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宁波工程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宁波工程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及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根据《宁波工程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开展健康活泼、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课外活动;

(三)挖掘学生潜能、培养兴趣、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三条校社团联合会作为校党委领导下的本校各类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负责对校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对院级社团的监督指导工作。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

第四条学生社团共分为理论学术、科技创业、社会公益、体育竞技、大学生艺术团五类,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各类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五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名以上基于共同爱好,自觉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以社团形式组织、开展活动的必要;

(三)有规范、健全的社团章程:

(四)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组织;

(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身份证明;

(六)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名称、活动场所;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学生社团类别;

(四)学生社团成员资格以及权利、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九)社团终止的程序;

(十)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社团联合会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六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作出初审决定。通过初审的,经校团委批准同意,可以开展筹备工作;未通过初审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章程所规定的;

(二)学院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第九条筹备完全的学生社团,应当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正式登记申请。经校团委同意批准登记,发给《宁波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登记证书》。

第三章社团的变更、注销

第十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

(一)未完成学生社团章程;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后,社团联合会应当组织财务部门对其财务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社团联合会收缴该学生社团的登记证书和财务凭证。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成立、注销或者变更名称、社团负责人,由社团联合会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7日内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四章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社团联合会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违反本章程的问题进行审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应当在社团联合会规定的期限内按时注册。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应当于每年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前一个月内向社团联合会报送上学年度的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社团联合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准,但须由社团联合会批准。

第二十条校级社团必须在社团联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招新,招新时间一般定在每学年第一个学期的九月份,个别社团因特殊原因需在第二学期招新的必须取得社团联合会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登记机关审查通过。社团联合会有权对违反依照本章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开展除内部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经社团联合会批准,校际交流活动必须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并报市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任何学生社团都不得以宁波、宁波市、全市、甬城等名义组织开展全市性学生社团活动。

第五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的培养发展目标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丰富多彩、富于开拓精神的校园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必须在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无关的活动;各社团活动应自觉接受社团联合会常务理事会的监督,服从学校工作的全局安排。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报社团联合会批准。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报告及活动经费预算报告,社团联合会批准,报校团委同意。申请报告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活动的目的、内容、形式、参加人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负责人;

(二)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指导单位或指导老师的意见;

宁波工程学院社团管理办法

宁波工程学院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及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根据《宁波工程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7vhdb3z0mr2r4yi9c8hj79c964hjzq00lek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