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
(二)对新的入厂人员(包括病产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临时工、合同工等)及时与安全技术部联系。做好入厂安全教育,未经厂级安全教育,不准分配到车间部门。
(三)新工人进入岗位前应做好体验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卫生健康和女工、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
(四)特种作业和重要工种要害部门的操作人员安排要相对稳定,并坚持持证上岗原则。
(五)按法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脱岗休养及工种调动工作。 (六)合理确定劳动定额,严控加班加点,执行劳动法,认真掌握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七)把安全生产列入考核与分配的范畴,并制定奖励办法,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八)根据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要求,及时组织供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保健品、防暑饮料、妇女保护用品。
(九)根据安全部门规定的品种数量规定的发放标准,负责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计划、保管、发放、废旧回收和修补工作。不准随意调换品种,减少数量和降低质量。
(十)负责做好宿舍、食堂、后勤仓库、公共场所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负责本部属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及完善工作,确保本部门生产安全。
(十一)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安全技术部做好因工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十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造成工伤或重大事故的职工,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十二、供应、销售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责制订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车辆运输安全、放火防爆的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做好原材料、成品、废品的采购、储运、发放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运输装卸机械、设备、工具、绳索等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检修和正确使用,确保其安全附件完好有效,负责车辆及装卸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经常对操作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教育。
(三)负责对采购、保管、发放、搬运、装卸、驾驶等人员的经常性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并为驾驶员等特殊作业人员办理证照。
(四)确保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物资供应,并配合安全技术部做好安全设施,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物资供应,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需要要对上述物资要严把质量关,以对职业的生命,健康负责。
(五)严格执行运输,地(吊)重等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运输、地重、装卸、过程的安全。
15
(六)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坚持持证上岗的规定。对借调顶岗人员,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七)严格执行劳动法,认真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防止因疲劳过度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八)负责对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并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
二十三、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定与标准。根据企业批准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时,列出安全经费使用计划,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并做到专款专用。
(二)对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投入,要做到资金投入充足、到位、专款专用。
(三)确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所需的资金投入。
(四)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在资金投入方面保证达到主体工程与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在资金方面、确保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在善后处理中按照国家标准保证赔偿、医疗等费用,足额到位。
二十四、仓库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与标准,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
(二)对进入仓库的危险化学品,首先要检查该产品是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对进仓的危化品要认真检查产品合格证、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四)必须对所有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能、安全使用和储运、装卸要求进行了解,并要求供销、销售部向供货方提供书面材料。
(五)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的各项安全工作。
(六)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检查来公司拉运货物的客户的相关证件,对照相关规定,合格后方可发货。
(七)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严格管理,安全不得保障的不准进入仓库。
(八)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仓库安全。
16
二十五、门卫安全生产职责
(一)执行并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入公司人员的证件检查、外来人员的入厂检查、登记工作,并对上述人员的禁烟禁火的安全检查。
(二)负责本企业关键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加强本职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熟悉工厂防火、灭火、防爆等知识和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正确使用。
(四)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工作。
(五)对进入企业的车辆进行检查,执行厂内交道安全管理工作。 (六)坚守工作岗位,不离职守,加强值班巡逻检查,确保企业安全。 (七)坚守做好进入厂管理制度,做好物资进出的检查、登记工作。 (八)坚持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九)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和消防的演练也学习,并在事故应急处理时发挥主力军作用。
(十)遵纪守法,遵守纪律,严肃认真,高度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保护职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第五节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
(一)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聘请的总经理、厂长直至工人均为从业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第一节基本通则第二节“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应尽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为确保公司整体的安全,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体员工应严格执行。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人人有责的管理模式,要求人人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工人向班组签订;班组长向车间签订、职员向所在部门签订;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向公司(或分厂)签订、公司付总向正职签订、公司总负责人向政府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本人及上一级负责人亲笔签名,并注明签订时间(年、月、日)。安全生产责任书要存档。
(六)从业人员必须执行各自所工作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的责任,同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七)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对国家、对企业、对自己负责。
17
(八)认真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纪守法遵守劳动法律,做到在生产过程中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为把企业建设成为本质安全型企业而努力。 二十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接受特种作业上级主管部门的系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接受定期复审、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三)应保持身体健康,上岗前进行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确保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
(四)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本特种作业的技能,使自己能够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要求。
(五)严格遵守本特种作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六)遵守劳动纪律,认真作业,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 二十八、危化品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规定及标准。
(二)采购人员应从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厂家或商家购买,并应确认起产品检验合格证是否有效,进口商品则要有中英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三)相关人员均执行“五双”规定,即
(四)运输、装卸人员应注意各种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性能,在运输装卸中不混装违忌品种,不粗暴装卸,做到在运输装卸中不发生火灾、爆炸、泄露与损坏,确保运输装卸安全。
(五)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认真的危化品知识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熟悉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化品在保管的全过程中不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和污染事故,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熟悉危化品的物理化学性能,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七)负责处理危险化学品的过期、不合格产品及废料的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做到合理、科学的无害处理。
(八)保卫、仓管人员必须恪守职责、认真做好危化品的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充分的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及处理安全事故。
(九)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部门,应遵守国家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申报、备案工作。
(十)企业安全技术部应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仓库、罐区,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并认真做好调查、控制、上报和管理的相关工作,使此项安全工作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
18
二十九、保安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负责进入公司人员的证件检查,外来人员的登记及检查工作。
(二)做好关键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认真学习本职业务知识和技术培训。熟悉企业防火、灭火、防爆的知识和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的管理和正确使用。
(四)参加义务消防队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积极参加演练和培训,并在发生火灾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起到主力军的作用。
(五)严于职守,加强值班巡逻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企业安全。 (六)严格管理进出车辆,不得超载、超速,严禁火种、引爆、泄露、导致中毒及污染因素带入企业,并检查出厂车辆的货物是否办理出厂手续,货物与发票是否相符等等情况。
(七)维护厂区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八)做好企业内部的治安管理,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警戒工作。 三十、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掌握本职岗位的生产技术,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有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有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或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四)有批检控权。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五)有拒绝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六)有保障求偿权。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七)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八)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九)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十)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十一)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十二)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