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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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文件要求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给排水专业 五、电气专业 六、空调通风专业 七、概算专业 八、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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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齐全,文本装订齐整。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图印章和注册师印章有效,扉页签署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规定。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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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内容等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规划主管部门批复要求,人防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复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2.分期建设工程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晰,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3.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内容是否明确。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是否进行了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论证。
5.设计说明内容是否清晰,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内容一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7.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规范要求。
8. 按照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是否概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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