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接地装置的技术监督 (一)接地装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监督
1.接地装置必须按《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以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验收。
2.在工程设计时,应认真吸取接地网事故的教训,并按照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改进和完善接地网设计。审查地表电位梯度分布、跨步电势、接触电势、接地阻抗等指标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以及防腐、防盗措施的有效性。
3.新建工程设计,应结合长期规划考虑接地装置(包括设备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量,并提出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计算报告。
4.在扩建工程设计中,除应满足新建工程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要求以外,还应对前期已投运的接地装置进行热稳定容量校核,不满足要求的必须在本期的基建工程中一并进行改造。
5.接地装置腐蚀比较严重的电厂宜采用铜质材料的接地网,不应使用降阻剂。 6.变压器中性点应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不同干线)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的要求。重要设备及设备架构等宜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且每根接地引下线均应符合热稳定要求。连接引线应便于定期进行检查测试。
7.当输电线路的避雷线和电厂的接地装置相连时,应采取措施使避雷线和接地装置有便于分开的连接点。
8.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预留的设备、设施的接地引下线必须确认合格,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回填土;并应分别对两个最近的接地引下线之间测量其回路电阻,确保接地网连接完好。
9.接地装置的焊接质量与检查应符合《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及其它有关规定,各种设备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扩建接地网与原接地网间应为多点连接。
10.对高土壤电阻率地区的接地网,在接地电阻难以满足要求时,应由设计确定采用相对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11.接地装置验收测试应在土建完工后尽快进行;接地装置交接试验时,必须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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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装置隔离,排除与接地装置连接的接地中性点、架空地线和电缆外皮的分流,对测试结果及评价的影响。
12.接地装置交接验收时的重点监督项目:电气完整性、地表电位梯度分布、跨步电势、接触电势、接地阻抗测量。
(二)接地装置的运行监督
1.对于已投运的接地装置,应根据地区短路容量的变化,校核接地装置(包括设备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量,并结合短路容量变化情况和接地装置的腐蚀程度有针对性地对接地装置进行改造。对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经低阻或高阻接地系统,必须按异点两相接地校核接地装置的热稳定容量。
2.接地引下线的导通检测工作应每年进行一次,其检测范围、方法、评定应符合《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DL/T 475)的要求,并根据历次测量结果进行分析比较,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开挖、处理。
3.定期通过开挖抽查等手段确定接地网的腐蚀情况。根据电气设备的重要性和施工的安全性,选择5~8个点沿接地引下线进行开挖检查,要求不得有开断、松脱、或严重腐蚀等现象。如发现接地网腐蚀较为严重,应及时进行处理。铜质材料接地体地网不必定期开挖检查。
(三)接地装置的试验
接地装置试验的项目、周期、要求应符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及《接地装置工频特性参数的测量导则》(DL/T 475)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技术监督
(一)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订购、验收、安装和交接试验监督。
1.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选型、验收应符合《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DL/T 80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7)的规定。普阀避雷器属于淘汰产品,对110~200kV普阀避雷器,应积极进行更换。
2.其它用于保护干式变压器、发电机灭磁回路、GIS等的特殊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其特性参数由用户根据设备的特点与厂家协商确定。
3.安装前应取下运输时用以保护金属氧化物避雷器防爆片的上下盖子,防爆片应完整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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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避雷器的排气通道应通畅;排出的气体不致引起相间或对地闪络,并不得喷向其它电气设备。
5.避雷器引线的连接不应使端子受到超过允许的承受应力。 6.避雷器施工验收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现场制作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2)避雷器外部应完整无缺损,封口处密封良好。
(3)避雷器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度应符合要求,均压环应水平。
(4)在线监测表计及放电计数器密封应良好,绝缘垫及接地应良好、牢固。 (5)油漆应完整,相色正确。 (6)交接试验应合格。
7.避雷器交接验收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试验项目为(1)、(2)、(3)、(4),其中(2)、(3)可选做一项;有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试验项目为(1)、(5)):
(1)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基座绝缘电阻。
