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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C1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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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1 发布
2011-06-01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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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辐射防护监督
1.1辐射防护监督管理组织机构 1.2辐射防护保证体系 1.3辐射防护职能部门职责 1.4辐射安全防护岗位职责
2.辐射工作管理
2.1辐射人员管理制度
2.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领用、归还制度 2.3放射性同位素贮存、运输管理及安全保卫制度 2.4放射源台账和定期清点检查制度 2.5施工现场辐射防护管理规定 2.6关于射线报警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2.7射线探伤操作规程 2.8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9 辐射安全监测方案 2.10 废旧放射源管理规定
3.辐射事故管理
3.1事故处罚
3.2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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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辐射防护监督
1.1辐射防护监督管理组织机构 1.2辐射防护保证体系
1.3辐射防护职能部门职责 1.3.1质安部职责
技术部是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测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及法规教育。
(2)遵守国家放射工作许可证登记制度,及时做好《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核查与换发工作,组织射线作业人员参加省环境保护部门举行的放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及专门体检。
(3) 建立放射人员健康检查档案。定期组织放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审批制度。 (6)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7)建立健全射线操作规程。
(8)放射设备的增置和报废严格按设备管理程序执行。 (9)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防护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10)调查处理放射事故。
(11)检查落实危险性放射标志在放射场所的设置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保健标准。
落实职工疗养休假制度,开展好剂量监测工作,保证放射人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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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照剂量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13)落实操作规程和放射防护制度,经常督促检查,并实行奖罚制度。 (14)定期对放射场所进行放射防护安全检查与监测,γ源在外埠工地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地方,并经当地安全、保卫和防疫部门批准,探伤项目负责人负责保管,做好日检和巡检工作。
(15)定期组织召开放射防护工作会议,讨论并解决放射防护工作出现的新问题。 1.3.2检测部职责
(1)加强对射线装置的使用管理,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对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完好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对辐射设备的管理。
(3)协助做好射线装置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辐射安全防护岗位职责 1.4.1总经理职责
(1)全面负责检测公司的安全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射线作业和防护法规。
(3)组织安全管理评审,监督检查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保护射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1.4.2主管安全副经理职责
(1)受总经理委托负责辐射防护管理工作。
(2)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射线防护标准,并监督检查探伤人员执行情况。
(3)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射线防护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审批辐射防护措施。解决辐射防护中存在的重大问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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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6)审批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4.3专职安全员、安全保卫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射线防护标准,并监督检查探伤人员执行情况。
(2)负责编写辐射防护管理制度、HSE管理程序、员工的安全职责以及危险源辩识与控制并落实辐射防护制度和措施。
(3)教育员工严格遵守辐射防护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辐射防护用品。
(4)经常深入辐射工作现场,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纠正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