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认定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认定

摘 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不仅满足于对物质生活的需求,对于精神方面的追求也在日趋上升,所以很多人把饲养宠物作为满足精神需求的一种方式,由此也带来了不少的生活问题和纠纷。《侵权责任法》中有关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对于认定和处理动物致人损害侵权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对于责任主体的认定也提供了可靠地依据。如何利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饲养动物损害案件进行分析和研究以及不同情形下应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是值得思考和探究的。本文旨在研究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在生活中有哪些复杂难题以及如何有效的设计出解决方案,对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如何进行认定。

关键词: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动物饲养人

第一章 引言

2014年,有一个人叫做王某,一天他在一片棉花地(棉花地属于谭某)拾棉花时, 遭到一只无人看管的狗咬伤,被人发现之后送到医院进行治疗,最终未能医治好而死亡。因此受害人的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也就是谭某赔偿给他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与受害者相关的赡养费和抚养费。一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受害者是属于有特殊体质的人,在棉花地里捡拾草棉时而没有被狗咬到时,已经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同时肺部还有严重的感染病症,所以认为受害者的死亡是由狗的侵害行为所导致的,即便如此也不能就这样认定是主要因素。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担负主要民事赔偿责任的是受害者,因为被告对狗进行照护和看管,所以担负非主要责任。???一审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做出如下判决:在此次判决生效以后,被告谭某需要赔偿原告的损

1

失,对于王某其他的诉讼请求不予采纳。

这是一起大众相比较熟悉的动物侵权案件,案子的关注点在于死亡责任的断定,其中包含了主要原因、次要原因以及因果关系。此案例使用了侵权责任法和最高院司法解释来予以处理,说明了死亡责任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是判此案的主要依据。但是有时会出现法律漏洞,法律相对来说不够充分和全面,所以还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对法律进行探索和完善。本文通过案例的形式,探讨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认定。

2

第二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基本理论

饲养动物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饲养的动物伤害了他人,造成了他人身体上的损坏和物质财富受到损失,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是动物的饲养人也可以是管理人来履行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的行为。这是《侵权责任法》对于饲养动物侵害法律责任的明文规定,详尽描述了一个法律责任的责任主体和客体、损害行径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在此,张新宝教授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动物伤害了他人,给他人带来了损害,就应该负担赔偿责任,而这种责任主要是人身健康方面的损害责任和物质财富方面的损害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一种侵害他人行为的一种责任?2?,同时也是一种民事责任,明文规定了动物的侵权行为以及所导致的后果和理应担负的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中的动物指的是饲养的动物,而不可以是其他的毫无关联的动物。责任形态是一种责任替换另一种法律责任,即对动物进行饲养和管理的人来担负责任。《侵权责任法》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除了明文规定一般条文之外,还规定了特别的责任条款,不同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动物侵权责任的规定。1804年《法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动物的所有人在对动物进行管理的时候,动物可能在自己的管理约束下造成了损害,或者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动物脱逃而导致的损害,都应该担负赔偿的责任。”这展现了法国动物侵权行为的明文规定非常的严格,所以只要出现了适当的侵权行为,就要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日本民法典》的规定与其他各国的规定有所不同,有一种概念叫做动物的占有人,日本的规定非常严格,如果自己饲养了动物并且这个动物伤害了别人,应该履行赔偿责任。但是,动物有着不同的品种,特性也不是很相同,以合理的方法进行管理,就不会受到局限。如果是替他人看管动物的人,也要承担侵权责任。 日本对于动物侵权责任是根据动物的品种和特性以及占有人的义务职责是否尽到来展开确认的。

2.1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归责原理

对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很详细,其中包括无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相对无过错责任是指饲养的动物行为引发了损害,这时就不需要饲养人的过失为要素,但仍然要有一定的理由来减免饲养人或管理人的法律责任。然而绝对无过错责任是指但凡饲养的动物伤害了他人,不管饲养人是否存在过失,也不管是否存在受害者故意,要担负法律责任的人是饲养者或管理人,不存在任何免除法律责

