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因施工或检修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的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职责
①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②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③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④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⑤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⑥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
⑧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⑨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⑩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将建筑消防设施纳入防火巡查内容,对建筑消防设施每月至少进行 1 次单项检查和保养。
?制定全年消防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的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和管理措施并落实消防工作经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规定
一、适用范围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1500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3000 ㎡的制鞋、制衣、玩具等厂房;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 1000 ㎡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织物的库房,占地面积超过500 ㎡或总建筑面积超过 1000 ㎡的卷烟库房;
3.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 3000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 6000 ㎡的商店、展览建筑、财贸金融建筑、客运和货运建筑等;
一至三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可以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为了实现自动启动机械排烟系统,也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该场所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采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系统。除敞开式汽车库以外的Ⅰ、Ⅱ类地下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以及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当地下车库防火分类为Ⅲ类,可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考虑到机械排烟系统联动需要,还是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高度超过 100m 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电话,并应在罐组四周道路边设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其间距不宜大于 100m。
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消防对讲电话插口及声光报警装置。火灾报警按钮至所在防火分区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 30m。
二、保护对象分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
应符合下列规定:
1)区域报警系统——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
2)集中报警系统——适用于具有联动要求的保护对象;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适用于建筑群或体量很大的保护对象,这些保护对象中可能设置几个消防控制室,也可能由于分期建设而采用了不同企业的产品或同一企业不同系列的产品,或由于系统容量限制而设置了多个起集中作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情况。
三、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1)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场所:
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且应根据使用场所的典型应用温度和最高应用温度选择适当类别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相对湿度经常大于 95%;可能发生无烟火灾;有大量粉尘;
吸烟室等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或蒸汽滞留的场所;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地下车库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场所;需要联动熄灭“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全出口内侧;其他无人滞留、且不适合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但发生火灾时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3)火灾探测器种类的选择:
1)商场、酒店、办公楼的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陷辐射的场所,应选择感烟探测器。
2)地下车库、变(配)电室、多油断路器室、柴油发电机房及其储油间的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
四、消防控制室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h 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消防控制中心——应有消防联动控制功能,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消火栓系统、各类灭火系统、消防通信系统、电梯等消防系统和设备的动态信息。
在消防控制室内——除应设置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及其联动控制设备外,还应设置:
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直通对讲电话总机;
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变(配)电室;
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
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等场所设有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监测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查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日常检查
1)检查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输入模块、输出模块等组件的外观及运行状态。
2)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运行状况。
3)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外观及运行状况。
4)检查声光报警器的外观。
5)检查系统接地装置的外观及牢固性。
6)检查消防控制室的工作环境。
2、点型感烟探测器检测
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探测器应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3、点型感温探测器检测使用热源加热探测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控制器火警信号显示。探测器应启动报警确认灯,并在手动复位前予以保持。
4、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检测
手动按下按钮——应向报警控制器输出火警信号,同时启动按钮的报警确认灯。(5)火灾报警控制器检测触发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模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断路故障报警期间,模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在 1min 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再使其他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控制器能再次报警。
5、消防联动控制器检测
操作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进行功能自检。
切断主电源,备用电源应自动投入使用,并能正确显示主、备电源的状态。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与输入/输出模块间的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时,应能在 100s 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护保养
(1)每季度应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①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对火灾探测器的报警情况及火警确认灯状态进行试验。
②对声光报警器的声光报警功能进行试验。
③对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组件的动作性能进行试验。
④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 1-3 次自动切换试验。
⑤手动状态下,检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加压风口电动控制装置、风机、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⑥检查消防电梯的迫降功能。
⑦抽取不小于总数 25%的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2)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填写相应的记录
①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进行至少 1 次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