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或直接报告至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八)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九)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生产、防火组织,领导车间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工作。每月检查,分析一次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
(十)督促检查班组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情况以及遵守厂纪厂规、劳动纪律情况,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确保车间生产安全。
(十一)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决议和任务,做好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
(十二)做好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防止机械,电器及消防事故,开展车间文明生产活动,督促车间职工正确使用劳动用员,确保车间生产安全。 十三、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车间主任、付主任不在时,要履行车间主任、付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落实员工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认真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落实并教育职工穿戴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器具,确保安全生产。
(三)临时调动人员顶岗,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殊和重要工种岗位缺员,不得安排无证人员操作。
(四)认真抓好车间布置的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事项工作,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并将检查记录收集报告车间。
(五)发现各类事故苗子,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并负责处理。发生重大事故,必须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报告车间值班,管理人员和有关领导。
(六)掌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不违章指挥。
(七)发现违章作业,必须及时制止和教育改正,防止事故发生。
(八)带领全班人员做好机器设备、工具、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生产时注意保持通道畅通,停机后做好清洁卫生工作,保证现场清洁、整齐、畅通。
十四、车间(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车间安全员是车间主任、班组长领导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指导,在车间主任、班组长的领导下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决议和任务,宣传教育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车间、班组的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新工人、顶岗和调岗人员的安全教育,指导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特种作业、重要岗位必须持证上岗,不能独立操作者不准其上岗操作。
10
(三)保证车间、班组特种作业,临时动火,临时用电、登高作业等办理相关手续。批准后方可作业,并采取安全措施和实行监护。
(四)组织、参加车间安全检查,安排落实整改,确属本车间(班组)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厂部(安全技术部)安排落实整顿工作,并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五)深入班组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情况,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对违章作业者必须教育,如有不听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车间主任(班组长)处理。
(六)经常检查本车间、本班组使用劳动保护设施、防火器材、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
(七)组织车间每周一次及班组每天一次的安全检查,做到有布置、有活动内容、有检查签阅,并提出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反映上报。
(八)车间安全员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的使用及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投产前,参加项目审查、试车、竣工验收等工作会议,并与班组安全员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九)凡发生事故,积极参加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做好现场保护,执行“四个不放过”制度,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吸收教训,提出措施,并及时上报。
(十)组织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抽查考核班组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情况。
(十一)督促、检查车间班组的生产现场管理和文明生产工作。保持生产环境良好,通道畅通,场所整洁。
(十二)检查、落实车间、班组的职业卫生健康工作。
第三节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十五、设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在设计过程中,要考虑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专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设计规范和要求。
(二)凡是新建扩建改建或挖潜技改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三)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防范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四)在安装新设备和改革工艺设备时,需要制订出安全生产规程,要向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教育,并编制试车程序。
(五)严格遵守试车规定,参加设备试车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车,经科学分析,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11
(六)对分散的设备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检查运行情况,定期校验安全装置,使之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七)在制订维修计划时,要制订具体安全措施,并督促执行。到车间进行指导工作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特殊工种时持证上岗。
(八)负责对设备保养人员的业务指导,设备有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组织排除或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设备故障和损坏,引起人身事故。
(九)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就设备方面的安全技术采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提供安全设施的设计及设备选择。
(十)指导事故隐患整改;对设备事故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并不断推广应用新的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的水平。
十六、工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在工艺管理中,要考虑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国家各项专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二)在研制、设计、改革生产工艺时,力求争取一切措施、采用无毒低毒、难燃难爆的原材料和配方,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三)参与编制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作,提供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设施的建议。 (四)注意安全技术发展的信息,科学地、适时地采用安全生产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使企业的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更有利于安全生产。
(五)协助总经理做好重大危险三项的调查,控制及管理工作,在工艺、技术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六)在工艺改革时,编制安全可靠的工艺规程,并组织职工学习,在达到应知应会要求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七)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危及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工艺流程及装置时,要及时上报,研究、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八)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在工艺技术上对整改工作提供支持。
(九)编制工艺操作规程,组织职工学习与执行,确保生产正常。杜绝因工艺条件或工艺操作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去车间进行试验及指导生产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特殊工种时,应持证上岗。
十七、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爱设计,安装施工中,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防爆电气设备要严格按规定选型。
12
(二)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的安全技术教育,正确使用电气,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三)对企业的用电安全负责,积极采用先进、可靠的防爆、防雷、防静电及安全用电的技术和设备、装置。
(四)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工作,不断改进本企业安全用电的技术水平。 (五)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有关用电不安全的原因,提出防范及改进措施。
(六)负责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对其执行的情况。对电气操作人员,经常进行安全用电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七)经常深入生产车间及发电、高、低压配电房,检查电气设备,安全装置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领导汇报,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八)参加安全大检查和定期的专业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消防事故隐患。
(九)对装接临时用电,要提出符合安全要求的措施,组织必要的监护人员,确保安全用电。
(十)对安全用电的保护装置、劳动保护用品、仪器仪表等,按规定进行检验,并认真检查,确保安全后方能使用。检查监督电气人员持证上岗,正确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和用品。
十八、生产计划员安全生产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的规定和标准。在生产计划中,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二)在计划工作中,首先做好安全调度,不违章指挥,做到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做到确保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
(三)未经“三级教育”的新工人,未经调岗教育不得安排上岗,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无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安排在特种和重要工种岗位独特操作。
(四)在检查生产时,发现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者,要及时制止和教育,发现险情或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人员采取积极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第四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十九、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标准。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力求采用无毒、低毒代替有毒、高毒物品,采用难燃难爆材料,采用本质安全型的技术与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13
(三)编制或修改工艺规程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的要求。
(四)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必须协助和指导车间,做好教育操作工遵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五)从事科学试验、研究工作前,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要求参加人员对从事危险作业的情况和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能,遗迹发生事故时的急救措施,必须了解掌握,否则不准从事上述工作。
(六)在工艺上有重大改变时,协助车间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七)负责进行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安全技术的科研工作,有计划的解决各项工作的安全技术的重大问题。
(八)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时,同时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的安全设施的工程项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
(九)协助总经理、会同安全技术部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控制和管理。 (十)参加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十一)对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提供有效的安全技术支持。
(十二)编制年度的生产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工业卫生措施的经费,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并符合上级规定及标准。
(十三)在安排生产时与安全工作 发矛盾,则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年、季、月生产计划中去。
(十四)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对各类事故进行分析、汇总,将其在安全技术方面的情况报告企业安全技术部。
(十五)分散生产(计划)的人员,在检查车间生产情况时,同时检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消防、卫生及劳动防护的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技术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对原料、中间制品、成品进出厂的分析检验和调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消防、卫生要求,要及时上报厂部和通知安全技术部。
(二)深入车间现场进行检验工作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事故。
(三)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分析调查因原材料的危险因素造成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安全技术部。
(四)指导化验室、危险化学品库进行学习和掌握原材料的化学性能及应急处理和救护措施。
二十一、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的规定与标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