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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而广泛闻名,是名家“离坚白”派的代表人物。他的“白马非马”和“别同异,离坚白”命题是中国古代著名命题,并以“离坚白之辩”闻名于世,他的命题得到了与柏拉图理念论或共相论相同的概念(理念论或共相论在西方哲学是极著名的),即区分了两个世界:永恒的,和有时间性的;可思的,与可感的。相反,在“白马”命题中,公龙强调“白马”(个别)与“马”(一般)的区别,分别通过涵、外延和共相三个概念,得出“白马非马”的结论;在“坚白石”命题中,他以知识论的、形上学的辩论,强调视觉与触觉的分离。与惠子的\合同异\说正好相反,公龙完全脱离感性认识,只强调“名”的逻辑分析,认为“名”是绝对的、不变的,具有十分浓厚的形上学特色。但在逻辑学上,他的贡献是值得重视的。公元前284-公元前259年,是此思想的鼎盛期。 七、老子(约前571-前471),名耳,字聃,春秋末期楚国苦县历乡曲仁里(今省鹿邑县太清宫镇)人,道家学派创始人,被道教尊为始祖,老子的思想属朴素辩证法思想。传统认为老子与孔子同时代而年长孔子,孔子曾问道老子。存世有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哲学著作《老子》(又称《道德经》),然友兰经研究认为,老子虽生于孔子同时,但《老子》一书不可能成于孔子以前或同时,其思想体系的建立应该在惠施、公龙之后。(一)太一、有、无、常:这是老子的主要观念。1、“太一”:就是“道”,超越时空的无限本体,生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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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万物之间,表现在一切事物之中,无所不包,无所不在,属于“超乎形象”的概念,故无法具“名”。称“道”为“道”,纯粹只是一个代号,是无名之名。所以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是不可言说的,在本质上是虚无的。其实这“道”指的就是自然规律,2、有:就是“有名”,相对于“无名”。世上事物分为实际世界之和之外,之的为“形象之”,即我们见到的实际,要表达它们也并不困难,可以“名”之,也称“有名”,简称“有”。3、无:就是“无名”,相对于“有名”。实际世界以外的,“超乎形象”的一切事物。它们很难“名”之,称为“无名”,简称“无”。并非所有“超乎形象”的事物都是“无”,但“无”者,一定是“超乎形象”的事物。比如“道”。4、“常”:就是不变,即指万物变化时遵循的那个不变的规律。《老子》里的“常”字表示永远不变的东西,或是可以认为是定规的东西。(二)道,自然的不变规律:老子以“道”解释宇宙万物之演变,认为“道”是独立不改的客观自然规律,具有周行不殆的永恒意义。(三)反者道之动:认为任何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其部某些性质如果向极端发展,一定会转变成它的反面,“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即所谓“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之所伏”;“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四)老子的处世哲学:1、袭明:在生活中必须以柔弱、谦虚、知足的姿态处世为人。老子认为,极端是物质发生反向变化的界限,这个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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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个人的主观感觉和客观环境有关。比如“富贵而骄,自遗其咎”。这个“骄”就是极端。事物这种“物极必反”的不变规律,老子称之为“常”。他认为“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所以,处世、行动要遵循自然界这种不变的规律,老子曰之“袭明”。“袭明”的通则有二:一是想要得到某东西,就要从其反面开始。比如谁若想变强,必先从感到弱开始;想要保持什么东西,就要在其中容纳一些与之相反的东西。比如想保持资本主义,必须在其中容纳一些社会主义成分。二是物忌全胜,事忌全美,人忌全盛,涵容以待人,恬淡以处世。即“大成若缺”、“大巧若拙”、“大直若屈”、“大辩若讷”、“知其白,守其黑”等,故能“殁身不殆”。“袭明”的处世方法可以使我们躲开人世危险,并能达到目的。2、无为:一个人应该严格地把自己的行为控制在必要的、自然的围。“无为”说也是从“反者道之动”这个总学说演绎出来的。“无为”不是完全不作为,而是不要过分地“为”,要按自然规律“为”。何况“为”的目的也是想把事情做好,如果过分“为”之,犹如“画蛇添足”,反而适得其反。老子认为,人为的行为、任意的行为都与自然、自发的规律相反。3、抱朴:保持本有的纯真,不为外物所诱惑。老子认为“道”就是“璞”,“璞”就是“朴”,最“朴”的东西是无名的“道”。其次最“朴”的东西就是“德”,“德”是一物在生的过程中,从“道”获得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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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这一物之所以自然地是此物。这些东西可以是道德的,也可以非道德的。顺“德”而行的人应当过着尽过能“朴”的生活,即超越善恶的区别。老子认为“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正是人们知识太多造成对欲望的对象了解太多,为了尽可能地满足欲望,反而走向了欲望的反面。所以老子强调弃智,寡欲,保守本真,怀抱纯朴,不萦于物欲,不受自然和社会因素干扰。(五)无为而治:这是老子的政治学说。他认为,天下大乱的原因是“反者道之动”的缘故,国君未能“无为”,而是太过“为”之。所以首先要消除大乱的根源,即“不尚贤,使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然后就无为而治。老子认为,“道”,“无为,而无不为”。国君的治理应该效法“道”,让百姓自己做他们能做的事。(六)愚民之治:这也是老子的政治学说。此“愚”非“愚蠢”之义,而是淳朴和天真之义,即“朴”。圣君不仅希望他的臣民“愚”,而且也希望自己“愚”。此乃圣人之愚,它不同于普通人的“愚”,是自然的产物,圣人之愚是修养的结果,比知识更高、更多,即“大智若愚”。
八、庄子(约前369-前286),名周,号南华真人,战国时期蒙国(位于今、交界处)人,是老子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者。他的思想包也包含着朴素辩证法因素,后世将他与老子并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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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他们的哲学思想体系被思想学术界尊为“老庄哲学”。庄子一直过着隐士生活,可是他的思想和著作当时就很出名。代表作品有《庄子》及名篇《逍遥游》、《齐物论》等。庄子与孟子同时,是名家惠施的朋友,我们今天读到的《庄子》,大概是公元3世纪时郭象重新编释的,所以也就无法断定《庄子》中究竟哪几篇出自他本人之手。庄子是先道家最后阶段的代表,也是先最大的道家。(一)获得相对幸福的方法:幸福有不同等级,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可以使我们得到一种相对幸福。如何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即自由发挥我们自然的能力--“德”。因为“德”来自于“道”,它使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者。“德”的大小是不一样的,也不必绝对相同。只要充分而自由地发挥了“德”,则幸福当下就是,无须外求。在庄子看来,“天”与“人”是相对立的两个概念,“天”代表着自然,“人”是“人为”的一切,与自然相背离。“人为”两字合起来,就是“伪”字。他认为,自然的要比人为的好,主顺从天道,就是顺从“德”,摒弃“人为”,就是摒弃人性中“伪”的杂质。顺乎天是一切幸福和善的根源,顺乎人是一切痛苦和恶的根源。但是人在充分发挥自然能力时,会受到例如老、病、死等因素的影响和阻碍,所以这是一种受限制的幸福,因而是相对的幸福。(二)获得绝对幸福的方法:需通过对事物的自然本性有更高一层的理解才能得到的。1、以理化情:庄子认为生、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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