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说明各项预算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数量、单价的预算依据。
(9)劳务费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 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应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请说明各种聘用人员在研究中承担的任务,以及聘用人数、支付标准的预算依据。
(11)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直接费用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请说明预算的其他支出的各项支出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及预算依据。
(12)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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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
绩效支出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无需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填报,绩效支出按照5%的上限由系统自动计算出结果,可按照实际需要修改为不超过上限的任意数值。
(13)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按来源渠道的不同分为: 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资助和自筹资
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是指除基金资助资金以外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 其它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资金等。 (14)合作研究资金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其中,间接费用按项目统一测算,并明确各承担单位的金额。
请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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