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国际私法 自考小抄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第一章 绪论 内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规号出版物,1993年修订本)等。P.20 际统一。P.29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或称国范。这种规范的效力是产生涉外民事关系 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一般法理(或 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对统一国际私法际民事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的一个的法律冲突的前提条件。(2)冲突规范,一般法律原则)、公平与善良原则及特定学应作广义的理解,它既包括对传统国际私法律部门。P.1(选) 即在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时,指定应该适用者(或学派)的学说,亦可成为国际私法法的统一,也包括对实体民商法的国际统 简述涉外民事关系。P.2~P.3 哪一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的各种规范的的渊源,只看有关国家的法律或国际条约一。(本书取第三种观点)P.29 涉外民事关系是在民事关系的主体、总称。在今天,各国的国际私法仍以冲突是否有这样的明确授权。P.21 从19世纪末叶起,开始出现一些从事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规范为最基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3) 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应是主权原统一国际私法工作的有影响的国际组织。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如:统一实体规范,也称统一私法规范,指国则、平等互利原则、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其中,就统一冲突法与程序法而言,最有(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际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中直接调整涉外民和保护弱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P.21 成效、最有影响的当首推海牙国际私法会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无国籍人,有时也事关系的实体规范。(4)国际民事诉讼与 主权原则是国际公法上的最基本原议。从1893年第1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召可以是外国国家或国际组织。(2)作为民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范。在中国有一种观则,它要求我们必须承认和尊重每个国家开到1951年第7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财产或需点认为国际私法还应包括国内民法中那些在处理涉外经济、民事关系时的法律适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章程》,正式确立海牙要在外国实施或完成的行为。(3)作为民直接为调整涉外民事关系而制定的实体规和行使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独立自主的权国际私法会议作为一个常设的国际组织。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据以产生的范(或称“直接适用的法”)。 利。根据这一原则,任何主权国家都有权中国于1987年7月3日向荷兰政府交存了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在国际私法上所称 比尔主持编纂的1934年《美国冲突法通过国内立法或参与国际立法,规定自己对该会议章程的接受书,从而成为它的正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从广义上来讲的,实际重述》把国际私法定义为“每一个国家在的国际私法制度,当然各国亦应当遵守国式成员国。P.29~P.30 上是指民商事关系。它包括国际物权关系、处理某一法律问题时,决定是否应该承认际法的一些基本限制。P.22 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相并行的还有泛国际破产关系、国际信托关系、发生于国某一外国法律的效力的一个法律部门”。英 国际私法的发展史表明,只有在所涉美会议和美洲国家组织国际私法会议。际民商事领域的各种债权关系、国际知识国的戴西和戚希尔等都说国际私法是处理国家之间具有主权上完全平等的地位,并P.30

产权关系、国际婚姻家庭关系、国际财产涉外民事案件时解决管辖权、法律适用和彼此具有独立的立法和司法管辖权的情况 较之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和美洲国家组继承关系以及国际劳动关系等等。 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规范的总和。下,才会发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才有进织国际私法会议更具有世界规模的,是国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P.11 行法律选择的必要。国际私法许多冲突原际联盟和联合国。联合国中致力于国际私所涉各国立法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进行管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则与制度的产生和确立,也都直接受主权法统一工作的是它的“国际法委员会”,但辖而产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P.3 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原则的制约。P.22 一大缺陷是该委员会由国际公法专家组 国际私法在许多国家又被称为“法律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 平等互利原则在两个层面上发挥着重成。此外,尚有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冲突法”或“冲突法”。P.4 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要作用:第一,它要求各个国家在处理涉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等。P.30

简述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产生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外民事关系时,应从有利于发展国家平等 通过国际努力,在有关条约中制定的适用上的冲突的原因。P.4 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互利的经济交往关系出发,平等地对待各统一实体私法可称为“统一私法”或“统 (1)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门。P.12 国民商法,在可以而且需要适用外国法时一实体法”,也有称为“现代万民法”的。因素的民事关系;(2)所涉各国民法上的 国际私法的渊源除了国内立法和判例就应予以适用,要求承认外国当事人平等国际上专门从事统一私法工作的罗马“国规定不同;(3)司法权的独立;(4)国家这两个主要渊源外,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地位,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受到同等保护。际统一私法协会”具有显要地位。中国于为了发展对外民商事关系,必须承认内外也可能成为国际私法的渊源。此外,学说第二,要求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进行民事1985年7月23日正式接受该协会章程,国法律的平等,亦即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在国际私法的审判实践中也起着重要的作活动时,亦应建立平等互利的关系。P.23 并从1986年1月1日起正式成为其成员承认所涉外国法的域外效力。上述法律适用。P.12 根据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处理涉外民国。P.31

用上的冲突,实质上就是外国法律的域外 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商关系时,应兼顾中国国情及民商法的基 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曾于1964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或内国法律的包括(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2)本制度和国际上的普遍实践或习惯做法。年在海牙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物域外效力与外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冲突规范。(3)国际民事程序规范。(多选)萨维尼早在其1849年出版的《现代罗马法买卖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突。 P.13 体系》(第8卷)中便表达了这样的思想:成立统一法公约》、1983年在日内瓦外交 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 从19世纪起,国际社会便已开始从事“绝对主权原则”并不能在任何国家的立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统一冲突法、统一程序法和统一实体法的法中找到,故而世界各国和整个人类的共1988年渥太华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保的法律制度为区际私法。P.4 工作。世界上包含有国际私法规范的国际同利益决定了各国在处理(国际私法)案理公约》、1994年通过了《国际商事合同 具有自己的国际私法和自己内部的区公约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大类:(1)关于件时,最好采取互惠原则,并坚持内外国通则》等统一实体法公约。P.31 际私法的成文法的复合法域国家,只有波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公约。(2)关于财产权人之间的平等。P.24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成立于1966兰与前南斯拉夫。美国这样的复合法域国的公约。(3)关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公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 年,中国是其成员国之一。其最有影响的家则只有自己的州际冲突法。(选)P.5 约。(4)关于国际投资和贸易的公约。(5) 中国唐朝《永徽律》中有“诸化外人成就主要有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 人际法律冲突是指一国之内适用于不关于国际运输的公约。(6)关于国际支付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合同公约》、1988年《联合国国际汇票和同宗教、种族、不同阶级的人的法律之间的公约。(7)关于海事的公约。(8)关于以法律论”这样的冲突规范。P.26 本票公约》和199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的冲突。P.6 婚姻、家庭和继承方面的公约。(9)关于 在欧洲,通过国内立法来系统地制定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等。P.31 时际法律冲突是指可能影响同一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公约。(10)关于国际商事成文的冲突法,曾受到18世纪荷兰学派 △简述意大利法则区别说。P.33~民事关系的新旧、前后法律之间的冲突。仲裁的公约。P.15~P.17 “国际礼让说”和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P.34 P.6 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已经缔结说”的重大影响。最早在国内法中规定冲 法则区别说产生于13世纪的意大利, 在时际法律冲突中,还有一种被称为或参加了包含有国际私法内容的许多双边突规则的,在欧洲可数1756年《巴伐利亚它的产生标志着国际私法理论的诞生。意“动态冲突”的。P.7 条约和多边条约,如:(1)在外国人民事法典》和1794年《普鲁士法典》。但对以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是巴托鲁斯, 简述法律冲突解决的历史发展阶段。法律地位方面,缔结或参加的公约有1925后的国际私法立法发生更大影响的还是他被称为是“国际私法之父”。他抓住了法P.7~P.8 年《本国工人与外国工人关于事故赔偿的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P.26 律的域内域外效力这个法律冲突的根本 (1)依本国的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突。同等待遇公约》、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 1804年《法国民法典》关于冲突法的点,并且把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分为两个自中世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最早)时的公约》、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规定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在属人法主要的相互联系的方面来进行探讨:(1)代起的几百年历史中,国际私法基本上依书》、1979年《关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方面,把自“法则区别说”以来一直在欧城邦的法则能否适用于在域内的一切人靠国内法中的冲突规范来解决法律冲突。歧视的公约》及1966年《经济、社会与文洲实行的住所地法改为国籍国法。(2)通(包括非居民);(2)城邦的法则能否适用在19世纪末以后,出现了国际冲突法条化权利国际公约》等。(2)在冲突法方面,过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对什么问题适用法于到了城邦以外的自己的居民。他认为,约。(选)(2)依统一冲突规范解决法律冲中国尚未加入专门的冲突法公约。(3)在国法。(3)《法国民法典》采取分散在有关凡是物法必须且只能在制定者管辖领域内突。18世纪中叶,由于孟西尼的倡导,开统一实体法方面,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较编章中规定实体民法规范的同时,附带规适用;凡是人法,则是可以随人之所至而始出现了统一各国冲突法的尝试。(选)上多,有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定相关冲突规范的立法方式,对以后许多适用于域外的。他把人文主义带入了国际述两种解决途径,属于间接调整方法。(3)公约》、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条约》、国家的立法也产生过直接的影响。P.26~私法领域。主要表现在他反对过去封建主依统一实体法解决法律冲突。即是通过制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1974P.27 义那种在法律适用上的绝对属地主义,提定一些统一的实体规范,以消除彼此在民、年《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1929 《法国民法典》之后,出现了在民法出了一条属人主义路线。

商法上的歧异,并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年《关于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典或其他法典中列入专篇或专章、比较集 简述杜摩兰的法则区别说。P.34~义务关系,从而也就可避免再从不同国家约》(《华沙公约》)、1955年《关于修改统中地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方式。P.27 P.35

