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班原则
1、公司原则上不鼓励员工无故加班,各部门、项目在工作计划时间节点内工作未完成而利用非法定工作时间完成的不算加班。
2、因工作进度计划需要、突发事件或负责人指定事项需继续工作者,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排并批准方能加班。董事长安排的工作加班,直接由董事长签署审批单。
3、同时为便于考勤管理,单次加班均需要填写《加班审批表》,人力资源部汇同《部门加班统计表》作为加班的最终确认依据。
二、加班申请流程
1、员工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应填写《加班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同意签字后,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实施加班。
2、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董事长口头安排或批准的应急性加班不能即时审批的,可在加班结束后次日补办加班手续。
3、如实际情况需要多人或多天加班,须附《加班计划明细表》,实行单次审批制。
三、加班费认定管理
经过以上流程申请、审批同意,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的,
可申请认定加班费用:
1、加班地点打卡,申请加班人员应在到达加班地点和离开加班地点时进行至少两次打卡,打卡地点与审批表所载地点不一致的按无效加班处理;
2、加班时间由加班审批表与日考勤结果对照确定,以人力资源部复核结果为准;
3、加班但未填写加班审批表或填写加班审批表而未打卡、打卡不全的,均作无效加班处理;
4、月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部门为单位将符合上述规定的加班情况进行统计、复核、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作为核算加班费的依据,迟交或不交的视为部门无加班情况;
5、人力资源部必须认真、客观、公正进行相关考勤作业,对考勤中发现的虚填假报行为,取消该员工当月加班费认定,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加班时间每周一统计并公示。
四、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红泉文旅职工加班履行工程管理部管理审批程序。
五、本办法自2***年*月*日起实施。
***有限公司 2***年*月*日
附件:
***有限公司 加班审批表 所属部门 岗位 加班地点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加班形式 预计加班时间 工作日加班 周末加班 法定假日加班 其他(请说明): 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加班事由 预计加班成果 部门 负责人
分管经理 注:本表格审批完成并交至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