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内容等。
()档案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虫吃鼠咬。 ()存放档案的档案柜应当整齐摆放并对每个档案柜和档案格进行编号。
各类档案按照类别整齐的放置到档案柜中严禁乱堆乱放。 每个档案柜左上角位置悬挂标签注明柜内档案目录。
()有档案室的档案室应当定期打扫、通风。 通道上严禁放置物品。
()档案应建立电子目录定期更新并于每月日前报主管部门经理、常务副总。
四、档案保管与销毁(一)鉴于每个人对同一文件资料重要程度把握的不一致性和文件资料查阅时间的不确定性除公司特别要求销毁的档案资料外一般均应长期保存。
(二)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公司常务副总或总裁批准后方可销毁。 五、档案的借阅(一)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借阅本单位的档案需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公司各单位借阅非本单位的档案须经常务副总或总裁批准。 (三)任何借阅档案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经审批后方可借阅。 (四)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清点档案检查无误在登记表上注销。
(五)借阅档案的人员严禁将借阅的档案转借他人。
(六)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确有特殊情况的应征得行政部同意。
(七)需要带走的办理借阅手续时应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 (八)借阅人应妥善保管借阅的档案不得遗失。
第十一章印章管理制度为加强印章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分类保管、集团各公司公章、合同章和内部发文专用章由集团行政部统一保管。
、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款项收讫章”及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其中财务经理负责财务专用章的保管出纳负责法人章、“款项收讫章”的保管税务会计负责发票专用章的保管。
任何情况下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其它各类印章集团明确保管部门或保管人的遵照集团规定执行集团无特殊要求的由行政部负责保管。
、集团行政部负责编制《印章保管明细表》报常务副总备案。 、印章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妥善保管印章。 印章保管人员请假的由直接上级代为保管。
、印章保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由直接上级指定接收人并监督交接。 无指定接收人的由直接上级接收。 、印章停用应及时交回行政部。 任何部门、个人不能擅自处理。
、各类印章如发生丢失应及时向集团行政部报告并立即通知各相关业务部门。
二、印章的刻制、公章、合同章、内部发文专用章刻制由行政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常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刻制财务类印章刻制由财务部填制《印章刻制申请表》集团财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刻制。 、印章刻制由行政部负责办理。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刻制印章。 、同一性质类型的印章只能有一枚。
因工作需要同一性质的印章需要增加刻制必须用序号加以区分如收、付款专用章。
三、印章的使用、各类印章的存放必须存放于加锁的橱柜或抽屉中。
橱柜或抽屉钥匙应固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挂在橱柜或抽屉上。 、印章使用遵循“先审批或先登记后使用”和“谁保管谁负责监督使用”的原则。
、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应建立单独的《印章使用审批表》。 需要加盖印章时首先由用印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加盖印章。
、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等前须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注明发票抬头(缴款单位)、发票号码(收据号码)、用印时间和经办人后方可用印。
、保管人员应认真核对《印章使用审批表》登记是否齐全、登记
内容与需用印文件是否相符、是否已履行审批手续。 核对无误由保管人员加盖印章。
各类印章保管人对其保管期间的印鉴使用负责。
、未经常务副总同意不得在空白纸张、表格和未填好内容的票据、合同、文件上盖章。
、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实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在《印章使用审批表》中签字经常务副总审批后共同前往办理。
、已加盖印章的文件若无法使用或需要修改后重新加盖印章应在印章保管人员的监督下销毁后方可在新文件上加盖印章。
四、印章使用审批、加盖公章的常规性的表格、文件如办理人事手续或办理电话开户、补卡等业务的证明等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盖章。
、加盖财务章的常规性的表格、文件如规范性的各类财务报表等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后盖章。
、各类合同加盖印章必须履行完合同评审程序后方可加盖。 、非常规性的各类文件加盖印章均须常务副总裁审批涉及大额资金支付、对外提供担保、借款等非业务类的合同文件、信函须经集团总裁审批后方可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