的国内法之间作出选择。因而这是一种直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 19世纪末,出现了以单行法规来专门 杜摩兰提出在契约关系中应适用当事接调整方法。 书》、1999年《关于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具有代表性的有人自主选择的那一习惯的主张。后来,人 各国的国际私法著作中,有称这个法些规则的公约》以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和1898年《日们把这种思想理论化并称之为“意思自治”律部门为“国际私法”的,有称其为“冲国际公约。(4)在国际民商事程序法方面,本法例》。以单行法规出现的有1918年中原则。杜摩兰不但主张契约应适用当事人突法”的。大陆法系各国多称为“国际私有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国的《法律适用条例》、中国台湾省1953自己选择的习惯,而且认为,即令在当事法”,而英美等国则更多地称为“冲突法”。约》、1965年《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年《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1939年《泰人的契约中未作这种明示的选择,法院也而立法上,更有直接称之为“涉外民事法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1965年国国际私法》等。目前,通过单行法规形应推定当事人意欲适用什么习惯于契约的律适用法”的。在国际私法的历史上,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式来规定冲突法更成了普遍的发展趋势。实质要件。他极力主张扩大“人法”的适学说的不同被称为“法则区别说”、“外国公约》、1970年《公约从国外调取民事或P.27 用范围,而缩小“物法”的适用范围。杜法适用论”、“法律的场所效力论”或“法商事证据的公约》。此外,截至2004年5 最新的冲突法典明显地表现出国际私摩兰的“意思自治”原则,现在已成为选律的域外效力论”等。还有称国际私法为月27日,中国已同32个国家签订了民(商)法的国内立法有了新的更大的发展,主要择契约准据法的一项普遍接受的原则。 “私国际法”、“涉外私法”的。P.8~P.9 事或者民(商)刑事司法协助协定。P.17~表现在:首先,国际私法的调整范围扩大 简述达让特莱的法则区别说。P.35 国际私法的范围,指的是国际私法所P.18 了,而规定却愈趋详明了。其次,法律选 达让特莱主张把法则区分为物法、人应包括的规范的范围或种类。P.9 国际贸易惯例具有任意法的性质。择的灵活性增加了。(1)大都采用双边冲法和混合法。他主张把领域内一切人、物、 普通法系国家的国际私法学家多认为P.19 突规范的形式。(2)大量采用选择适用准行为都置于当地习惯的控制之下。他认为国际私法就是冲突法,反对把国籍问题和 属于国际强行法的国际惯例主要是包据法的冲突规范形式。(3)一些新的法典只要有可能,一个法则就应该认为是“物”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归入国际私法括如对未放弃其豁免权的国家和国家财更把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法律选择的总的的,只有在极其例外的场合,才赋予它们(但住所问题却是其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产,不得行使诉讼或执行管辖权;对外国指导思想或最重要的冲突原则大加强调以“人法”的效力,才可随人所至而及于内容)。法国认为关于管辖权的规范,也应公民应赋予国民待遇而不得加以歧视以及(如1971年《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域外。为了限制“人法”的适用范围,他归入国际私法的范围。德国的学说一直认不得要求其他国家放弃其公共秩序或公共1978年《奥地利国际私法》、1987年《瑞还发展了法则区别说早已提出的“混合法”为国际私法只解决法律冲突问题,而把国政策的主张,而无条件地承认一切外国法士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等等)。最后,在这个概念,并且认为,尽管这种“混合法”籍问题归入宪法,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域外效力与执行一切外国的判决或裁法典的结构上,一些新的法典已经像民法既涉及物又涉及人,但它们更接近于“物规范归入外国人法,把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决,等等。P.19 典、刑法典一样,规定详细,大大扩大了法”。以达让特莱为代表的这一派有一句格规范归入民事诉讼法。现在在理论上比较 国际贸易惯例中设定国际“贸易条件”传统冲突法的内容,提高了冲突法作为独言,就是“一切习惯都是物的”,并且认为一致的观点是认为国际私法至少应包括冲的有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53年立部门法的地位。P.29 主权管辖的界限与法律适用的界限应是一突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调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现已有2000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认为国际私法的国致的,一切法律附着于制定者的领土,因涉外民商关系的统一实体规范和国际民事年文本),调整共同海损理算的有《1974际统一只涉及冲突法领域,但经过这种统而法律也只能且必须在境内行使。 诉讼程序规范。P.10 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和《1994年约克一的国际私法仍包括冲突规范、法院管辖 △简述国际礼让说。P.35~P.36 简述国际私法规范的种类。P.10~-安特卫普规则》,调整国际贸易支付的有权规范和关于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规 根据主权观念,荷兰法则区别说的代P.11 《1967年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现为范。P.29 表人物胡伯把荷兰礼让学派的思想加以系 (1)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即规1995年修订本)以及1953年施行的《跟 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以及联合国贸统化,提出了他的著名的三原则:(1)任定在内国的外国自然人和法人在什么范围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现为国际商会第500易法委员会等则致力于“实体私法”的国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

约束其臣民,而在境外则无效;(2)凡居 冲突规范是指定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应法一般用于解决人的身份、能力、婚姻、院地国的法官在法律选择过程中也就不得住在其境内的,包括常住的与临时居住的适用哪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规范。P.49 亲属和继承等领域的法律冲突。大陆法国不考虑相关国家将会对判决作出的反应。人,都可视为该主权者的臣民;(3)如果 经冲突规范指定,被用来具体确定涉家多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为当事人的属人七、依当事人的自主意思决定法律的选择。每一国家的法律已在其本国的领域内实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特法,英美法国家多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为是由16世纪法国学者杜摩兰率先提倡的,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力者也应让它定实体法,称为调整该涉外民事关系的准当事人的属人法。近年来,一些国家的立是主要适用于合同领域的一个法律选择方们在内国境内保持其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据法。P.49 法尤其是国际公约已开始采用“惯常居所法。但近来,一些国家的立法或司法实践致损害自己及其臣民的权力或利益。这三 冲突规范既只具有选择某一国家或地地法”作为当事人的属人法。法人的属人以及国际公约已开始在侵权、婚姻家庭(如项原则的提出,把国际私法纳入了特殊主区的法律适用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功法主要为法人的国籍国法。(二)物之所在离婚)和继承领域有限制地采用意思自治义——国家主义的轨道。荷兰学派在这里能,所以它又被称为法律选择规范或法律地法。物之所在地法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原则。P.60~P.63 提出了一项重大原则,就是承认还是不承适用规范。P.49 体的物所在的地方的法律。常用于解决物 冲突规范之间的冲突大体表现为以下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适用还是不适用外 冲突规范具有如下特点:1、冲突规范权方面、特别是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三种情况:(1)两国的冲突规范的“范围”国法,全取决于各国的主权考虑,这种理不同于一般实体法规范。一般的实体规范突。(三)行为地法。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所使用的概念虽然相同,但指引准据法的论,已经把适用外国法的问题放在国家主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冲突规范为发生地(或行为的损害结果发生地)所连结点却不相同。对这种冲突,学说上称权关系和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来加以考虑却是间接规范。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程属法域的法律。1、合同缔结地法。通常用之为冲突规范之间的“公开冲突”。(2)两了,这是它的一项重大贡献。胡伯的第三序法规范。3、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法律于解决合同方式、合同内容的有效性等方国的冲突规范,不但“范围”所指相同,原则,还强调了一个后来对英美学派发生规范的结构。(选)P.49~P.50 面的法律冲突问题。2、合同履行地法。3、而且用以指定准据法的连结点也相同,但重大影响的观点,就是既得权的观点。 冲突规范在结构上只包括两个部分,侵权行为地法。4、婚姻缔结地法。通常用是该两国对连结点的认定或解释却不相 △简述法律关系本座说。P.36~P.37 即“范围”和“准据法”。P.50 于解决婚姻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特别是同。有的学者认为这仅属连结点的解释冲 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提出,使他 冲突规范中的“范围”又称“指定原婚姻形式要件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5、立突,而不是识别冲突。△(3)两国的冲突被喻为“近代国际私法之父”。萨维尼在他因”、“连结对象”或“问题的归类”,它是遗嘱地法。(四)法院地法。过去多用于解规范的“范围”和“连结点”完全相同,发表的《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亦指该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所要决涉外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问题。而且对连结点的解释也完全相同,可是对名《法律冲突与法律规则的地域和时间范解决的法律问题。而“准据法”则是对“范(五)旗国法。常用于解决船舶在运输过“范围”所涉及的事实情况在法律上的“定围》)一书中强调,为了便于国际交往和减围”中所指的涉外民事关系规定的应适用程中发生涉外民商事纠纷时的法律冲突问性”或“归类”不同。这被称为冲突规范少其法律上的障碍,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的法律。“准据法”主要是通过连结点来指题。△(六)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的“隐存冲突”。P.63~P.64 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国法律的平等。他从定的。连结点又称为“连结因素”,是它把一种“主观性连结点”。又称为“意思自治 识别是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普遍主义观点出发,主张从法律关系本身要解决的问题“分配给”或“系属于”不原则”,是当今大多数国家确定涉外合同准概念,对有关事实的性质作出“定性”或的性质来探讨其“本座”所在地,并且适同国家的立法管辖权之下。(准据法即系据法的首要原则。(七)与案件或当事人有“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用该“本座”地法,而不应拘泥于其是否属)P.50 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是把各种客观确定应援引哪一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为外国的法律。他还分别就身份、物权、 冲突规范的类型:1、单边冲突规范是因素经由法官的主观判断加以认定的一种程。它包括密切相关的两个方面:一是依债权、继承、家庭等法律关系讨论了它们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准据法表述公式”。往往作为一项总的指据一定的法律正确地解释某一法律概念;的“本座”或“本座”法之所在,提出了或只适用外国法的冲突规范。2、双边冲突导原则在有些国家的国际私法立法中发挥一是依据该法律概念正确地判定特定事实如身份关系的本座法应是当事人的住所地规范并不直接规定某种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着至高无上的作用,有时又作为一项对各的法律性质。P.64 法,物权关系的本座法应是物之所在地法,内国法还是外国法,而只抽象地规定一个种既定的冲突规范起校正作用的准据法表 识别冲突,是指依据不同国家的法律债的本座法在一般情况下应是履行地法,指引确定准据法的连结点,至于准据法是述公式。这一准据法表述公式既可在制定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事实进行定性或归继承的本座法应是死者死亡时的住所地内国法还是外国法,取决于连结点在内国有关冲突规范时预先由立法机关加以确类所产生的抵触或差异。国际私法中的识法,家庭关系的本座法则当以丈夫与父亲还是某外国。单边冲突规范与双边冲突规定,亦可作为授权性规范在立法中交由法别问题最早是由德国法学家卡恩和法国法的住所地法为主。萨维尼的历史功绩主要范的区别是,双边冲突规范解决的是普遍院在审判活动中自主认定。P.56~P.57 学家巴丁相继于1891年和1897年提出的。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尽管他当时性的问题,而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特殊问 连结点,又称为连结根据或连结因素,卡恩将这种冲突称为“隐存的冲突”,巴丁还没有提出“最密切联系”这一观念,但题应以什么法律为准据法。单边冲突规范是指冲突规范中就范围所指法律关系或法称其为“识别的冲突”。P.65

