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现场j检查
<七>厂区安全管理(以现场查看为主)
1、建筑结构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室内装修项目及燃油(气)锅炉等设施必须经消防审核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说明:提供厂房消防验收意见书。
2、厂房、仓库、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应按国家标准安装避雷设施,防雷装置应按规定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设施完好。
说明:查看防雷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3、不得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煤气站、油站、配气站的主厂房与辅助设施应符合建筑防火安全要求。普通仓库与车间应分楼层设置,确因生产需要而同层时,应用实体砖墙分隔到顶。车间、仓库、办公室、员工宿舍不得用可燃材料装修、分隔。厂区内的坑﹑沟﹑池﹑井,应设置安全盖板或安全防护栏。厂房内的开启式侧窗应设在常年主导风向迎风面的墙上,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不低于1米。产尘车间地面应平整防滑,坡向排水系统,并应设有冲洗地面和墙壁的设施。多层厂房应有防止含尘空气串联的各项隔离措施。
说明:现场查看:不得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设宿舍或饭堂。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区域。 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车流、人流、物流,保证安全顺行。厂
区内的坑﹑沟﹑池﹑井,应设置安全盖板或安全防护栏。企业应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4、(1)厂房安全出口不得少于2个,工作期间不得上锁,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每个疏散门上方须安装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灯。(2)疏散通道应有明显逃生标志,疏散走道的楼梯最小宽度不小于1.1米;确实达不到1.1米的,须备有第二条逃生通道。(3)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得被占用。事故多发岗位应设安全隔离区(带)。厂区道路﹑人行道﹑车道应平整畅通,有足够的照明。
说明:现场查看:车间控制室等要害部门,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安全出入口(疏散门)不应采用侧拉门(库房除外),严禁采用转门。厂房、梯子的出入口和人行道,不宜正对车辆、设备运行频繁的地点,否则应设防护装置或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疏散通道应畅通无堵塞。厂区道路﹑人行道﹑车道应平整畅通,有足够的照明。厂房的照明,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5、作业场所设置与建筑结构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与其它车间要作防火分隔。
说明:现场查看:作业场所设置与建筑结构应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物品应满足:运输车辆需持有危运证,进入库区,必须装设专用排气阻火
标准化现场j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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