3

任的情况。

过错推定责任是从受害者的视角出发来展开责任断定的,选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模式,我国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主要规定为无过错责任,是因为动物本身存有很高的危害性,有可能给人类带来危害,是期望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来强化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展开管理的认识,使人类与动物和谐相处,能够更好的保护受害者的利益,《侵权责任法》第81条将动物园的责任规定为过错推定责任就是一个不错的体现。《民法总则》以及《侵权责任法》的不断更新与完备,使得立法内容越来越充实,审判依据也越来越充分。

2.2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组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需要多个因素共同完成的,其中包含动物的侵犯行为、他人遭到伤害的结果、损害结果与饲养动物的侵权行为两者之间存有因果关系、饲养人或管理人有过失。

2.2.1 必须是饲养的动物

饲养的动物包含普通的动物、严禁饲养的具有危险性的动物和动物园里饲养的那些动物。普通的动物为法律规范、行政规章的管理规定准许饲养的动物品种,普通的动物威胁性较小,严禁饲养的动物危险性较大。动物园的动物是指为了让游客观赏和娱乐或者为了进行科学研究、有着盈利目的而饲养的动物,大多数情况下是野生动物,但也包含普通动物。例如,动物园为了向游客展现生物的进化过程,会饲养一些野狼或者家犬,让游客通过比较了解家犬是如何进化来的。总之,法律责任的主体仅仅是饲养的动物,而不会是野生动物或者没有人管理的动物。

2.2.2 须有动物的侵害行为

动物的侵权行为实质上是动物损害他人的事情和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的行为相适应的行为。动物实行侵权的行为必须是单独的行为,因为其本身具有威胁性的行为,如果是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指使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饲养动物的侵权行为,而是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一般侵权行为。动物的侵权行为有时候是动物自身所具有的危险性而表现出来的行为,比如猴子抓伤了别人、驴子踢伤了别人等行为就是根据动物本身的威胁性而做出来的行为。动物的损害行为有多种不同的归类,动物的侵害行为既包含直接伤害他人行为,也包括间接侵害他人的行为。而人对动物有占有、饲养或管理的行为,所以彼此之间是具有密切关系的,应当

4

一同来断定动物的侵害行为。

2.2.3 须有他人遭受损害的结果

这里的他人指的是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或者是饲养辅助人员、管理辅助人员以外的人,比如动物园里面的管理人员、临时招聘的人员就属于此类人员。这里的损害包含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两种损害,人身的损害包括动物抓挠、撕咬伤害他人所需要支出的医疗费用和营养费用以及误工费用等财产性损失以及因此引致的受害者精神伤害等不属于财产性质的损失?3?。财产损害是指动物的行为引发被害人必要的财产损失,比如牲畜吃了他人耕地的农作物,狗咬伤了邻居家家养的鸡鸭。所以动物是根据自身的单一行为对别人造成伤害,需要有引发他人伤害的事实,才能产生动物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

2.2.4 损害结果与动物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什么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实际上和现象有关系,一个一个的现象之间彼此有联系,一个一个的现象产生也是有原因的。侵权责任法中有的关系是往往包含着侵害行为和损害结果,而这种所谓的关系有着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对责任的范围是如何控制的。?4?饲养的动物伤害他人产生责任而产生的因果关系只能是受害者受到伤害,而这种伤害是如何造成的,一般是由单一的动物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再者就是与损害结果有密切相关的关系,被侵权人需要证明动物的侵权行为与自己受到的重大损失彼此之间具有密切联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因果关系可以进行分类,既包含一目了然的因果关系,这种关系明显易懂;也包含稍加复杂的因果关系,这种关系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所以在任何情况下要一个问题对应着一个解决方案。

5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认定

论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认定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经不仅满足于对物质生活的需求,对于精神方面的追求也在日趋上升,所以很多人把饲养宠物作为满足精神需求的一种方式,由此也带来了不少的生活问题和纠纷。《侵权责任法》中有关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对于认定和处理动物致人损害侵权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对于责任主体的认定也提供了可靠地依据。如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7vcbf6okz577xpo5846y5ap1c1kz8f00qbd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