他开创了一条法律选择的新路子。其次,与双边冲突规范的联系是:任何一个双边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地法律所依据的一种 简述识别冲突产生的原因。P.65~这种学说对推动欧洲冲突法的法典化和冲冲突规范在适用的过程中都可以分解为两事实因素。其法律意义表现在:(1)从形P.66

突法的趋同化的发展也是有着重大影响。条相对应的独立的单边冲突规范,而单边式上看,连结点是冲突规范中将范围中所 (1)不同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赋予再次,他使国际私法从荷兰学派开创的特冲突规范通过有关机关的解释,也可以推指法律关系与某一法律联系起来的一种纽不同的法律性质,从而可能会导致适用不殊主义——国家主义的影响下解放出来,导出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单边冲突规范,带或媒介。(2)从实质上看,这种纽带或同的冲突规范。(2)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重新回复到普遍主义——国际主义的轨道并可将两者结合成一个双边冲突规范。3、媒介又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某一法律之间规范中包含的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同。(3)上。 重叠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是指对“范围”存在着内在的、实质的或合理的联系或隶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将具有相同的内容的 提出既得权说的是牛津大学法学教授所指的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必须同时适用属关系。P.58 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4)由戴西。P.38 两个或两个以上连结点所指向国家的法律 连结点的选择是国际私法立法的一个于社会制度或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不同 简述“本地法”说。P.38 的冲突规范。4、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中心任务。P.58 的国家有时具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或一个国 “本地法”说由美国法学教授库克在范。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也包含两 在1804年《法国民法典》颁布以前,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另一个国家所没有《冲突法的逻辑学与法律基础》中提出。个或两个上以上的连结点,但只需选择适欧洲国家一直是采用住所地确定属人法的情况。

他认为内国法院适用或承认与执行的,不用其中一个连结点所指定的国家的法律来的。1804年《法国民法典》率先改用国籍 传统的观点认为只有冲突规范“范围”但不是外国的法律,也不是外国法创设的处理某一涉外民事关系。可分为两类:1、作为确定属人法的连结点。在许多国家的所涉及的问题,才是识别的对象。P.66 权利,而只是一个由它自己的法律所创设无条件地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这国际私法立法和国际公法中越来越多地出 对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定性或分类是法的权利,亦即一个内国的权利,一个本地种冲突规范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连结点所现了采用“惯常居所地”作为属人法连结官援引冲突规范时应首先进行的一个步的权利。因为这样的外国法规则已经被法指向的国家的法律无适用上的主次或先后点的做法。P.58 骤。P.66

院并入自己的法律并当作自己的法律加以顺序之分,可以从中任选其一来处理某一 连结点的软化处理就是通过在冲突规 由于识别问题本身的复杂性,立法中适用了。 涉外民事关系。2、有条件地选择适用准据范中规定多个可供选择的连结点或规定具明文规定识别依据的国家较少,识别的依 简述当代国际私法的新发展。(多)法的冲突规范。这种冲突规范中的两个或有弹性或灵活性的连结点等,来克服传统据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但为了不致让法P.39~P.42 两个以上的连结点所指向的法律有主次或冲突规范的僵化和呆板的缺点。P.59 官进行“不诚实的识别”,学者们提出了不 1、国际私法范围的扩大与内容的不断先后顺序之分,只允许依顺序或有条件地 基于地缘因素选择的连结点很难套用同的主张:△1、法院地法说。由德国学者丰富。2、国际私法各个分支学科的形成。选择其中之一来处理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于互联网交易中。P.59 卡恩和法国学者巴丁首倡,为许多国际私3、国际私法趋同化倾向不断加强,比较国P.50~P.53 法律选择的方法有如下几种:一、依法学者所赞同,并为多数国家的实践所采际私法迅速发展。1998年在英国布里斯托 实践中,之所以发展出多种类型的冲法律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来源于巴托纳。主张依法院地法进行识别的理由主要尔召开的20世纪最后一次比较法国际大突规范,完全是由于国家处理不同涉外民鲁斯的法则区别说。二、依法律关系的性有:(1)法院国所制定的冲突规范是它的会结集出版的《20世纪末的国际私法:进事关系需要采取不同的政策。P.53选 质决定法律的选择。来源于萨维尼首创的国内法,因而其冲突规范中所使用的名词步抑或倒退?》一书,充分反映了比较国 在当前的国际私法立法中,采用双边理论。许多学者认为当今法律关系重心说、或概念的含义,均只能依照受理案例的法际私法学在推进国际私法趋同化进程中的冲突规范尤其是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最密切联系说等学说都是萨维尼“本座”院所属国家的国内法的同一概念或观点进重要作用。4、对传统冲突法及其学说改造范的比例明显升高。P.53选 说的新发展。△三、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决行识别,否则便有损法院国的立法和司法的深化。各国改进冲突法的方法主要有: 在四种冲突规范中,双边冲突规范是定法律的选择。这种方法应该说是吸收了主权。(2)法官依据自己最熟悉的本国法(1)用灵活的开放性的冲突规范代替僵硬最基本、最能反映国际私法本质的类型。萨维尼理论中的精华,克服了其理论中的进行识别,简便易行。(3)识别既然是援的封闭性的冲突规范;(2)增加连结点的P.53~P.54选 不合理成分的。为了减少法官在运用最密引适用冲突规范的前提,在未进行识别前,数量从而大量增加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 以上四种冲突规范在冲突法中具有独切联系原则时的主观任意性,目前许多国外国法尚未获得适用的机会,因而除适用规范的数量;(3)对同类法律关系进行适立指引准据法的作用。但随着冲突制度的家的立法,一方面在制定冲突规范时,尽法院地法外,并没有其他的法律可供适用。当的区分,依其不同性质规定不同的连结发展,逐渐产生了各种辅助性的规范或制可能地选取与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连1928年《布斯塔曼特法典》第6条、1971点;(4)对一个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度,无疑它们也应包括在整个冲突法制度结点;另一方面适当地限制或适当地扩大年《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第7条、1991分割,给不同部分或不同环节规定不同的中。P.54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中国的冲突法立法主年《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第3078条、1999连结点;(5)采用“利益导向”或“结果 冲突规范是间接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要在以下几方面明确采用了最密切联系原年《白俄罗斯民法典》第1094条、1979导向”的冲突规范大量出现于各种国内、法律规范,因而缺乏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则: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抚养关系年《匈牙利国际私法》第3条、1998年《突国际立法中;(6)统一冲突法和统一实体P.54 的法律适用,指定多法域国家的法律为准尼斯国际私法》第23条等,均主张以法院法得到了重大的发展。5、国际私法的国内 国际私法学界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主据法时的法律适用,国籍住所和营业所发地法为主进行识别。(多)2、准据法说。法典日渐增多。 张通过各种途径来进一步克服缺陷,不断生积极冲突时的确定问题等。(多)四、依为法国的德帕涅和德国的沃尔夫所主张。 目前,中国的国际私法制度存在一些完善冲突规范制度。P.55 “利益分析”或“利益导向”决定法律的他们认为,用来解决争议问题的准据法,严重的不足。1、一直未能改变在不同的单 之所以认为统一实体法的直接调整方选择。最早是由美国学者柯里提出的。五、也是对争议中的事实问题的性质进行定性行法中分散规定国际私法规范的立法方法在国际私法中的重要性虽正日益增长,依案件应取得的结果决定法律的选择。是和分类的依据。3、分析法学与比较法说。法。2、不少规定本身欠缺科学性,可操作但仍不能取代冲突规范,因为:1、这种方一种主张结合冲突规范就有关国家的实体为德国的拉贝尔和英国的贝克特等所主性较差。3、未能充分调动国际私法学界的法适用的领域比较有限,主要是在国际经法规则直接进行选择的方法。由美国学者张。4、个案识别说。由前苏联学者隆茨和力量,从而顾此失彼的现象常有所见。贸领域采用。2、即使在已制定了一些统一凯弗斯提出。他主张法院在选择应适用的德国学者克格尔等人提出。5、功能识别说。P.43~P.44 实体法公约的领域,也并不是国际社会共法律时,应考虑法律适用的结果。而适用德国学者纽豪斯提出。我们认为随着国际 宋朝的汪大犹认为“既入吾境,当依同体的所有成员国均是缔约国或参加国,法律的结果应达到两个标准:一是要对当社会本位观念在国际私法中的导入,“不诚吾俗,安用岛夷俗哉”,这是一种绝对的属所有冲突规范仍将起作用。P.55选 事人公正;二是要符合一定的社会目的。实的识别”理应得到抑制。但在实际操作地主义观点。P.45 在除单边冲突规范以外的三种冲突规因此,在进行法律选择的过程中,首先是中,在大多数情况下,识别多得首先依法 新中国国际私法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范中,准据法的指定是通过“准据法表述要审查诉讼案件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院地法进行。但不能只考虑法院地法,而定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后,国际私法学已公式” (又称“系属公式”或“冲突原则” )系;其次要仔细比较适用不同法律可能导应从国际私法公平合理解决纠纷的角度,从着重介绍外国的学说跨进了学科创新的来实现的。准据法表述公式是指在内外国致的结果;最后是衡量这种结果对当事人考虑将有关问题或事实情况归入哪一法律阶段,其中,国际私法趋同化走势正在不法律的选择上,由各种具有双边意义的连是否公正以及是否符合社会公共政策。这范畴更符合其自身性质和特征,更能兼顾断加强和全球化时代国际私法应以构建国结点来指引应适用的准据法的公式。P.55 种法律选择的方法也可称为“结果导向”。“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 际民商新秩序为己任的理论的提出,当是 常见的准据法表述公式有:(一)属人六、依有利于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与执行第四章 冲突规范运用中的几个一般性问重要的标志。P.46 法。传统上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和住和有利于求得判决一致决定法律的选择。题 第三章 冲突规范与法律选择 所为连结点的一种准据法表述公式。属人一个判决需要得到外国的承认与执行,法 当冲突规范指定外国法作准据法时,

