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工具管理办法
为保证生产工具的正确使用及有效管理,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 总则
1、目的:规范各类工具的保管、领用、以旧换新、移交、报废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标领用及人员调任时无交接等现象。
2、适用范围:员工使用工具的标准制定、领用、退库、交接、报废等。 二、工具发放标准的制定
1、根据各机台班组使用工具情况由生技部统一制定工具发放制度。 三、 工具的领用、更换及退还 1、工具领用条件:
A、各机台班组机长首次领用,必须是在领用许可范围内; B、换领必须以旧(坏)换新。
2、工具领用程序:
A、工具为首次领用时,领用机台班组填写“工具领用清单”,注明用途和保管责任人,交车间负责人签准后领用,并建立机台班组、个人领用工具台账, B、以旧(坏)换新时,由设备负责人鉴定工具的好坏,属人为造成的损坏由责任人承担。
C、原工具丢失或在最短使用限期内损坏,按规定赔偿后方可再重新领用。 3、工具退还
b. 离职退还。人员离职,在其填写“离职单”的同时,由生技部设备负责人负责发给其“工具移交表”一份,离职人员持表到设备负责人退还工具,移交时如有工具不够数量,设备部应在工具移交表上签字时,注明缺少的工具及价钱,由办公室从其工资中扣除。 四、 工具的检查与赔偿
1、设备负责人收回旧工具时必须认真检查,如仍可用,请领用人继续使用。如
可修复,可联系相关专业人员修复。如工具有旧品时(有一定损耗但不影响使用的产品),尽量请领用人领用可用的旧品。旧品领用只需以旧换旧,不需开工具领用单;工具领用须填写工具领用单。
2、生技设备负责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工具的保管情况与使用情况,如发现机台班组有不正确的使用工具,进行批评指导纠正。
3、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短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应责成其在一定时间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赔偿标准:
A、工具丢失,由责任人赔偿原价。
B、使用限期内损坏,以旧(坏)换新前必须赔偿:
4、赔偿与领用手续:生技设备负责人向财务部提供工具领用单或工具赔偿单,财务部直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 工具的借用
1、为方便不常用工具的借用,生技部设备负责人设部分常用操作工具备借,也可办理临时借用。 2、借用及归还手续:
A、工具借用必须填写“工具借用申请单”,说明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用途、保管责任人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用。
B、设备部负责借出工具的催还,如有丢失或损坏,按上述赔偿规定赔偿。 C、工具归还时,设备负责人在“工具借用申请单”上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