(2)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工频参考电压和持续电流。
(3)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直流参考电压和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 (4)检查放电计数器动作情况及监视电流表指示。 (5)工频放电电压试验。
(二)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运行监督 1.巡视
(1)检查是否有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障碍物、附着物。 (2)检查绝缘外套有破损、裂纹和电蚀痕迹。
2.应在运行中按规程要求带电测量泄漏电流。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 (1)新投产的110kV及以上避雷器应三个月后测量一次,三个月以后半年再测量一次。以后每年雷雨季前测量一次,应在晴朗天气下进行。
(2)测量时应记录电压、环境温度、大气条件以及外套污秽状况等运行条件。 (3)测量结果与出厂或投运时,以及前几次的数据进行比较,如发现异常可与同类设备的测量数据进行比较。必要时可停电进行直流参考电压等有关项目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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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避雷器宜安装电导电流在线监测表计。对已安装在线监测表计的避雷器,每天至少巡视一次,每半月记录一次,并加强数据分析。
4.定期用红外热像仪扫描避雷器本体、电气连接部位等,检查是否存在异常温升。 (三)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试验
1.金属氧化物避雷器试验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和《交流电力系统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使用导则》(DL/T 804)有关的试验项目。
2.红外检测的周期、方法、要求应符合《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DL/T 664)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电力电缆的技术监督 (一) 电力电缆的设计、敷设与验收监督
1.电力电缆线路的设计选型应根据《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第4部分》(GB/T 12706.1~GB/T 12706.4)、《额定电压1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第1部分~第3部分》(GB/T 11017.1~GB/T 11017.3)、《额定电压35kV(Um=40.5kV)及以下纸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第1部分~第3部分》(GB/T 12976.1~ GB/T 12976.3)、《交 流330kV 及以下油纸绝缘自容式充油电缆及附件第1部分~第5部分》(GB 9326.1~ GB 9326.5)、《额定电压220kV(U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第1部分~第3部分》(GB/Z 18890.1~ GB/Z 18890.3)和《额定电压10kV架空绝缘电缆》(GB 14049)等各相应电压等级的电缆产品标准进行,审查电缆的绝缘、截面、金属护套、外护套、敷设方式等以及电缆附件的选择是否安全、经济、合理;审查电缆敷设路径设计是否合理,包括运行条件是否良好,运行维护是否方便,防水、防盗、防外力破坏、防虫害的措施是否有效等。
2.新、扩建工程中的电缆选择与敷设应按《发电厂、变电所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规程》(SDJ26)及《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有关规定。
3.电缆交接时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进行试验。
4.新、扩建工程中,各项电缆防火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应重点注意的防火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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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厂房内的热力管道与架空电缆应保持足够的间距,其中与控制电缆的距离不小于 0.5 米,与动力电缆的距离不小于 1 米。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2)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制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以及其它可能引起着火的管道和设备。
(3)对于新建、扩建主厂房、输煤、燃油及其它易燃易爆场所,宜选用阻燃电缆。 (4)严格按正确的设计图册施工,做到布线整齐,各类电缆按规定分层布置,电缆的弯曲半径应符合要求,避免任意交叉,并留出足够的人行通道。
(5)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含电缆穿墙套管与电缆之间缝隙)必须采用合格的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靠近带油设备的电缆沟盖板应密封,扩建工程和检修中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6)扩建工程敷设电缆时,应加强与运行单位密切配合,对贯穿在役机组产生的电缆孔洞和损伤的阻火墙,应及时恢复封堵。
(7)电缆竖井和电缆沟应分段做防火隔离,对敷设在隧道和厂房内构架上的电缆要采取分段阻燃措施;并排安装的多个电缆头之间应加装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8)应尽量减少电缆中间接头的数量。如需要,应按工艺要求制作安装电缆头,经质量验收合格后,再用耐火防爆槽盒将其封闭。
(9)对于400V重要动力电缆应选用阻燃型电缆。已采用非阻燃型塑料电缆的,应复查电缆在敷设中是否已采用分层阻燃措施,否则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或及时更换电缆,以防电缆过热着火时引发全厂停电事故。
(10)在电缆交叉、密集及中间接头等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重要的电缆隧道、夹层应安装温度火焰、烟气监视报警器,并保证可靠运行。
(11)直流系统的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两组电池的电缆应尽可能单独铺设。 5.电力电缆不应浸泡在水中(海底电缆等除外),单芯电缆不应有外护套破损,油纸绝缘电缆不应有漏油、压力箱失压现象。
(二) 电力电缆的运行监督 1.巡查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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