究竟是仅仅指该外国的除冲突法以外的那定。P.78 当事人举证。欧洲大陆一些国家如意大利、法上是持普遍主义立场的。他指出,被指部分法律,还是指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在 一国内部跨法域的民商法律冲突的解荷兰等国采取这种做法。这类国家将外国定的外国法的适用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内的全部外国法,一种主张认为本国冲突决:1、用区际冲突法来解决。(1)制定全法视为和内国法一样的法律,并认为法官也有少数例外情况。他认为这些情况可归法指定的外国法,应是包括该外国冲突法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2)各法域分别制应该知道法律,所有应由法官负责查明外为两类,即一类属于国家的强行法,一类在内的全部外国法,这称为“总括指定”定各自的区际冲突法。(3)类推适用国际国法的内容。3、法官依职权查明,但当事属于法院国不承认的外国法律制度。(多)或“全体法指定”。P.70 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4)对区际冲突人也负有协助的义务。德国、瑞士、土耳他是把公共秩序的运用当作一种冲突法的 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和国际冲突不加区分,适用相同的规则。2、其和秘鲁等国家采取这种方法。这类国家例外情况来对待的。P.93 国(法院国)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指引乙用统一实体法来解决。(1)制定全国统一主张对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程序既不同于查 意大利政治学家及法学家孟西尼认为国的法律作准据法时,认为应包括乙国的的实体法。(2)制定仅适用于部分法域的明内国法的程序,也不同于查明事实的程国际私法有三个基本原则,即国籍原则、冲突法,而依乙国冲突法规范的规定却应统一实体法来解决它们之间的法律冲突。序,原则上应由法官调查认定,但当事人公共秩序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多)P.93 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作准据法,结果甲国法(3)制定特定领域的统一实体法的示范也负有协助查明外国法的义务。但在这种 瑞士法学家布鲁歇明确提出了国内公院根据本国的实体法判决案件的制度。法,供所属各法域采用。3、根据香港、澳做法中,更重视法官的调查。 共秩序法和国际公共秩序法的概念。选P.70~P.71 门基本法,中央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民商 简述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法律适用。P.94 反致的另一种形态叫转致。是指对于事实体法和全国统一的区际冲突法的权P.88~P.89 英美法国家学者的理论:《戴西和莫里某一涉外民事关系,依甲国(法院国)的限,故目前类推适用各自的国际私法或由 1、直接适用内国法。这是大多数国家斯论冲突法》一书认为,公共政策说主要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但它认为指定各法域制定自己的区际冲突法来解决区际采取的做法。如中国。2、推定外国法与内在两类案例中得到实行:一类是合同案件,的乙国法应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乙国的法律冲突是一种简单可行的办法。中国内国法相同,故而适用内国法的规定。英国另一类是有关身份的案件。P.94~P.95 冲突规范又规定此种民事关系应适用丙国地、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均是类推适用自和美国的法院采用这种做法。但美国只在 英国学者戚希尔提出了“特殊政策”实体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丙国实体法作己的国际私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P.79~不能证明的外国法为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的概念,并认为只有英国的特殊政策才是出了判决,这称为转致。P.71 P.80 时才作这种推定。3、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必须优先于外国法的。P.95

反致的第三种形态叫间接反致。是指 多法域国家当事人本国法的确定:1、求或抗辩。美国法在不能查明的外国法为 美国学者库恩认为应在以下四种场合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在应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而其本国各地法非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时,采取这种做法。适用公共政策:(1)外国法的适用违背文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乙国法,但乙国冲突规律不同时,以当事人所属地法为其本国法,4、适用与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似的法律。明国家的道德;(2)外国法的适用违反法范又指定适用(包括冲突法在内的)丙国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法为其本国德国和日本曾有采取此种做法的判例。5、院地的禁止性规定;(3)外国法的适用违法,丙国冲突规范却指定适用甲国实体法法。2、依当事人本国的“区际私法”的规适用一般法理。日本的学说和判例有采用反法院地的重要政策;(4)外国法中的禁作准据法,最后甲国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定来解决。但如果当事人本国无此类指定此说的。6、辅助连结说。此说为日本少数止性规定未获得法院地的确认。(多)P.95 法来判决案件的情况。P.71 规则时,晚近国际私法立法的趋势是,适学者所主张。 适用公共秩序保留中的主观说和客观 一般认为,促进反致问题在国际私法用与当事人或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一 简述中国有关外国法查明的规定。说。主观说认为,只要外国法本身之规定中得到广泛讨论并在立法中开始采用的是法域的法律。3、采用国际私法的规定来解(多)P.89 与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序相悖,即可排除外法国的福果案。P.72 决。4、以首都所在地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当依据中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当适国法的适用。它只强调外国法本身的有害 导致反致产生的原因或条件主要有两(多)P.80~P.81 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人民法院有责任查性或邪恶性。客观说认为应视外国法适用个:一是因各国对本国冲突规范指引的外 对于国际私法中人际法律冲突的解明外国法的内容,当事人也有举证的责任。的实际结果是否违反法院地国的公共秩国法的范围理解不同,一些国家认为被指决,在理论与实践中多主张由该外国的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序。P.95 定的外国法包括该外国的冲突法。二是由际私法来解决。选P.81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 目前各国立法与国际公约普遍采用客于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规定了不同的连结 时际法律冲突一般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行)》第193条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观说。选P.96 点。但光有这两个条件还不够,还得在具发生:1、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发生了改变。法律,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1、由当事 各国有关公共秩序的立法方式主要有体案件中有相互指定的致送关系发生。因2、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未变,但事实上的人提供;2、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三种:1、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立法为彼此均不发生致送关系,亦即不发生相连结点发生了改变。3、前两者均未改变,缔约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3、由我国驻该明确规定内国某些法律具有绝对强行性或互指定的情况。P.72~P.73 但被指定的准据法本身发生了改变。(多)国使领馆提供;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必须直接适用于有关涉外民事关系,从而 反对反致的理由:1、采用反致显然违P.81~P.82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通过以上途径不表明它具有当然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效力。背了本国冲突法的宗旨,反致与国际私法 为了解决时际法律冲突,一般而言,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方式是在国的真正性质相抵触。2、采用反致有损内国最好在制定冲突规则时就明确应适用何时 外国法适用上的一般原则应该“按其际私法中明确规定,外国法的适用不得违的立法权。3、采用反致于实际不便。4、的法律。选P82 本国法院适用时的认识和解释”加以适用。背内国公共秩序,如有违背即不得适用。3、采用反致会导致恶性循环。(多)P.73 对于被指定的准据法本身发生了改变在解释外国法律时,也应遵循该外国法院合并限制的立法方式。这种立法方式就是 赞成反致的理由:1、采用反致可以维的情况,可因国家政策的改变而通过立法解释其法律时所应遵守的解释原则。在不在国内立法中兼采间接限制和直接限制两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2、接受反致无损于程序对有关的实体法作出修改,还可以因采用判例法的国家的法院适用判例法国家种立法方式。P.96 本国主权,反而可扩大内国法的适用。3、政权的更替而发生新实体法对旧实体法的的法律时,它的法院判例亦必须予以考虑。 目前已有以下数国在立法中明确使用采用反致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实现国际私取代,也可因该准据法所属法域的领土主这又称为适用外国法的“同一性原则”。了“国际公共秩序”或“国际私法上的公法所追求的判决结果一致的目标。4、采用权隶属发生改变而发生。P.83 P.90 共秩序”或“国际关系中公认的公共秩序”反致可得到更合理的判决结果。P.73~ 对于被指定的准据法本身发生了改变 简述外国法的错误适用的种类。P.90 的概念,例如1998年《突尼斯国际私法》、P.74 的情况,难以有一种统一解决的方法,故 外国法的错误适用有两类:一是适用1992年《罗马尼亚国际私法》、1966年《葡 目前,采纳反致制度的国家仍然不多。除非新法涉及国家的主权或重大利益和法冲突规范的错误,即根据冲突规范本应适萄牙民法典》、1984年《秘鲁民法典》、《也P.74 律的基本原则,最好还是通过当事人协商用某一外国法,却错误地适用了另一国的门人民民主共和国民法典》、1979年《匈 大多国家都是有条件、有限制地接受解决准据法的变更问题。P.83 法律。二是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即虽牙利国际私法》、2002年《俄罗斯民法典》、反致。国际条约中也有一些采纳了反致制 法律规避又称法律欺诈等,是指涉外然依内国冲突规范正确地选择了某一外国2000年《哈萨克斯坦民法典》。P.97 度,如1902年海牙《婚姻法律冲突公约》民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利用某一冲突规法为准据法,但对该外国法内容的解释发 排除适用外国法后的法律适用,过去允许反致,1989年海牙《死者遗产继承法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生错误,并据此作出了错误的判决。 一般是主张在作为准据法的外国法被排除律适用公约》接受转致。P.75 适用的准据法,并使得对自己有利的法律 对于适用冲突规范的错误,各国一般后,就应依法院地法(内国法)来 处理 反致制度虽具有增加法律选择灵活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行为。P.84 认为,它直接违反了内国的冲突规范,具有关案件。此外,还可运用分割的方法。性、求得判决一致和获得合理判决结果等 简述法律规避行为的构成要件。(多)有错误适用内国法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还有学者主张,在本应适用的外国法被排方面的作用,但反致只是一种辅助性的调P.85 依法上诉,以纠正这种错误。P.90 除后,可拒绝审理案件。P.97

