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的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实现全县2015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xx县人民政府决定与你乡(镇)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其他工作的副乡(镇)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负责。
二、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决定、切实履行职责。
三、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一)事故目标
确保本乡(镇)、农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重伤10人以上、一次经济(财产)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伤、亡事故数不突破控制指标。
(二)工作目标
1.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乡(镇)长主持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个月必须对管理辖区内的煤矿、非煤矿
第 1 页 共 4 页
山、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专项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2.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3.按照《xx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和《xx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按要求配足配齐不少于2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和一村1名兼职人员,同时乡镇必须保证其安全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重建相关规范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内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
5.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本年度有安全社区创建任务的乡(镇),务必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现场评定和备案工作。今年无安全社区建设任务的乡镇,要做到早计划、早实施,提前做好创建安全社区各项准备工作。
6.督促各下设机构依法行政。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审批有关项目涉及安全内容时,应主动征求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意见,符合安全法规条件的,才能审批。凡审批项目,不符合有关安全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导致伤亡事故发生或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审批人员及相关乡镇领导责任。
第 2 页 共 4 页
7.年度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平时有简报。并有安全档案,有文字记录。
8.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按照省、市、县安全培训教育的要求,完成本乡镇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有文字记录。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组织好本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9.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在本辖区内出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积极配合协助县级职能部门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0.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及时、准确、不隐瞒、不谎报、做到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11.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和各安全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奖惩
1.年终考核,未突破伤、亡控制指标,工作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任务,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突破考核指标,年终综合考核按规定扣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和目标否决: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虽无人员伤亡其事故经济(财产)损失在300万元以上的事故;年内连续发生两次各死亡2人的事故;发生三次各死亡一人的事故。
3.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年终安全考核按规定加分,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社区建设任务的,年终安全考核按规定扣分。
4.以上考核奖惩办法由县目督办、县安办具体负责进行考核。
第 3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