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线路设备检查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维修体制改革“重检慎修”总体思路,为进一步规范设备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周期和管理职责,加强设备监控力度,使线路设备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线路设备检查
第二条 线路设备检查应坚持“动态检查为主,动、静态检查相结合,结构检查与几何尺寸检查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 动态检查应以轨检车检测为主,将车载式线路检查仪、便携式线路检查仪和人工添乘检查作为动态检查的辅助手段。数据分析,应结合现场静态复核,综合研判设备病害程度和原因,合理制订维修作业方案和计划。对超过临时补修偏差管理值的处所应及时处理。
第四条 线路等级划分。根据线路允许速度、年通过总重、路网中的重要性及客货运输特点,我段管内线路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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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Ⅱ级线路分为A、B、C三类:
A类:曲线半径600m及以下正线普轨地段及客车径路木枕道岔。
B类:曲线半径800m及以下无缝线路地段、曲线半径600m以上普轨地段,客车径路上的到发线和混凝土枕道岔,客机走行线。
C类:曲线半径800m以上无缝线路地段,直线地段。 (2)Ⅳ级线路:客车径路以外的到发线及道岔 (3)Ⅴ级线路:站内货物线、专用线、段管线 第五条 在山区高原、严寒地区和遇有极端气候时,应加强重点线路设备检查和巡视。
第六条 各种设备病害处所及新接设备的检查量化及检查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章 动态检查
第七条 应通过轨检车、车载式、便携式线路检查仪等检测设备对线路进行周期性的检查,了解和掌握线路局部不平顺(峰值管理)和线路区段整体不平顺(均值管理)的动态质量,指导线路养护维修工作。
一、轨检车检测
1.轨检车检测标准及频次按照工务处要求和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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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轨检车主要检测项目几何尺寸指标7项(高低、水平、超高、三角坑、轨向、轨距及轨距变化率)和车体响应指标2项(车体垂向加速度、车体横向加速度)。
3.轨检车检测由线路科负责安排添乘,检测数据由线路科主管工程师下发各线路车间。当轨检车检测出现III及以上超限处所时,随车添乘人员应立即通知段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段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要及时通知责任车间主任,并分别向段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段长汇报。当轨检车检测出现Ⅳ超限处所时主管副段长要带领或安排业务科室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检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治措施; 当轨检车检测出现III超限处所时车间主任或副主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检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治措施。车间将检查整修结果反馈线路科,线路科报主管副段长审核后上报工务处。
4.对轨道质量指数(TQI)超过管理值的区段或成段几何尺寸超过经常保养容许偏差管理值的处所,应安排经常保养;对轨检车检测出来的Ⅳ级偏差处所,应根据超限峰值限速不超过45km/h或封锁线路。由轨检车随车负责人通知工务处调度,工务处调度联系行车调度采取封锁或限速措施,由段添乘人员通知车间及时安排检查整修。
5.未纳入轨检车周期检测的联络线、疏解线等线路设备由线路技术科根据检测需求提报年度检测计划,由工务处轨道检测室根据月度检测计划铺排,每年检测不少于1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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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指挥中心根据检测计划提报轨道车路用列车运行计划,牵引轨检车检测。
二、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检测
1.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按照装有检测设备的机车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车载式线路检查仪主要检测车体响应指标2项(机车垂向加速度和机车横向加速度),即机车II级、III级报警。
2.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检查数据传输。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每日将前一天8时00分至当日8时00分24小时内机载二级报警进行汇总,对当日之前一个月内在20m范围内重复II级报警7次及以上处所进行汇总,通过文件传输系统下发至各车间;如发生机载III级报警,除短信通知外,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通知相关车间、班组,从上报临时检查计划及临时处理整修进行全程跟踪,并对整修情况进行收集汇总;每周对机载二级进行汇总分析,下发通报,车间可根据通报合理安排人员按照重复报警处所轻重缓急进行处理。
3.车间应对车载式、人工添乘检查发现的线路III级及以上报警、严重晃车处所及时提报计划进行现场复核,其中Ⅳ级报警由车间主任(副主任)亲自组织现场复查。现场复查发现影响安全、需限速的要立即采取限速,并申请“临时天窗”进行整修,对不影响行车安全的,应认真分析并有计划的纳入“天窗”进行整改、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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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载式、便携式报警处所坚持日分析、月总结,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于每月10日前向局工务处上报上月分析报告。
三、使用便携式线路检查仪添乘检查
1.段党政正职每月添乘检查不少于2次,每季度对段管内线路设备检查覆盖1遍;主管主管安全生产副段长、业务科室每月添乘检查不少于3次,每月对段管内线路添乘检查覆盖1遍。线路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每月对管辖线路全程添乘检查不少于4次,每月对车间管内线路添乘检查覆盖1遍。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安排专职添乘人员携带便携式线路检查仪固定周期、选定径路每日检查1遍;其他线由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根据实际安排。遇极端气候或恶劣天气应增加添乘次数。
2.便携式添乘检测信息反馈
(1)在将每次的添乘单传入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后,必须编辑或拍照微信发送至添乘检查信息群。
(2)必须将便携式添乘仪数据导成电子版并将人工添乘处所分等级填写好后发至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内部存储相关文件夹内。
(3)将晃车严重或便携式Ⅲ级处所于当时通知车间安全技术员,同时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对整修情况进行收集跟踪,添乘人员对销号情况进行了解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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