节措施,即使采纳这个制度的国家,也往 法律规避行为有四个构成要件:1、从 对外国法内容的错误解释,是否允许 目前中国有学者提倡应在国际私法中往附加条件和范围上的限制。其适用通常主观上讲,当事人规避某种法律是有目的、当事人上诉,主要有两种不同的做法:1、导入国际社会本位的观念。P.98 限于身份能力、婚姻家庭和继承领域。(选)故意的;2、从规避的对象上讲,当事人规不允许当事人上诉。这些国家把这种外国 一般认为,一国法院不适用外国刑法、P.75 避的法律是本应适用的强行法或禁止性的法只看作事实,另一方面上诉审又只是“法行政法和税法等公法几乎是各国一致的立 国际私法的统一化运动也将弱化反致规定;3、从行为方式上讲,当事人规避法律审”,并不负审查与纠正下级法院认定事场。P.99 的作用。P.75 律是通过有意改变连结点或制造某种连结实的错误的责任,因而它们都是不允许上 中国《民法通则》第8章第150条第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原《关于贯彻〈中点来实现的,如改变国籍、住所或物之所诉的。不允许当事人上诉是国家主要有:一次全面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就立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在地等;4、从客观结果上讲,当事人已经法国、德国、瑞士、西班牙、希腊、比利法方式而言,它采用的是直接限制外国法的解答》中曾明确规定在合同领域不采纳因该规避行为达到了对自己适用有利的法时和荷兰等。(多)2、允许当事人上诉。适用的立法方式。中国《海商法》第276反致制度。P.75 律的目的。 如奥地利、葡萄牙、芬兰、波兰、意大利、条、《民用航空法》第190条和《民事诉讼 先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是指法院 法律规避的性质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美洲国家和原苏联和东欧国家等。这些国法》第262、268条也规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在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讼问题时,得以首以努斯鲍姆和巴迪福为代表的一派学者认家认为,对外国法内容解释的错误,就是制度。P.102

先解决另一个问题为条件。该争讼的问题为,它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以梅希奥、巴对规定适用外国法的内国冲突规范的错误 第五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称为“本问题”或“主要问题”,需要首先丁等为代表的另一派学者认为,法律规避适用;当外国法被指定为准据法时,它与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是指外国自然予以解决的问题称为“先决问题”。最早由属于公共秩序问题,是后者的一部分。P.85 内国法并无区别,应平等对待两者;上级人或法人在内国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德国学者梅希奥和汪格尔在1932年至 法律规避行为的目的是逃避内国实体法院比下级法院更容易查明外国法。P.91 义务的法律状况。P.103 1934年间提出。P.76 法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且是通过 中国对适用外国法本身的错误是否允 承认或赋予外国人与内国人平等的法 简述先决问题的构成要件。P.77 欺诈行为来实现的,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许当事人上诉无明确规定。似应以允许当律地位,是国际私法得以产生的一个重要 1、主要问题依法院地国的冲突规则,的行为;另外,根据“欺诈使一切归于无事人依法上诉并加以纠正为宜。P.91 前提。P.103

应适用外国法作为准据法;2、该问题本身效”原则,应否定法律规避行为的效力。 公共秩序,指法院在依自己的冲突规 在历史上,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目前各国出于对法律正义价值的追求和对范本应适用某一外国法作准据法时,因其几经变迁,由在奴隶制时期对外国人采取问题向法院提出,并有自己的冲突规则可本国法律尊严的维护,都通过立法或司法适用的结果与法院国的重大利益、基本政敌视待遇,经封建时期采取差别待遇,到以适用;3、依主要问题准据法所属国适用实践对法律规避加以禁止或限制。P.86 策、基本道德观念或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资本主义时期才采取相互待遇和平等待于该问题的冲突规则和依法院地国适用于 一些国家认为,被改变的连结点是否触,以及在应请求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或遇。P.103

该问题的冲突规则,会选择出不同国家的同样无效,应由改变后的连结点所在国家仲裁裁决时如予以承认和执行的结果也会 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法律作准据法,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并的法院决定。P.86 出现这种抵触,从而可以拒绝或排除适用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使主要问题的判决结果不同。以上三个条 中国立法对法律规避问题未作明文规该外国法和拒绝加以承认和执行的一种保事权利地位。P.104 件缺一不可。 定。P.86 留制度。又称为“公共秩序保留”。“公共 目前,各国还将国民待遇制度通过缔 先决问题的准据法应如何确定,目前 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秩序”是一种普遍采用的称谓,但在英美结条约的方法相互赋予对方的法人、商船在各国实践中并无一致的做法,在学说上国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外国法时,如何法中亦称作“公共政策”。P.92 及产品等。(多)P.104

也有不同主张:1、一派主张依主要问题准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确定其内容。P.87 公共秩序是限制外国法适用的一种制 国民待遇原则最早是资本主义国家为据法所属国冲突规范来选择先决问题的准 简述外国法的查明方法。P.87~P.88 度。有学者将其形象地称为保护本国公共追逐全球商业利润而提出来的。1804年《法据法,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和美国的 1、由当事人举证证明。英国、美国等秩序不受侵犯的“安全阀”。早在1804年国民法典》率先在国内法中作出国民待遇法院对先决问题大多数采用此种做法。2、普通法国家及部分拉丁美洲国家采取这种《法国民法典》便明确规定了“个人的约原则的规定。它也是WTO法律的一项基本另一派主张以法院地国家的冲突规范来指方法。这类国家不是将外国法看成法律,定不得违反关于公共秩序的法律”。在巴托原则。P.104

定先决问题的准据法。3、此外,也有学者而是视为当事人用来主张自己权利的事鲁斯的理论中所指的那种“令人厌恶的法 当今国民待遇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特主张应采用个案分析的方法。P.77~P.78 实,因此应适用的外国法的内容就须由当则”已是公共秩序观念的萌芽。P.92 点:(1)虽仍以互惠为基础,但并不一定 德国是讨论先决问题最多的国家,可事人举证证明,法官没有依职权查明外国 有关公共秩序制度的理论,大陆法国以条约和法律上的规定为条件,即被认为是它的新旧国际私法对此均未作任何规法内容的义务。2、法官依职权查明,无须家学者的理论:德国学者萨维尼在国际私是一种不言而喻的制度。(2)在内国的外

国人享有跟内国人同等的权利,而不是同人住所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如管辖。还有主张可由他的住所地国管辖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国籍的确定,多主张样的权利。(3)还常通过双边条约或多边当事人无住所或住所不能确定的,则以其目前普遍接受的是原则上由失踪者本国法依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然后依确定内国法条约,把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船舶遇难施居住地法为其本国法。P.113 院对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行使管辖权,但人国籍的标准加以认定。P.125~P.126 救、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以及民事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在一定条件和一定范围内,也可由其住所 法人的住所,多在法人成立的章程中诉讼方面。P.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或居所国管辖(尤其在涉及住所地国的各明确规定。其他定法人住所的依据,还有 中国在处理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问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种法律关系上)。P.119~P.120 法人的主事务所所在地和主营业所所在地题时,历来对国民待遇原则持肯定态度。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 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原因和条件,一般等标准。P.126 P.104 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是依属人法(尤其是其中的国籍国法)解 外国法人的认许,即对外国法人以法 最惠国待遇是指给惠国承担条约义对于国籍消极冲突下如何确定本国法的问决,但对涉及法院国境内的财产及法律关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认可,务,将它已经给予或将来给予第三国(最题,该《意见》第181条仅规定:“无国籍系的死亡宣告则依法院地法解决,乃为许它是外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商事活动的惠国)的公民或法人的优惠同样给予缔约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多国家所接受。P.120 前提。P.127 他方(受惠国)的自然人或法人。给惠国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 在国际私法关系中遇有行为能力的冲 对外国法人是否许可其在内国活动,也称优惠授予国。受惠国是已经或将来有P.117 突,一般多主张依解决自然人权利能力冲应分别从两个方面加以解决:一是该组织以任一第三国所享有的最优惠待遇为标准 住所是指一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突的同一原则,即依当事人属人法来解决是否已依外国法成立为法人;二是依外国而享受优惠待遇的国家。P.105 某一处所。P.113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此一规则也法已有效成立的外国法人,内国法律是否 最惠国待遇制度的作用,在于保证在 英美两国的判例对住所确立了以下几是国际私法中为各国采用的少有的几个共也承认它作为法人而在内国存在与活动。内国的各外国的公民和法人之间的民事权个原则:第一,任何人必须有一住所;第同规则之一。P.121 前者涉及外国法人是否存在的事实,只能利地位的平等。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最二,一个人同时不能有两个住所;第三, 按照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依属人法的原依有关外国法人的属人法判定。P.127 显著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是保证在内国的住所一经取得,则永远存在,不得废弃,则,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只要依属人法 国际私法上认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外国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地位平等,而后者除非已取得了新的选择住所;第四,只有有行为能力,无论到哪一个国家都应该被动,必须同时适用两个法律:一个是外国是保证在内国的外国人和内国人之间的民具有行为能力的人,才享有设立选择住所承认有行为能力;反之,如果依其属人法法人的属人法,另一个是内国的外国人法。事权利地位平等。P.105 的能力。P.114 无行为能力,则无论到哪一个国家都应该P.127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最惠国待遇原则 简述住所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P.114 被视为无行为能力。但是为了保护相对人 一般主张对外国法人的认许没有创设也成为GATT和WTO的一项基本原则。P.105 住所在国际私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或第三人不致因不明他的属人法的规定而性质,而只有确认或宣示的性质。未经内 最惠国待遇是通过一国的自然人、法对管辖权和属人法的确定起着重要作用。蒙受损失,保护商业活动的稳定与安全,国认许的法人不得在内国以法人名义进行人、商船、产品等所得到的待遇表现出来在当今,英美法系国家等仍采住所地法作各国在适用人之行为能力依其属人法这一活动,否则,该法人将与行为人负连带责的。(多)P.105~P.106 为当事人的属人法。在采本国法主义的大冲突规则时,仍有以下例外或限制:1、处任。选P.127

