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及说明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2、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机构及人员
施工现场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用电管理的第一责任者,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副经理直接主管安全用电,电气工程师、总工主管安全技术,有项目分部负责人、安全员、专业电工、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用电保证的组织机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② 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③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④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二、现场临时供电方案的确定
1、供电系统、电源进线的确定
现场临时用电从变压器引至工地配电室,在总配电柜处做一组重复接地,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其原理参见下图所示。
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图
1-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 T-变压器
2、配电装置的设置
施工临时供电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采用总配电箱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的方式。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采用经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定型产品。
3、现场临时供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①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②采用TN系统作保护接零,工作零线(N)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③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或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作电气连接。
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必须与PE线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
④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⑤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个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的电阻值要求。
⑥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4、接地装置的确定
①重复接地:根据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在配电室总配电柜、中间分配电箱、末端分配电箱及设备较集中处作重复接地,R地≤10Ω。
②防雷接地:龙门架等高大机械设备必须作防雷接地,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③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2m。塔式起重机可不另设避雷针(接闪器)。 ④ 安装避雷针(接闪器)的机械设备,所有固定的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钢管敷设。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应做电气连接。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五、施工安全措施 1、电缆线路敷设
电缆必须采用五芯电缆,其绝缘阻值必须大于10MΩ。电缆中必须包括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的芯线。五芯线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
①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一闸多用。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②开关箱内除应设过负荷及短路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设置隔离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且漏电
保护器应装设在尽量靠近负荷的一侧。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③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的要求》GB13955的规定。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④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箱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⑤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开配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开。
⑥配电箱、开关箱应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及热源烘烤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⑦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⑧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要求设备停用1h以上的必须拉闸、关门上锁。
⑨一般场所采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隧道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本工程隧洞施工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⑩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3.建立相应的制度
①建立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保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有序可控。
②建立历史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③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电焊工等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
④建立电器维修、检查制度。规范日常电器设备的检查和定期维修、维护设备,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验收人员等。
⑤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4.对职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各类用电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使用电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行。
②保护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③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断开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④移动用电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5.电器防火措施
①执行动火申请审批制度,重点防火部位等处确保安全用电,现场电气设备密集区布置适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②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在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用隔热措施。
③焊工在电焊操作时发生火灾,应立即切断电源,可用砂土覆盖灭火或用四氯化碳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绝不能用水或一般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否则可能有触电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