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0-03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税前报酬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姓名 2019年度担任职务 2019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荆世平 董事长 249.22 荆天平 董事、总经理 136.68 荆京平 董事、董事会秘书 258.00 齐军 董事、副总经理 97.46 马原 董事、副总经理 59.01 朱小华 董事 22.03 徐彩英 独立董事 4.00 刘海山 独立董事 4.00 曹征 独立董事 4.00 黄淮明 监事会主席 19.37 薛剑 监事 28.56 邹兵 监事 69.89 夏琛 副总经理 153.86 荆江 副总经理 133.86 许瑚益 副总经理 145.65 张晓娟 财务负责人 20.95 二、 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战略规划并参照行业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托,制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议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议案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及个人的业绩达成等情况发放。
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4.00万元/年(税前)的固定薪酬制,薪酬按月发放。 3. 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2020年公司的业绩达成情况个人业绩等情况发放。 (四) 其他说明: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认真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9)。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