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开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我县药品增补目录,制定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县内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1、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2、指导全县卫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13、负责宣传、健康教育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4、制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卫生县城(镇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农村改厕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城乡卫生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5、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镇安县委、镇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安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镇字〔2015〕50号)及《关于县党政群机构改革部门“三定”规定实施工作的意见》(镇办字〔2015〕91号),本部门现内设 11个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项目资金管理股、法制股、疾病预防控制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和健康服务股、中医药管理股、宣传与信息化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和县爱卫办综合股。
二、2024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是:扎实推进综合医改,扎实推进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障群众用药需
求,完善基层卫生服务管理机制,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公共卫生项目,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狠抓重点疾病防控,加强卫生应急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依法审批、依法准入,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加快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管理,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快妇女儿童医院建设,规范实施妇幼健康服务项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完善健康精准脱贫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卫生计生政策宣传,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0个,包括: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镇安县卫生健康局(机关) 2 镇安县医院 3 镇安县中医医院 4 镇安县妇幼保健院 5 镇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镇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7 镇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 8 镇安县卫生学校 9 镇安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10 镇安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人员编制821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
事业编制799人;年初实有在职人员992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事业人员950人。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33人、遗属5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24年1月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20台(套)。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车辆0辆;医疗机构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本部门还未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本部门2024年正在研究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拟于2024年将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计4297.3万元,较上年增长131.75万元,增幅3.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人员经费财政补助增加。
支出预算4297.3万元,较上年增长131.75万元,增幅3.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人员经费支出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