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盟医养联盟发展研究
1、研究背景
国家明确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 2015年11月11日国家提出“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深化医改、应对老龄化、增进亿万家庭福祉的惠民举措,也能带动大量就业”。2015年11月18日国家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此外,《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指出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和《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等重要政策文件,都对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提出了明确要求,营造了医养结合发展的有利环境,为做好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2、我国现状
医养结合是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模式,其优势在于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为老人持续提供服务。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联合国预测,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将在2060年达到顶峰,达4.2亿人。来自全国老龄委的一组数据显示,到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市场消费规模会达到3.3万亿元,到2030年将近8.6万亿元,2040年该消费规模会达到17.5万亿元。中国的养老产业尤其是高端养老产业,将是目前以及未来较长时期内的一个投资主题,潜在需求庞大。 目前养老院不方便就医,医院里又不能养老,老年人一旦患病就不得不经常在家庭、医院和养老机构之间奔波,对老人及其家人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重负。在此背景下,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就成为必然。
3、广西与东盟现状
3.1广西的政策条件和自然条件。
在2011年,广西根据国家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将养生长寿健康产业作为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目前,广西已有巴马、东兰、凌云、上林、扶绥、东兴、永福、蒙山、金秀、昭平、岑溪、容县、阳朔等18个获得中国老年学学会认定的“中国长寿之乡”。其数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位居全国之首。广西百岁老人数量也排名全国前列,长寿已经成为广西的一张新名片。全国乃至世界各地的人们都慕名来到长寿之乡进行健康养生,带动了整个健康养生旅游的浪潮。
3.2东盟国家医疗产业发展现状
亚洲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医疗市场,而东盟十国中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在世界级医疗旅游目的地国全球排名中处于领先地位,医疗产业在为国家带来了丰厚经济收入的同时,也带动了此类国家酒店业、餐饮业、交通业、保险业、法律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迅猛发展。
4、广西—东盟医养联盟意义
广西与东盟医养产业的联盟可形成“养老+医疗”模式,依托广西本土优越的自然条件、“中国长寿之乡”口碑,利用南宁市东盟博览会的宣传优势,搭建养老产品的展示推介平台,筹办养老服务产业博览会。依托南宁市打造区域性国际物流基地,集聚全区养老产业资源要素,建设东盟老年用品生产和流通基地。在东盟国家医疗产业的带动影响下发展“广西-东盟医养”产业。
发展广西-东盟医养联盟产业的意义:一是医养业是新兴产业、朝阳产业,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广西与东盟两地区的优势可以加速发展广西的健康长寿产业以及东盟国家的医疗产业,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发展医养产业可以带动酒店业、餐饮业、交通业、保险业、法律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有利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有利于推广“文化养老、候鸟养老、康养结合”的养老模式,
使“广西-东盟”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业区域发展格局。
四是医养结合既有利于缓解现代年轻人在赡养老人的同时面对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也能满足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促进实现健康老龄化,同时还有利于盘活现有的健康和养老服务资源,创造就业岗位,拉动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发展,是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是通过医养产业的联盟,可以使得广西与东盟国家的关系更密切,促进两者的经济协调、多元化发展,带动广西的经济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