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项城市文化路小学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较高业务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措施只适应我校在职在岗聘任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针对学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地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不断提高、更新、补充和拓展的一种素质教育。
3、继续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全体教师,通过继续教育使教师更好地履行现岗位职责,并创造条件及时选拔、重点培养在实际教学、科研中涌现出来的中青年优秀教师,使之成为教学、科研骨干和新的学术、学科带头人。
4、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享受下列权利: (1) 享有规定的学习时间。
(2) 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享有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3) 接受继续教育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诉。 (4)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和可能,可申请接受继续教育。 (5) 享有学校规定数额的接受继续教育专项经费补助。 5、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纪律和规定。 (2) 服从学校安排,按期完成学习任务。
(3) 继续教育结束后,应向学校提供进行登记、建立档案所需的结业证书、考试成绩等资料。
(4) 接受继续教育后,要按期返校工作,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或协议提供服务。
6、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1)岗前培训:主要分配我校的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参加培训学习。
(2)现代教育技术培训: 学校全体教师参加以现代教育理论、专业文化知识、多媒体素材制作、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等为主要课程的培训学习。
(3)参加有关各级部门及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以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课程和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研讨班、进修班或培训班。
(4)到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学习。 (5)教师在职参加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提高学历的学习。 (6)外语、计算机水平提高培训,包括计算机培训学习。由学校职能部门举办的外语、计算机提高培训学习。 (7)上级认可的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7、继续教育经费筹措、使用和管理:
(1) 继续教育经费原则上由学校、接受教育者共同筹措、并按一定比例承担。
(2) 根据培训规划和计划,学校每年视财力专项列支,并由学校
统一管理使用。
8、《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颁发、管理和使用:
(1)实施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的目的是:系统掌握教师业务水平和接受继续教育
的情况,促进教师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完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其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2)《证书》的发放: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统一使用由省人事厅制发的《证书》。发放《证书》时,要登记造册。《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保管,《登记卡》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保管,及时准确填写有关内容,并接受学校职能部门和上级的监督、检查。 《证书》应妥善保管,填满后可续发新证,如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9、学校职责
(1)学校依据上级职能部门的有关规定、规划、指导方案,以及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具体计划,提出和制定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学校定期组织教师进行集中培训,保证教师参加培训时间。 学校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单周以自学为主,双周集中培训。个体培训由教师根据上级安排或自主确定。
(3)按规定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
(4)学校积极提供教师外出培训学习机会,并保证外出接受继续
教育期间,享有与在 校时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5)按规定登记、考核和检查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并办理相关证明书,
建立学习档案。办理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验证。
(6)学校将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和目标管理评估。学校定期对在继续教育、校本培训中取得成绩的老师进行奖励。在教师评优中向在校本培训中的优秀教师倾斜。 (7)接受上级监督和指导。
10、各部门职责
(1)按学校规定及规划,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安排实施。
(2)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提供一定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
(3)保证享有与在岗时相同的福利待遇。
(4)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登记卡》,并进行相关内容的填写。
(5)各教师应根据专业、教学、工作等需要自筹经费安排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