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12月)
一、责任分工
结合**实际,以*委文件下发了《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查办案件工作、纠风工作、治本工作等四方面,明确了各领导班子成员所应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范围及主要任务。并根据乡镇换届选举、班子成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于8月份及时调整充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减轻农民负担和效能建设等三个领导小组,重新制定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细则,确保工作连续不脱节。
扣分情况:扣0分
二、责任检查与考核
及时传达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制情况专题汇报会,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总结期限内落实责任制的具体做法,并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不足之处和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对村级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把责任制考核与各科室、机关干部及各村两委的年终考核相结合,并严格考核奖惩,不仅通报了考核结果,增加考核透明度,而且以此作为评先、评优、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及时研究解决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今年初,在对村级班子考核结束后,不仅以文件形式通报了全乡六个村的考核成绩,而且得分最低的**村定为后进村,进行整改转化,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扣分情况:扣0分
三、责任追究
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追究奖惩制度,对全乡领导干部和村两委违反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针对**村原党支部委员杨**暴力阻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乡主要领导和分管副书记亲自找其谈话,并及时召开**村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请乡党委研究同意,给予杨**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对两名计生工作不到位的村两委实行责任追究,其中1名告诫,1名通报批评。
扣分情况:0分
**乡纪委
12月26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2)
年年,我局党组及其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方面创新举措,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各负其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为确保水利工作、资金和干部“三个安全”,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推进了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了和谐水利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始终把责任制工作纳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一把手”总负责的意识,明确了水利系统各级“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于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年初制订了全系统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并按照“每月有活动、工作有重点、责任有对象”的“三有”要求,制定下发了《鄂州市水利局 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责任分解》(鄂州水利党组[ 年]3号);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中纪委和省、市关于反腐倡廉一系列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根据责任制要求,年初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并与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督促落实反腐败各项业务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做到安排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措施、检查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要求、考评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和标准、总结工作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和问题。
二、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在继续坚持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申报等制度的同时,今年重点抓了以下3个方面制度的完善:一是责任制度。及时调整完善了局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局属10个二级单位也按局党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同时针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次研究措施,予以解决,营造了良好的廉政氛围。二是谈话制度。坚持“三个必谈”,即: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必须进行及时警示谈话,对负责重要工作和重点工程的干部必须进行事先提醒谈话;对新提拔或轮岗的干部必须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已开展“三项”谈话20多次。三是述职述廉制度。坚持“四个层次”的述职述廉,即:局党组书记向市人大以及局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大会述职述廉,班子成员向书记、机关各科室向分管领导、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进行书面述职述廉。与此同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中心组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财务审计等制度,力求建立和完善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三、宣传教育进一步突出。今年以来,我们以领导干部作风教育为重点,以“宣传教育月”为契机,以廉政教育为主线,结合“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主题活动,调整思路,注重实效,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在教育内容上,以反面典型教育为主,增强警示性。在坚持学习时事政治,开展正面典型教育的同时,以反面典型教育为主,先后选取了二十余个反面典型案例,在全系统进行学习讨论,让党员干部始终保持警钟常鸣。二是在教育形式上,以电化教育为主,增强生动性。在集中学习时,除书面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外,经常精选一些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题材的电教片播放,使学习活动不致枯燥,提高学习兴趣。最近还组织开展了十七大精神的专题宣讲活动。三是在教育对象上,以领导干部为主,增强针对性。要求每次集中学习活动,做到两个“务必”:即局党组成员务必带头参加,下属单位班子成员务必带头参加。为保证时间参学,均提
前通知,以便统筹安排工作,避免学习与工作相冲突。四在教育安排上,以每半个月一次集中学习为主,增强自觉性。为强化学习自觉性,原则上每半月举行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充分利用报纸、 络等媒介,在其他时间加强自学,不断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四、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市水利工程项目多、建设任务重、资金数量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抓住这个重点,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防治建设工程领域商业贿赂。我们重点抓住三个环节:一是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在农村饮水安全、水库整险加固、泵站更新改造等项目工程招投标期间,按照局党组要求,纪检组、监察室会同相关科室跟踪了解情况,提前介入,要求所有工程建设必须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统一纳入相关部门的监管,使工程招投标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合理,确保招标投标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所有工程建设,均按规定发布招投标公告,纪检监察和相关监管人员参与资格审查、现场开标和定标以及中标公示等工作,使整个招投标过程纳入监督之下,规范操作。今年,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了全部6个工程的招投标监督工作,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三是完善机制,强化管理。第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招投标工作重要性、违规操作严重性的认识。今年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专题学习、讨论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招投标工作逢会都要专门进行强调,提出要求。第二,完善制度,要求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建设公示制等“五制”,将预防机制落实到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投标、监理、验收、材料采购及工程款的拨付等环节。第三,加强协作,保持与省、市招投标管理和政府采购机构的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保证所有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加强监管,严格实行招投标有关规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问题。
五、民主监督进一步深化。水利系统所属10个二级单位均为事业和企业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民主监督,今年我们重点抓了所属二级单位企事务公开工作。一是统一部署。依托工会组织,召开了近几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全系统工会工作会议,明确将完善企事务公开作为今年工会工作的重点,纪检监察加强督促检查。随后下发了《鄂州市水利系统事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鄂州水利党发[ 年]8号),要求把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等8个方面作为重点,必须公开。二是明确载体。河道堤防管理处、洋澜湖泵站、樊口大闸管理处和磨刀矶节制闸管理处等单位采取公开栏、职代会、联席会、对话会等形式推进事务公开工作,花马湖泵站还建立了电子显示屏,开展经常性的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检查。局党组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逢会必讲企事务公开工作、到下属单位必问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带领工会和纪检监察人员对企事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全系统二级单位企事务公开正不断完善,职工民主监督意识进一步增强,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了职工权利,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近期,我们还将在洋澜湖泵站召开全系统企事务公开工作现场会,整体推进该项工作的规范化、经常化。
与此同时,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局机关和全系统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利用局机关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有关党务、政务事项;加大信息建设力度,已投资 余万元,建设全系统局域 ;修订印发了局机关财务、小车、招待和人事管理,以及信访接待等25项制度,使党务政务尽全面公开,广泛接受监督,统一阳光操作,避免暗箱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