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经营收入 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 总成本费用 4 其它收入 5 盈余总额(1-2-3+4) 6 所得税 7 税后盈余(5-8) 8 提取公积金 9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10 可分配盈余(7-8-9) 11 12 13 14 盈余返还 当年剩余盈余(10-11) 期初未分配盈余 未分配盈余累计(12+13) 注:按照现行税法,国税发〔1992〕232号文的规定,结合当地税收条例,本项目不征收营业税及所得税;公积金提取比例按10%;盈余返还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总额不得低于整个可分配盈余的60%,股金分红总额不得高于整个可分配盈余的40%。
(二)社会及生态效益
1、壮大主导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分析
本项目采用“合作社+基地+社员”的经营模式,由合作社对基地进行宏观调控,对社员实行“六统一”服务:统一提供种苗、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包装、统一收购价格、统一对外销售,积极引导带动广大社员发展标准化无公害蔬菜种植生产,将社员增收与合作社增效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无公害蔬菜产品通过合作社走向国内外市场,从而激发社员种植无公害蔬菜的积极性,推进项目区产业化经营进程,为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奠定良好的
基础。项目的实施对扩大无公害蔬菜基地,壮大这一主导产业,促进宜阳县种植业生产的发展将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可促进无公害蔬菜产业的快速发展,使种植业成为全县的主导产业,进而极大地促进项目区农业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
2、带动农户及农民增收效果分析
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产值230万元,基地社员种植无公害蔬菜年人均纯收入将增加3000多元,直接无公害蔬菜种植受益农户108户,年新增就业人数30人,年度工资总额达到40万元,并可间接带动周边乡、镇、村农户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600~800亩,近300户1200多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种植。同时,还可辐射带动项目周边地区食品、服务、运输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附表:
1.财政补助合作社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2.投资估算汇总表 2-1.设施投资明细表 2-2.设备投资明细表 2-4.流动资金测算表 3.财政资金使用明细表 3-1.资金筹措表 4.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4-1.经营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测算表 4-2.成本费用测算表 4-3.单位生产成本估算表 4-4.冷库设备投资明细表 附图:
1.项目区位示意图 2.项目现状图 3.平面布局图 附件:
1.合作社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合作社章程、相关制度及入社成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住
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3.合作社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申报项目的决议 4.自筹资金证明
5.项目申报前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土地使用证明(加工及流通设施等用地)或土地租赁、承包协议(种植、养殖项目用地)
7.环保部门出具的意见或证明材料(养殖项目、加工项目) 8.其它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