在最惠国条款中,一般都对最惠国待陆法系国家里,住所也不失其重要性。在理不动产的行为能力和适用于侵权行为的 外国法人的认许的程序:特别认许程遇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P.106 当事人国籍消极冲突的情况下,这些国家责任能力,一般都不适用当事人属人法而序。即内国对外国法人通过特别登记或批 最惠国待遇主要可分为互惠的最惠国一般转而适用当事人在该国的住所地法;是分别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和侵权行为地准程序加以认许。概括认许程序(又称相待遇和不互惠的最惠国待遇、有条件的最在一个复合法域国家里,适用当事人的本法,2、有关商务活动的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互认许程序)。一般认许程序。只需根据内惠国待遇和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从受惠国法最终也常转而适用当事人在该国的住也得以适用商业行为地法为代替的适用。国法规定,办理必要的登记或注册手续,的边数来看,现今,各国均采用互惠的最所地法。有的国家甚至还把住所作为指定P.121 即可在内国活动的权利。分别认许程序。惠国待遇。目前,各国普遍采用的是无条某些财产关系的准据法的连结点。在国际 《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中华人多P.127~P.128

件的最惠国待遇。WTO所强调的最惠国待私法上住所的重要功能还表现在它是行使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 外商的活动主要有三种方式:(1)临遇制度即属此类。选P.106 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时来华进行经贸活动;(2)在中国直接投 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1)国家之 住所反映了居民与特定地域的联系,《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资,主要形式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间的商品、支付和服务往来;(2)国家之国籍则反映了居民与特定国家的联系。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又作了进一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等;(3)在中国间交通工具的通过;(3)彼此的公民和法P.114~P.115 步的补充,规定:1、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进行连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外国公司名人在对方定居、个人的法律地位和营业上 居所是指居民暂时居住的某一处所。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义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对于采的活动;(4)彼此的外交代表团、领事代P.115 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可取第一种方式的外国人,中国立法采取自表团、商务代表团的特权和豁免权;(5) 在国际私法上,住所、国籍和居所及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2、外国人在我国领动承认其在本国的主体资格的政策,在程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6)判惯常居所的联系表现为它们都是指引准据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无序上属于一般认许。对于第二种方式,因决和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多)P.106 法的连结点。P.115 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均为中国法人,故不存在 简述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多)P.107 住所冲突产生的原因,一方面主要是为能力,应当认定为有民事行为能力;3、认许问题。对于第三种方式,以前中国法 (1)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与优惠。(2)由于各国有关住所的法律规定不同而产生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律规定不甚详尽,散见于行政法规、政策边境贸易和运输方面的特权与优惠。(3)的。另一方面,由于事实认定的不同也可居国法律,如未定居,适用其住所地国法之中。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特殊的历史、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间能导致住所的法律冲突。P.115~P.116 律;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颁行后,中国对外国法人认许的立法有所形成的特定地区的特权与优惠。(4)经济 对于国际私法上的住所究竟任何认97条明确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发展。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的设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互相给予对方的特权与定,大多数学者及法院的实践是采用法院力,适用其本国法律。票据债务人的民事立程序,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优惠。 地法说,即主张依照法院地国的住所概念行为能力,依照其本国法律为无民事行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 我国是在1955年和埃及签订的贸易去认定当事人的住所究竟在何处。P.116 能力或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依照行为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协定中开始采用最惠国待遇制度的。P.107 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的解决原则:地法律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 非歧视待遇亦称无差别待遇,可以说1、发生内国住所与外国住所间的冲突时,地法律。选P.121~P.122 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特别认许)是WTO的一个最基本制度。P.108 以内国住所优先,而不管它们取得的先后; 禁治产是指禁止为财产方面的法律行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中国 互惠既可通过国内法加以规定,也可2、发生外国住所之间的冲突时,如果它们为。而禁治产者即指被依法宣告禁止其为《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作出明确规定:以通过国际条约加以规定。WTO也坚持这是异时取得的,一般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优财产上的法律行为的人。这一制度,主要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其在中国境内设一原则。P.108 先,如果是同时取得的,一般以设有居所为保护已成年而因精神缺陷、心智不健全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 从封建社会起,可以把外国人在我国或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国家的住的自然人的利益而设立的。P.122 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的民事法律地位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时期。所为住所。 对于在内国的外国人的禁治产宣告,动承担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中国1、合理待遇时期。2、闭关锁国时期。3、 我国有关住所冲突的解决原则:中国应由其本国法院管辖还是亦可由其居住地对外国法人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采特权时期。4、平等待遇时期。P.109 《民法通则》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法院管辖,也有两种主张:其一,主张只取的是特别认许程序。P.128~P.130 1982年《宪法》第32条明确规定:“中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应由被宣告禁治产者的本国法院依本国法 法人属人法,一般主张是决定法人权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1988管辖;其二,主张也可由被宣告禁治产者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即确定法人合法权利和利益??。” P.109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居住地国家的法院依其法律进行管辖。目身份、构成和法律地位的法律。法人属人第六章 自然人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前一般的实践与学说是主张原则上由本国法主要采法人国籍国法说。P.130 国籍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首先表现行)》第183条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法院管辖并适用自己的法律,但为了兼顾 英格兰法是以成立地作为确定国籍的在当事人是否具有外国国籍是判断某一民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地或行为地的交易安全,也允许其居标准的。P.130

事关系是否是涉外民事关系的根据之一;住所为住所。上述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住地国法院在认为依该人的本国法已具有 1992年《罗马尼亚国际私法》采用营其次,国籍是指引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的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宣告某人为禁治产人的条件时采取临时措业所在何国即具何国国籍的标准。P.130 一个重要因素;最后,国籍又是国家对于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施,以保护其身体和财产,并通知当事人 1979年《匈牙利国际私法》规定法人在外国的侨民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回到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的本国。而此种临时措施,于得知其本国属人法为法人登记国法,如果法人按几个祖国来作为原告进行诉讼时行使管辖权的P.117 已采取临时措施,或已正式宣告其为禁治国家的法律进行登记,或依其主事务所所一种根据。P.111 为了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之间的冲产人时立即终止。选P.122 在地法无需登记,其属人法乃其设立章程 在国际法上,把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突,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1955年6月15 因实际上的连结点的改变导致自然人所指定主事务所所在地国法;如依设立法或两个以上国籍的情况称为国籍的积极冲日订立了《解决本国法和住所地法冲突公行为能力的冲突乃是时际法律冲突中的人的章程法人并无主事务所,或有几个主突,而国籍的消极冲突则是指一个人同时约》。该公约第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如“动态冲突”。这种情况下,一般都主张应事务所,并且未依任何国家的法律进行登无任何国籍的情况。P.111 果当事人的住所地国规定适用当事人本国承认他已取得成年人资格而且有完全行为记,其属人法为管理中心所在地法。P.131 在解决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法,而其本国规定适用住所地法时,凡缔能力。另一种情况,一个在成年年龄较低 1968年订于布鲁塞尔的《关于相互承冲突时,必须首先明确的是,一个人是否约国均应适用住所地国的内国法。”作为大的国家已达成年的人,因实际连结点的改认公司和法人团体的公约》采用标准法说具有某一国家的国籍,只能依该国国籍法陆法系国家让步的条件,英美法系国家同变,依他的新属人法规定还未成年,依原和法定注册事务所所在地国双重标准。来判定。选P.111 意对“住所”作扩大解释而包括“惯常居属人法他已取得的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得到P.131 解决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在国际公法所”。目前,该公约只有比利时、荷兰、法保留。对这种情况,有三种不同主张:一 中国目前对外国法人采注册登记地为和国际私法上有着不同目的:在国际公法国、卢森堡、西班牙五国签署,尚未生效。种观点是保护既得权说。第二种观点认为定其国籍的标准,并以该国法律为其属人上解决国籍冲突,旨在消除多重国籍和无P.117~P.118 其成年资格不能在连结点改变后仍保留。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国籍现象;而在国际私法上解决国籍冲突, 在自然人权利能力发生法律冲突时,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应根据个案的具体情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其目的仅在于确定应适用的当事人的本国应适用何种准据法,有人主张应适用各该况分别解决。应该说,第三种观点是可取行)》规定,当事人有两个以上营业所的,法。 法律关系的准据法所属国法律。(这种主张的。 应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 简述国籍冲突的积极解决。(多)忽略了权利能力的独立性,很少采用)也第七章 法人 的营业所为准;当事人没有营业所的,以P.112~P.113 有主张应适用法院地法的。但更为普遍的 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采用最多的是根其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准。P.131

1、以内国国籍优先,以内国法为该人是主张依当事人的属人法来解决自然人的据法人依何国法律成立或根据法人住所、 一般地说,法人属人法主要适用于以的本国法。2、在当事人具有的两个或两个权利能力问题。因为权利能力是人的基本管理中心或主要营业所所在国定法人国下事项:(1)法人的成立和法人的性质。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实践不属性,因而只应适用他的属人法尤其是本籍。其中更有兼采准据法和住所重叠标准(2)法人的权利能力。(3)法人的内部体一,主要有三种做法:(1)最后取得的国国法来判定。意大利的孟西尼更据此主张的。P.125 制和对外关系。(4)法人的解散。(5)法籍优先。(2)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个人的权利能力是只能受到他所出生的那 我国历史上确定法人国籍的实践:1、人的合并或分立对前法人债务的继承问题在地国国籍优先。3、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个社会的法律判定的。在特定情况下,也解放初期,主要采法人资本实际控制说。2、等。P.132

联系的国籍优先。这一做法既为许多学者并不能排除法院地法和有关法律关系的准目前对外国法人国籍的确定,采注册登记 是否允许外国法人在内国活动及其活所倡导,也为许多国家的立法和实践所采据法的适用。P.119 国说。3、对中国内国法人国籍的规定,采动的范围、对外国法人的监督以及外国法纳。 对于涉外失踪或死亡宣告案件应由何法人成立地和准据法复合标准。对目前越人在内国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限制等问 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一般主张以当事国法院管辖的问题,有主张当由其国籍国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及其分布于其他国家的题,是必须适用内国的外国人法的。在具

