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
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有关取消“公路水运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许可和认定”的要求,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人力资格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2015年6月23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国航道法》和国家职业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领域从事试验检测专业活动的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设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书制度统一规划,面向全社会提供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评价服务。评价结果与工程系列相应级别职称有效衔接,为用人单位科学使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依据。
第四条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职业资格)包括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交通工程、水运结构与地基、水运材料5个专业,分为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2个级别。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实行考试的评价方式。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英文译为:Highway and Waterway Testing&Inspection Professionals 第五条 通过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共同负责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规定,并按职责分工对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具体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职业资格评价工作。
第二章 考试
第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第八条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组织成立考试专家委员会,研究拟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第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对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实施的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确定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和考试合格标准。
第十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和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中专或高中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1年;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中专或者高中学历,并取得公路水运工程助理试验检测师证书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6年;
(二)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6年; (三)取得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满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