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人 批准日期 重大危险源源长管理制度 审核人 生效日期 年3月 文件编号 批准人 版 本 -B-AH-62 A 年3月 1 目的
为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可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xx 有限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3 工作职责 3.1 源长工作职责
安委会主任(董事长)作为公司重大危险源总源长,是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1.1 重大危险源所在车间负责人作为公司重大危险源第一分源长,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负责。
3.1.2 生产、设备副总经理及安全总监作为公司重大危险源第二分源长,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负有领导责任。
3.1.3 设备、生产、安全环保等职能部室根据职责划分,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管理责任。
3.2总源长和分源长统称源长,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3.2.1组织开展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核销。
3.2.2组织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以及在线监测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包括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投用。
3.2.3组织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3.2.4为公司重大危险源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管理和操作人员,持续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3.2.5定期组织开展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运行和隐患治理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3.2.6负责公司重大危险源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安全管控,明确构成重大危险源动火、受限等特殊作业管理升级的要求,确保安全风险辨识到位、管控措施有效。
3.2.7组织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4 工作内容
4.1根据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公司整个生产装置区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划分要求,公司整个生产装置区为重大危险源总源,合成车间、甲烷车间、净化车间、造气车间为4个重大危险源分源,公司重大危险源总源长由安委会主任(董事长)担任,第一分源长由重大危险源属地车间主任担任,第二分源长由公司分管专业副总经理担任。
4.2在公司各装置区重大危险源周边显著位置设立源长公示牌,标明源长职责、重大危险源概况、安全管控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4.3源长每年组织修订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牵头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于在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中不尽责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并纳入安全绩效考核。
4.4源长每天对重大危险源检维修作业及特殊作业进行风险研判,确保安全作业。 4.5总源长每季度、分源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4.6总源长每月、分源长每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安全监控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4.7总源长每半年、分源长每季度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8总源长、分源长每年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避雷和静电接地装置、压力容器设备、管道、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定期进行检测,对检测不符合的应制定措施及整改方案、时间及责任人。 4.9公司建立“源长制”工作记录,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4.10其他工作内容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执行。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5.1 《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 〕89号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5.5 《 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6 记录
6.1 公司重大危险源源长公示牌 6.2 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表 6.3 公司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检查整改表 公司重大危险源源长工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