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问题上,除适用 物权虽是一种对世权,但要对它行使义,即兼采普及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破产时的清算财产,等等。P.155 法人属人法外,还得同时受内国的外国人保护,则只有其所在地法提供的保护才是此说大都主张内国宣告的破产具有普及的 第十章 知识产权 法的约束。P.132 最有力的保护。物权往往需要登记或注册,效力,而外国宣告的则视情况的不同,或 专利权的法律适用:1、专利授予国法 目前,承认外国法人资格的国际公约而要登记或注册,也只有在物之所在地才承认其域外效力,或拒绝承认其在内国的说。这是国际上解决专利权法律冲突最普主要有1956年海牙《承认外国公司、社团能进行。P.144 效力。P.150 遍的做法。2、 和财团法律人格的公约》,1968年欧洲经 在现代国际私法中,在立法上规定把 综观各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在确定 行为地法说。3、综合适用法律说。济共同体订于布鲁塞尔的《关于相互承认动产和不动产物权置于物之所在地法支配国际破产案件管辖权方面,一般考虑以下P.157 公司和法人团体的公约》,1979年美洲国之下的国家居多数。选P.144 几种连结因素:1、主营业所所在地。现代 商标权的法律适用:1、适用商标注册家间订立的《关于商业公司的冲突法公约》 △确定物之所在地,对于不动产和有各国多以债务人的主营业所所在地作为确地法律。这是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对商标实等。 体动产以及对无体动产而言,其所在地的定国际破产管辖权的首要考虑因素。2、住行注册在先原则的国家采取的法律适用原第八章 法律行为与代理 确定大致有以下方法:1、对于不动产和有所地。3、财产所在地。是次于营业地和住则。2、被请求保护国法说。3、行为地法 法律行为是在有关当事人之间通过意体动产而言,物之所在地应为它们物理上所地的重要连结因素。仅适用于大陆法系说。P.157~P.158

思表示,设定、变更或消灭特定权利义务的所在地。2、对于无体动产(包括债权、的一些国家和极少数的英美法系国家。而 著作权的法律适用:1、适用被请求保关系的重要法律事实。法律行为的方式,流通票据与证券、商誉、工业产权等),总且大陆法系国家只把财产所在地作为确定护国法律。不少国家的立法以及《保护文主要分为要式和非要式两类。P.134 的原则是以该项财产能被有效追索或执行法院管辖权的补充原则。P.151 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 在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据法中,自的地方为其所在地。3至于车辆、船舶、 对国际破产案件各国一般由法律直接约》均采用或倾向采用这一原则。2、适用古流传下来的就是根据“场所支配行为”民用飞机等常处于运动过程中的有体动产规定管辖(即法定管辖),排除当事人的协作品首次发表地国法。3、综合适用两个或原则,适用行为地法。理由是:(1)主权以及装载于上述各类运输工具中、因而也议管辖。P.151 两个以上的法律。P.158~P.159 说。(2)任意法说。目前多倾向于第二说。持续变换其所在地的货物所在地的确定, 欧盟理事会2000年第1346号《关于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是各种但对不动产物权的转移、设定、负担等行大体有以下不同做法:对于处在运动或运破产程序的规则》的通过,标志着欧盟国工业产权公约中缔结最早、成员最广泛的为,一般只允许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行使输过程之中的有体动产,如车辆、商船或际破产法运动有了重大改革并取得了明显一个综合性公约,也是当今国际社会保护或保全票据上的权利的行为,以及行为地民用飞机等,以其注册地(港)作为其所效果。选P.151 工业产权的最基本、最重要的一个全球性法律规定了其必需遵守的方式的行为,则在地。但亦有以企业的主营业所所在地为 国际破产的法律适用主要包括:(1)多边国际公约。中国1984年11月14日决是应当适用行为地法的。P.134~P.135 其所在地的。P.144 国际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即破产宣告国定加入《巴黎公约》,公约自1985年3月 在当代国际私法中,法律行为方式的 △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物或财产的法律法。(2)国际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一般19日起对中国生效,适用1967年斯德哥法律适用已放得很宽,如有选择适用法律适用。关于外国法人在自行终止或被法人主张适用管理地法,即法院地法或破产宣尔摩文本。P.160 行为本身的准据法和行为地法的。P.135 国籍国解散时,其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告国法。(3)国际破产财团的法律适用。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主要 练习:关于法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据不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应依其属人法国际破产财团即在国际破产程序中,依破内容:(1)工业产权的保护范围:发明、法,目前国际上的立法趋势是:A、行为地,解决。但外国法人在所在国因侵害当地国产法的规定,在宣告破产时,为了清偿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B、法院地,C、当事人属人法,D、依尽量家利益而被内国取缔时,其财产的处理通产债权的需要而组织管理起来的破产人的厂商名称、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使法律行为有效选择适用可适用的准据常适用内国法。在涉外遗产继承问题上,全部财产。一般认为应适用破产宣告国法,止不正当竞争。(2)国民待遇原则。表明法。 有的国家对遗产不分动产与不动产,概依亦即法院地法。而对破产财产是动产还是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各成员国必须在法 为使法院地能依个案具体情况选择法被继承人的属人法处理,而排斥物之所在不动产的定性或识别,则应依物之所在地律上给予其他成员国的国民以本国国民能律行为形式要件的准据法,自20世纪30地法的适用。但有的国家将遗产区分为动法。至于有关债权人对破产财团的物权,够享受到的同样待遇。(3)优先权原则。年代以来,出现了对连结点进行软化处理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准据法,即如取回权、别除权等,依物之所在地法;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首次向任一公约成员或规定复数连结点以增加可选性的立法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不而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抵销权和否认权,国提出申请之日起,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势。此类冲突规范允许选择的准据法包括动产适用遗产所在地法。中国的规定即是一般依破产宣告国法。(4)国际破产债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法律行为成立和效力的准据法、行为地法、如此。对夫妻财产制中的动产、亲子关系的法律适用。关于破产债权的范围以及清商标为6个月)以同一发明或商标向其他属人法、法院地法等。P.135 中产生的抚养费等动产物权,各国规定,偿顺序的法律适用问题,主要有两种主张:成员国提出申请,而以第一次申请日为以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一般只适用有关的属人法。无主土地上的一是主张适用破产宣告国法,另一种观点后提出的申请的日期。该公约的优先权原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意思表示,其效物的物权,一般主张依占有者属人法处理。是主张适用破产宣告时的财产所在地法。则,对于商号、商誉、产地名称等是不适力直接及于被代理人的行为。P.136 国家及其财产在国际交往中享有豁免权,P.151~P.152 用的。(4)强制许可原则。只能在专利权 英美法中的代理主要是委托代理。而适用该财产所属国家的法律,而排除物之 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数起涉人自提出申请日起满4年或自批准专利日大陆法的代理则包括法定代理和委托代所在地法的适用。P.145~P.146 外破产案件的司法实践来看,倾向于采用起满3年未实施专利且又提不出正当的理理,雇佣关系不属代理法的调整范畴。 △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在目地域破产主义(即复合破产制)。P.152 由时方可以采取。强制许可证不可转让。P.136 前立法中明确规定的仅限于不动产物权以 信托是指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赖的在颁发第一个强制许可证届满2年后,如 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关系,即代理权及船舶与航空器的所有权、抵押权等几个第三者,使其按照自己的希望和要求对该果专利权人仍无正当理由而不实施或不充关系,其准据法应依产生代理权的原因分方面。中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的法律制度。信托早分实施专利,主管部门可撤销该项专利。别确定。P.136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先主要是英美普通法上的一项制度。P.153 (5)专利、商标独立原则。不同成员国对 关于合同的法律适用,现今多采用当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只规定了对 信托与代理不同,前者是以财产的受同一发明创造批准给予的专利权和商标权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因而支配本人与代理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托为中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而代理仅涉是彼此独立、互不影响的。(6)临时性保人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准据法,也当首先由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此及委托人代本人向第三者为意思表示或从护。公约各成员国必须依本国法律,对于当事人约定。在当事人未选择委托合同的外,它还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第三者接受意思表示而形成约束本人的法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内举办的、经官方承认准据法时,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和主张:1、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律关系。前者乃委托人得将其财产所有权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申请专适用代理关系成立地法。2、适用代理人为均为不动产。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其代为管理和经营并将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可以申代理行为地法。3、适用代理人住所地法或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其收益转移给受益人。P.153 请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性保护。保护期营业地法。4、适用代理合同的重心地法或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抵押权适用 信托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信限与优先权期限相同。(多)P.161~P.162 最密切联系地法。P.137~P.138 船旗国法律。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托的效力、信托的管理、信托的解释等等。 《专利合作条约》是一个非开放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代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P.153 国际条约,即它只对《巴黎公约》成员国理合同的法律适用,首先依当事人的约定,船舶登记国的法律。船舶优先权,适用受 中国于2001年4月制定的《信托法》开放。中国已于1993年8月加入该条约,当事人未作出约定的,则按照最密切联系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1995年《中华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在中华人自1994年1月1日起该条约对中国生效。原则确定应适用的法律。P.138 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民事、营业、公益信托其主要内容是确立了“一项发明一次申请 一般而言,若本人就代理人与第三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活动,适用本法。如果把它理解为一条单制度”。该条约有两个特点:其一是延长了所缔结的契约应负责,必须满足两个前提航空器国籍登记国的法律。民用航空器抵边冲突规范,它表明在中国的涉外信托关申请人享有的优先权期限,达20个月,如条件:一是代理人有权拘束本人;二是代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民系一律适用中国法律。P.153~P.154 果要求进行实质性审查,则优先权期限可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效。P.138 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 1985年7月1日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达25个月;其二是实行专利申请案的“国 确定代理权是否存在的准据法的适用地法律。P.146~P.147 的主持下订立了《关于信托的法律适用及际公布”。P.162~P.163 范围,通常包括:(1)代理人是否享有代 物之所在地法通常适用于下列事项:其承认的公约》。公约规定,它适用于信托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理权或表见代理权;(2)代理权能否撤回;1、物为动产或不动产的识别。2、物权的准据法的确定及信托的承认。公约为信托《议定书》。中国1989年5月25日决定加(3)代理权若能撤回,是否已有效撤回等客体范围。3、物权的种类和内容。4、物下的定义是:在本公约中,当财产为受益入该协定。主要内容:(1)保护对象是商问题。P.138 权的取得、变更和消灭的条件。5、物权的人的利益或为了特定的目的(如公益信托)标与服务商标。(多)有资格提交国际注册 关于代理人是否有权拘束本人所应适保护方法。P.147~P.148 而置于受托人的控制下时,“信托”乃指财申请案的人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国用的法律,各国常采不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国际破产,也称“跨国破产”,是指包产授予人设定的在其生前或身后发生效力民和在成员国中有住所或有实际营业所的1、适用本人住所地法或调整本人与代理人含有国际因素或涉外因素的破产。P.148 的法律关系。且同时规定它必须符合以下非成员国国民。(2)商标的国际注册程序。内部关系的法律。2、适用主要合同准据法。 单一破产制是指某一债务人在一国被三个条件:(1)该项财产为独立的资产,有关缔约国若在其本国法规定的期限内,3、适用代理人为代理行为地法。(最多采宣告破产后无需在另一国再被宣告破产,而不是受托人自己的财产的一部分;(2)并至迟不晚于国际局注册后1年内未向国用)P.138~P.139 原破产宣告可影响债务人位于各地的财以受托人的名义拥有该信托财产;(3)受际局提出驳回注册商标声明的,便视为该 代理人与第三人关系的准据法采用最产,在破产程序中分布的命令以及做出的托人有依该信托的条件或法定的特殊职责国已接受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从而商标多的是主张适用主要合同的准据法。P.140 处分在各地均为有效。P.148 管理、使用或处分该财产的义务。公约还专用权在该国受到保护。(3)国际注册的 关于代理法律适用的海牙公约的适用 复合破产制是指一国法院已对某一债规定它仅适用于当事人自愿设立并有书面效力。自国际局通过审查之日起,便产生范围的规定既包括了普通法上的隐名代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的事实并不能排除另文件为证的信托,而不适用于遗嘱信托。了商标注册的法律效力。商标所有权人如理,也包括了大陆法系法律上的间接代理;一国法院再对同一债务人宣告破产。P.149 P.154 果要求优先权,即享受《巴黎公约》规定既适用于商业代理,也适用于非商业代理。 采用单一破产制的国家主张普及破产 △公约规定应首先适用财产授予人明的优先权,国际局的审查日为优先权日。P.141 主义。普及破产主义起源于法国学者所主示或默示指定的法律。但如当事人指定的从国际注册日起5年内,如果商标在本国 关于代理法律适用的海牙公约规定它张的“破产之上再无破产”或“一人一破法律中不存在信托制定,那么这种指定无的注册被撤销,则它在其他各指定国的注不适用于当事人的能力、代理的形式要件产”的法律格言。它认为一国的破产宣告效。如当事人未指定信托准据法时,应适册也将随之撤销。只有在5年之后,商标以及家庭法、夫妻财产制或继承法上的法具有完全的国际效力,即债务人一旦在某用与信托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如在各指定国的注册才算是独立的。(4)国定代理、由司法或准司法机关决定的代理、国被宣告破产,则其财产不管在国内或国信托管理地、信托财产所在地、受托人居际注册的期限。(5)其他规定。国际注册与司法性质的程序有关的代理和船长执行外,均应归入破产财团,其他国家或地区所或营业所所在地、信托的目的及其实现商标的所有权人可以向国际局要求扩大商其职务上的代理。该公约也不适用于信托亦应帮助破产管理人收集当地的财产,制地等均为确定最密切联系地法可考虑的连标的保护范围,即扩大保护其注册商标的关系。P.141 止个别债权人的自行扣押。1928年《布斯结点。(多)P.154 国家范围。P.163~P.164 第九章 财产权 塔曼特法典》采此说,1971年《美国第二 信托的准据法同样支配信托的有效 △1989年通过的《关于商标国际注册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是14世纪意大利次冲突法重述》和1987年《瑞士联邦国际性、解释、效力及其管理。P.154 马德里协定的议定书》规定:申请人可以的巴托鲁斯在法则区别说中率先提出来私法法规》均采这种观点。P.149 公约规定了承认信托的基本原则,即以其在本国的注册申请(而不是已取得的的,不过他认为仅适用于不动产物权关系。 采用复合破产制的国家主张地域破产根据公约第二章“信托的准据法”确定的注册)为国际申请依据。1996年1月18对动产物权则是根据18世纪末19世纪初主义。即认为一国法院所作的破产宣告,法律所产生的信托,得被承认为信托。日第27届马德里联盟大会还通过了《商标大陆法系国家提出的“动产随人”、“动产其效力仅及于破产人在该国领域内的财P.155 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共同实附骨”的理论或18世纪英美法系国家提出产,对破产人在其他国家的财产不发生影 公约规定,信托承认的内容为:受托施细则》,该细则已于1996年4月10日生的“动产无固定场所”的理论,适用当事响。P.150 人个人的债权人不得请求以受托财产清偿效。P.164~P.165 人的住所地法。P.143 在当今的司法实践中,多采用折中主债务;受托财产不构成受托人无力还债或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是世界上第一个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产权组织是当今国际上最重要的世界性保品的国际公约,也是最重要的、影响最大护知识产权组织。该组织的具体任务是:的保护著作权的国际公约。P.165 鼓励缔结新的国际条约,协调各国立法, △简述《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给发展中国家以法律、技术援助,收集情约》的基本原则。(多)P.165~P.167 报和传播情报,以及办理国际注册或成员 其一,国民待遇原则。其二,自动保国之间的其他行政合作事宜等。P.173 护原则。其三,版权独立原则。即享有国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已成为世界贸易民待遇的作者在公约任何成员国所取得的组织的一项重要议程。P.174 版权,均依照“权利要求地法”,而不依“作 中国已先后加入了几个重要的国际知品来源地法”去保护。P.165~P.166 识产权保护公约:1980年加入《成立世界 △最低限度的经济权利(即财产权)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84年加入《保护包括:翻译权、复制权、表演权、无线广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9年加入《商标播与有线传播权、公开朗诵权、改编权、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并已加入其议定录制权和制片权。最低限度的精神权利包书;1992年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括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多)P.166 尼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 △最低限度保护标准:对一般作品的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和《世界版权经济权利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公约》;1993年加入《专利合作公约》;2001对摄影作品及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为作品年加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完成后25年;对于难以确定作者的匿名作P.174

