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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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再投资退税:
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 七、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八、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补贴收入 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 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甲类卷烟 10% 乙类卷烟 5% 雪茄烟 5% 护肤护发品 5% 烟丝 5% 鞭炮、焰火 5% 粮食白酒 10% 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 6% 薯类白酒 5% 汽车轮胎 5% 其他酒 5% 小轿车 8% 酒精 5% 越野车 6% 化妆品 5% 小客车 5% 2、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消费税额
1、 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 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 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 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税率(33%) 5、 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原核定的税率)/33%]×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减征比例
6、 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 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弥补亏损后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税率(3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额 1、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2、 商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