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的含量。 1.1 包装规格
50人份、100人份 1.2 主要组成成分
质控品质控范围批特异,详见标签。 2.1 外观
2.1.1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 2.1.2 中文包装标签应清晰,无磨损。 2.2 空白限
空白限浓度应不高于0.5ng/mL。 2.3 线性
在[0.5,300]ng/mL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且线性区间[0.5,20.0]ng/mL内,绝对偏差应不超过±3.00ng/mL;线性区间(20.0,300]ng/mL内,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5%。 2.4 重复性
分别用高、低浓度的样本各重复检测10次,其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2.5 准确度
将纯品配制的溶液(A)加入到人源样本(B)中,其回收率应在85%~115%之间。 2.6 分析特异性
将下表规定浓度的干扰物质用试剂盒进行测定,检测结果的浓度值不得超过1.0ng/mL。
表1:干扰物质及浓度列表
干扰物质 CK-MM CK-BB
2.7溯源性
根据GB/T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 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 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及有关规定提供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及测量不确定度等内容。校准品溯源至企业工作校准品,并与已上市产品比对赋值。 2.8质控品赋值有效性
本试剂盒质控品的测定结果应在质控范围内。 2.9批间差
用3个批号的产品分别检测同一份样本,3批产品间的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5%。 2.10稳定性
浓度 10000ng/mL 10000ng/mL 试剂盒在(2~8)℃储存条件下的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盒在规定的条件下保存,取到效期后的试剂盒进行检测,检验结果应符合2.1、2.2、2.3、2.4、2.5、2.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