品或笔名作品的保护期为发表之日起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采取的是年。精神权利的保护没有时间限制。P.166 有条件的国民待遇原则。对于中国单位或 △受《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保护的作品是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请专利的,《专利法》规定,应当先向国务一切作品。在受公约严格约束的条件下,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在作者拒绝发放翻译许可证时,发展中国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个人可以家可以向发展中国家的国民颁发翻译或复根据中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制受保护作品的强制许可证,但此种许可际申请。《专利法》不允许外国人享有优先证的颁发只限于发展中国家的学校进行教权,而且规定了本国优先权。P.175 学或研究之用。P.167 中国在商标权方面也是采取有条件的 △《世界版权公约》亦称为《日内瓦国民待遇原则,其条件跟《专利法》中的公约》。该公约特有的内容:(1)附条件的规定相同。P.175 自动保护原则。在作品的版权页上必须标 2001年《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有三项内容:其一是版权标记(文字作品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用“C”,录制品可用“R”或“C”);其二发行的,依照该条例享有著作权。P.177 是首次出版的年份;其三是版权所有人的 2001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姓名。(多)(2)版权的保护期。版权的保规定,外国人创作的布图设计首先在中国护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境内投入商业利用的,依照该条例享有布年或者作品发表后25年;摄影作品和实用图设计专有权。P.177 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不得少于10年。(3)无 1992年《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追溯力原则。(4)与《伯尔尼公约》相比,所保护的外国作品范围包括:(1)作者或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该公约要求符合作者之一,其他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之一定形式才能取得版权,而没有实行自动一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在保护原则;第二,版权保护期比较短。该条约的成员国有经常居所的居民的作P.167~P.168 品;(2)作者不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的国民或者在该条约的成员国没有经常居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又称《罗马公约》,所的居民,但是在该条约的成员国首次或它是关于“邻接权”保护方面的第一个国同时发表的作品;(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际公约。参加该公约的国家必须是《伯尔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按照合同约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定是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之一的,其委公约的主要内容:(1)国民待遇原则。(2)托他人创作的作品。P.177 邻接权的内容。它并未涉及任何受保护主 体的精神权利,故它仅指经济权利而言。表演者权包括:防止他人未经许可而广播或向公众传播其表演;防止他人未经许可而录制其未被录制过的表演;防止他人未经许可而复制载有其表演内容的录制品。录制者权包括:许可或禁止他人直接或间接复制其录音制品。广播组织权包括:许可或禁止同时转播其广播节目;许可或禁止他人将其广播节目固定在物质形式上,以及许可或禁止他人复制固定后的节目载体。(多)(3)对邻接权的限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利用他人的邻接权不认为是侵权:a、私人使用;b、在时事报道中少量引用;c、某广播组织为编排自己的广播节目利用自己的设备暂时录制;d、仅用于教学与科研目的。(4)录制者的非自动保护原则。对录制者就其录制品享有邻接权,对于表演者就载有其表演的录音所享有的邻接权,提出了形式上的要求,即受保护录制品的一切复制品或其包装物上必须标有:a、表示录制品邻接权保留的符号“”;b、首次发行年份;c、主要表演者及权利人姓名。(5)权利保护期限。公约规定,各成员国提供的最短保护期不得少于20年,对于录音制品及已载于录音制品中的表演,自录制之日起算;对于未录制在录音制品中的表演,从表演活动发生之日起算;对于广播节目,则从播出之日起算。(6)追溯力。无追溯力。P.168~P.170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中国在1992年11月7日批准加入该公约。该公约是一个开放性公约。加入该公约时,不允许任何保留。P.170

1994年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是一项重要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条约,适用于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该协定的基本原则主要为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主要目的是为知识产权提供前所未有的高标准保护。其保护范围包括知识产权领域的所有7大主要类别:版权及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信息(包括商业秘密)。该协定规定知识产权的取得应以知识产权被许可或被注册为准,即采取非自动保护原则。P.171~P.172

1974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正式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世界知识

国际私法 自考小抄

第一章绪论内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规号出版物,1993年修订本)等。P.20际统一。P.29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或称国范。这种规范的效力是产生涉外民事关系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一般法理(或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对统一国际私法际民事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的一个的法律冲突的前提条件。(2)冲突规范,一般法律原则)、公平与善良原则及特定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7vnnx0lh8303gjy5z85o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