无效。
还要注意的是,在防治保护地蔬菜病虫害时,为了降低棚内湿度,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选用烟雾剂或粉尘剂。而在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治瓜类蔬菜叶螨、白粉病最好不用硫制剂,因其容易产生药害。
二、把握最佳防治期
防治病虫害欲达最佳效果,必须根据病虫害的发生、危害规律和各病虫的防治指标确定相应的最佳防治期,做到适期用药。在多种病虫害同时发生时,要明确主要病虫及其发生动态,确定主治与兼治对象后再施药。而在蔬菜播种或移栽前的病虫害防治则宜应采取苗床和棚室消毒、土壤处理及药剂拌种等措施综合进行;当蚜虫、螨类等出现点片发生、白粉虱发生密度较低时宜采取局部施药。
一般情况下蔬菜施药应在上午,夏天则宜在下午5点后进行。
施药时还要确定植株不同部位标靶,进行针对性施药,这样才能达到及时控制病虫害发生、减少病原和虫口及尽量减少用药的目的。
三、提倡混配施药
混配施药应以保持原药有效成分或有增效作用,具有良好的物理性状为前提。如果混配不当,很可能“弄巧成拙”,不但起不到预期效果,还可能会引起作物药害及其他不良效果。
采用混合用药技术,主要是想达到一次施药控制多种病虫危害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各种中性农药可以互相混配,中性农药与酸性农药可以混配,酸性农药之间也可以混配,但碱性农药则不能随便与其他农药(包括碱性农药)混用;微生物杀虫剂(如Bt)也不能与杀菌剂及内吸性强的农药混用。
四、提倡交替轮换使用不同品种农药
为防止和减缓病虫对农药产生抗性,要交替和轮换使用农药,同一种类农药不要在同一种蔬菜作物上连续使用。在选择农药时,应注重选用化学结构不同,有效成分不同,作用机制不同以及有负交互抗性的农药品种。
五、严格控制药量和浓度
不同种类和不同生育阶段的蔬菜耐药性有差异,因而要根据农药的毒性及病虫害的发生情况,结合气候、苗情等因素分析,严格控制药量和浓度,防止造成药害及对天敌的杀伤,将病虫害控制在经济损失允许水平以下即可。如防治白粉病,对于抗病蔬菜品种或该病发生较轻时每667m2用药5g(有效成分)即可;而对于感病品种或偏重发生时则每667m2需要用药要
7~10g。当前蔬菜生产中提倡隐蔽施药(如拌种)或高效喷药(如低容量细雾喷施)等施药技术,和不同类型、种类的农药合理交替和轮换使用,可以有效提高药剂的利用率,减少施药次数,防止病虫产生抗药性,从而降低用药量和减轻对环境的污染。
六、要注意施药的安全间隔期
所谓的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的时间距收获期的天数,在采收之前应有一定的间隔期,这是为了防止蔬菜产品中残留农药,减少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重要环节。无公害和绿色蔬菜生产中必须严格按照此要求施药。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中规定了每种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一般在2~7d内,但也有间隔期在10d以上的。蔬菜喷药后一定要待降解到无残毒时,方可采收上市。多次采收的蔬菜,必须做到先采收后喷药,以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