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X区XXX街道工作委员会XX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弘利教育)
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村(社区)党(总)支部负责。
三、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总支部)委员会;然后,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议上等额产生书记、副书记。
四、经中共×××乡(镇)党委批准,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由×人组成,委员候选人×名,差额×名,差额比例××%;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五、村(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经党员和村(居)民代表推荐与乡(镇)党委推荐,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乡(镇)党委考察
批准后,提交村(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凡是未经过审查考察、公示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六、选举时,实到会的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4/5,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票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填写。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之前的空格内画一个“О”;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之前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之前的空格内画一个“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
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九、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村(社区)党(总)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到会的党员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姓名笔画为序向大会公布,当选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请示乡(镇)党(工)委决定。
中共×××乡(镇)×××村(社区)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