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路(东门至北京路)交通优化工程勘察设计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东环路(东门至北京路)交通优化工程勘察设计于2020年4月23日和5月13日两次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次按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仅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且经对报名单位进行核实,仅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符合资质条件;第二次采购报名不足3家。
鉴于本项目采购金额不大,且目前仍处于疫情期间,本地符合资质条件的仅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且该单位两次均报名参加了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单一来源论证评审小组评审意见如下:东环路(东门至北京路)交通优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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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
拟对“东环路(东门至北京路)交通优化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于2020年6月2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论证,专家论证结果为本次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的要求。据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
熊 英 湖北交投荆州公司 高级工程师
王京庆 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师
邓用林 荆州海子湖投资有限公司 经济师
拟成交价格
62.06万元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略)。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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