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大厦管理公约
甲方: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租用xx科技大厦 层 号(□房□铺),为保证楼宇及共用设施的完好,维持大厦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以保证用户的正常办公秩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对深圳市xxx有限公司委托的xxx大厦及其共用场地、共用设施拥有直接管理权。
第二条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下设的xxx大厦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对xxx大厦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管理。。
第三条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深圳特区法规以及粤海街道办xx社区有关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第五条 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的约定,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 甲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物业专项管理业务。
第八条 甲方承担乙方承租区域外,属甲方与深圳市xxx有限公司议定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 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管理服务项目: 1、共用设施及场地的使用、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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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用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 3、共用绿化区域的维护、管理; 4、共用部位清洁卫生、消杀管理;
5、日常垃圾清运(不含装修垃圾、绿化垃圾、厨余垃圾);
6、公共秩序维护;
7、写字楼及商业房屋管理(包括入驻管理、装修管理等); 8、消防宣传和管理;
9、相关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租区域内的房屋使用权。
第十一条 乙方依法享有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公共部位的权利。
第十二条 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按照大厦有关规定对租赁区域内的自有设施设备进行合法修缮,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须遵守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三条 乙方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第十四条 乙方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甲方提出咨询,并得到答复。 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第十六条 乙方应负责自用或租赁楼层办公区域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和绿化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地点放置垃圾,不得随意放置,污染环境。 第十八条 乙方送货车辆及人员须遵守大厦有关交通及进出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不翻压绿地,注意园区环境卫生,搬运货物后及时清理周围环境。
第十九条 为保持房屋整体外观,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在房屋外墙加设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乙方若欲立招牌、广告等,必须向管理服务中心申请,报深圳市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审批。
第二十条 乙方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在大厦共用部位堆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一条 乙方不得在大厦内烹饪食物(商业部分且经甲方审核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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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乙方如欲对房屋内部进行间隔、装修或其他工程,须先向深圳xxx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获准后报甲方审核备案。涉及消防方面的申报必须经报消防管理部门书面批准以后方可动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按《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必须做到不乱堆材料、不乱倒垃圾、不得损坏绿化草地(如属难以避免的,必须在工程完成后恢复原状),不得损坏房屋共用设施,不得影响其他用户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房屋内安装机器、设备的,存放物品不能超过楼面的设计承载能力。房屋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室内必须按每50平方米一个的标准配置灭火器具。
第二十五条 乙方不得有影响或妨碍其他用户正常工作及经营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乙方负责房屋自用部位(包括天花及以上)自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如需甲方提供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第二十七条 乙方负责办公区域内的安保工作,建立完善的内部安保措施,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足额赔偿。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于乙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甲方有权责成责任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者处以罚款、停水停电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九条 乙方如违反本公约规定,对房屋设施或对他人造成严重损害、以及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其有关责任。
第三十条 若乙方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损坏园区绿地或地面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经两次劝阻教育仍不听从管理者,甲方将报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车拖走。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章装修造成损失的要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拒不恢复原状的,甲方将强行恢复,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非法用于法律禁止用途,则甲方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法律手段。
第三十三条 乙方如在租赁区域内烹饪食物,甲方有权劝阻、没收器具(商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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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且经甲方审核同意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乙方不按约定及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款额的5‰计付逾期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费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足额赔偿。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公约解释权归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公约执行过程中,甲方有权依据国家、省、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或基于多数用户和业主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并通知签约人。
第三十六条 本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公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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