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楼梯间是指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或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封闭楼梯间有墙和门与走道分隔,比敞开楼梯间安全。
但因其只设有一道门,在火灾情况下人员进行疏散时难以保证不使烟气进入楼梯间,所以应对封闭楼梯间的使用范围加以限制。
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具体如下:
1、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
2、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6 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高层建筑的裙房、建筑高度不超过 32m 的二类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21m 且不大于33m 的住宅建筑,其疏散楼梯间应采用封闭褛梯间。
当住宅建筑的户门为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梯。
四、防烟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是指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或阳台、凹廊,通向前室、阳台、凹廊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进入楼梯间。防烟楼梯间设有两道防火门和防排烟设施,发生火灾时能作为安全疏散通道,是高层建筑中常用的楼梯间形式。
(一)防烟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发生火灾时,防烟楼梯间能够保障所在楼层人员安全疏散,是高层和地下建筑中常用的楼梯间形式。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①一类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二类高层建筑。
②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
③建筑高度大于 32m 且任一层人数超过 10 人的高层厂房。
④当地下层数为 3 层及 3 层以上,以及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
10m时。
(二)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防烟楼梯间除应满足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前室的使用面积: 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6.0 ㎡,
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4.5 ㎡。
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高厂仓不应小于 10.0 ㎡,
住宅建筑不应小于 6.0 ㎡。
2、褛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前室,但应采用
乙级防火门等与其他走道和房间分隔。
五、室外疏散楼梯
(一)室外楼梯的适用范围
①甲、乙、丙类厂房。
②建筑高度大于 32m 且任一层人数超过 10 人的厂房。
③辅助防烟楼梯。
(二)室外楼梯的构造要求
1、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 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m。
2、倾斜度不应大于 45°。
3、楼梯和疏散出口平台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25h。
4、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门开启时,不得占用楼梯平台的有效宽度。
5、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 2.0m 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高度大于 10m 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应设置通至屋顶的室外消防梯。
六、剪刀楼梯
1、剪刀楼梯应具有良好的防火、防烟能力,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并分别设置前室。
2、为确保剪刀楼梯两条疏散通的功能,其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实体墙分隔。
3、楼梯间内的加压送风系统不应合用。
建设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诠释
1.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施工人员进场时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在施工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施丁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
2.现场布置及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两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能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2)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3)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应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等防火技术措施
(4)厨房、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5)会议室、文化娱乐室等人员密集的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
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
(7)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在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8)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理
供暖系统
供暖系统的防火检查
1.供暖方式的选择:对一些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需检查其供暖系统是否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常见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主要有:
(1)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与采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虽然采暖温度不高,也有可能引起燃烧的厂房,例如,二硫化碳气体、黄磷蒸气及其粉尘等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引起自燃和爆炸的厂房,例如,生产和加工钾、钠、钙等物质的厂房
(3)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例如,电石、碳化铝、氢化钾、氢化钠、硼氢化钠等释放出的可燃气体等
2.供暖管道的敷设:供暖管道不得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必须穿过时,应检查是否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同时,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保持的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当温度大于100℃时,此距离不小于1OO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不大于100℃时,此距离不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3.供暖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建筑内的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4.散热器表面的温度: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的平均温度不得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的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130℃
甲醇厂房防爆
甲醇合成厂房的防爆泄压:
甲醇合成厂房属于有爆炸危险的甲类厂房,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的规定,该厂房的防爆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该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2)该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不应采用普通玻璃;泄压设施的设置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轻质墙体的单位质量不宜超过60kg/m;屋顶上的泄压设施应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3)该厂房的泄压面积宜按公式A=1OCV2/3计算(式中A:泄压面积,m2;V:厂房的容积,m3;C:厂房容积为1000m3时的泄压比,甲醇的泄压比应大于或等于0.11m2/m3)
(4)因甲醇(常态下为液体)挥发的蒸气较空气重,故该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地面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蒸气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5)该厂房的管、沟不应和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该厂房的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