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充分激发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形成职工自觉遵章守规的良好局面,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矿长负责健全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班组长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单位的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各单位的副职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职能机构负责人要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工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班组长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各项法律、法规、措施的现场执行者,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五)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为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矿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同职工自身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广大职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各职能部室根据各自主管专业积极监督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考核,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六、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及时对各工种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进行补
充完善,以保证有较强的针对性,保障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有力有序的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特制定宝积山煤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一、安全生产办公会每月召开至少二次,特殊情况及时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
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或由矿长委托有关人员主持。 三、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驻矿安监处领导、矿领导、副总工程师、机关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各队队长。
四、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主要任务。
(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指示,传达靖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内容,并研究制定贯彻意见。
(二)落实上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对完成不好的单位,查清原因,对未完成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按100-200元,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三)总结当月安全生产组织情况,并对下月安全生产任务月末检修等工作进行安排。
(四)生产部室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问题,按照“三定”定整改期限,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负责人,并下发问题整改通知单。
(五)安全检查部通报矿反“三违”、查出问题的整改、考核及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六)生产部室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
务。
1、调度中心通报生产任务组织完成情况、干部下井情况,在生产组织协调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对下一步生产组织,协调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认真落实“安排生产时同时必须安排安全”。
2、技术部门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及安排隐患整改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及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
(七)人力资源部通报职工培训开展情况,考勤系统运行及考核情况。资产财务部通报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保卫科通报对小煤窑监控情况及治安保卫工作,易燃、易爆、化学品、放射源的监管情况。
(八)各队队长汇报前一阶段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需要矿协调解决的问题,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安排。
五、每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之前,参加人员要按要求做好充分的书面材料,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六、每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每月由安全检查部准备好靖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汇报材料。主管领导审查,并组织参加会议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七、每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纪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矿长审定签发,下发各相关单位。会议记录纪要纳入档案管理。
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矿实际情况,为提高管理人员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各类保障制度健全的前提下,矿实现安全生产,轻伤控制在指标之内,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矿针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场所,工作性质、工作强度、人员素质等综合因素考虑,与各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对安全指标进行分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