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标本拒收程序
.目的
规范标本拒收程序。 2.范围
微生物实验室所有标本。 3.职责
微生物实验室检验人员应遵守本程序。 4.程序
4.1 微生物实验室检验人员应根据各类标本要求评估标本的合格性,具体参见《标本采集、运送、保存程序》。
4.2 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标本的接收、拒收制度和标准,拒收所有可能导致错误结果的标本。
4.3 表4-2列举了常见微生物标本拒收原因及处理方法。
表4-2 常见微生物标本拒收原因及处理方法
拒收原因 无标签 处理方法 非损伤方法获得的标本(如痰、粪便等标本),重新送检;损伤方法获得的标本(如血、脑脊液或组织等),与取样医师协商后,再处理标本。并在申请单上注明问题所在,记录所采取的措施 送检延迟(超过规定时间) 提示送检者拒收原因,并要求重新送检。病人申请单上注明“标本送检延迟” 容器不合适或标本泄露 通知送检者,并要求重新送检。病人申请单上注明问题所在及所采取的措施 标本运送条件不合适 与送检者联系,阐明检测要求,指出不符合之处,并要求重新送检 同一日内同一检测条件的重复标本(血除外) 标本污染 标本量不够 通知送检者,指出重复标本。在申请单上注明问题所在 重新采样 重新采样
表4-3列举了一些不适合微生物学检查的标本及替代处理方法或建议。 在“不合格标本处理记录表”登记相关信息,至少包括:标本唯一标识、病
人唯一标识、标本采集人姓名、标本采集时间、不合格原因及性状描述、识别者签名及时间。
表4-3 不适合微生物学检查的标本及替代处理方法或建议 标本类型 烧伤,伤口(拭子) 结肠造口术排出物 褥疮(拭子) Foley导管头 坏疽损伤(拭子) 牙周损伤(拭子) 直肠周围脓肿(拭子) 替代方法或建议 送交组织或抽吸物 不处理 送交组织或抽吸物 不处理 送交组织或抽吸物 送交组织或抽吸物 送交组织或抽吸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