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位类别: 308 工学硕士学位 一级学科代码与名称: 0833 城乡规划学 二级学科代码与名称: 083300 城乡规划学 执行开始--终止年级: 2015--2017 制订二级单位: 一、 建筑与艺术学院 学科概况 城乡规划学科是以城乡建设的人居环境为研究对象,以城乡土地利用和物质空间规划为核心,结合城乡规划理论、城乡建设管理等社会性问题所形成的综合研究内容,包括对城乡规划区域发展、社会经济宏观层面的研究;城乡规划设计理论、方法与技术研究;城乡规划管理、法规、政策体系等层面的研究等,并与城市社会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生态学、城市地理学、城市管理学等学科交叉,促进城乡规划学科研究领域与范畴不断延伸与拓展。城乡规划学科的复杂性、综合性与实践性使其不仅涉及建筑学、风景园林学的理论基础,还兼容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与人文艺术科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与技术方法。城乡规划学科以开放的学科体系,形成以营建人类生活理想的聚居环境为目的学科研究,下设区域发展与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住房与社区建设规划、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城乡规划与建设管理六个二级学科。 我校城乡规划学结合我国城乡发展特点,探索和研究城市与乡镇发展规律,主要研究城市区域规划与城镇化、城乡土地规划、政策与发展战略;城乡规划理论与工程方法、城市空间结构与形态规划、城市设计、新技术在城乡规划中的应用;住区规划与开发、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城乡生态规划、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理论与方法等。本学科立足中南丘陵地区地域与两型社会建设的特色,关注城市规划与人文关怀,以“网络城市”、“情境城市”、 “城市复兴”、“生态城市”、“智慧城市”为学科发展重点,积极开展“丘陵地区城乡规划与设计”的研究,探索长株潭城市群 “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环长株潭地区、环洞庭湖地区和武陵山区的地域性城市理论。本学科拥有一支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在教学科研及学术研究上均取得卓有成效的成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对丰富和强化我国城乡规划设计及理论有较大贡献。 我校城乡规划学2003年获得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湖南省较早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之一;2006年,获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方向; 2008年,城市规划专业在土木工程规划与管理博士点开始招收博士生;2011年,获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土木建筑与规划设计二级学科博士点。2013年,通过国家建设部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评估,并获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权。城乡规划学是校级重点专业和重点学科,学科追踪发展前沿,强调交叉融合与创新,开展创新性和特色性研究。 我院拥有总建筑面积达12000㎡,包括模型制作室、CAD室、摄影室等学科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和城市新技术与应用室、物理环境与绿色城市实验室专业实验教学平台,以及快速成型室、计算机房、人机工程实验室等,配有较为完备、先进的仪器设备, 为教学和科研提供全面服务。 二、培养目标 城乡规划学为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知识经济时代的特点,面向国际,面向未来,着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宽基础与专业知识,以学术研究为导向,重理论和研究,培养有创新能力的科研机构专业人才。能在城市规划设计企业从事城乡规划设计与研究工作,在规划管理部门从事城建管理与课题研究,在城市开发及房地产企业从事决策研究、项目策划、工程咨询等工作,也可在高等学校从事城市规划教学、科研工作。获得职业规划师的相关训练,具备综合解决实际问题以及决策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1、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艰苦奋斗、不断追求新知识、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 2、掌握坚实的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和工程设计的能力。熟悉学科的科学研究方法,及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了解相关专业领域; 3、具有坚实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知识、素养和扎实的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了解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方面和应用前景; 4、熟悉城市规划行业的从业标准,熟悉行业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具有行业注册执业能力; 5、掌握本专业所需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能熟练使用专业软件; 6、具有较强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能熟练阅读专业英文文献,具有较好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国际交往能力; 7、具有较强的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能够有效吸收人类文明中有用的信息知识,具备不断拓展自身知识面和终身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三、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英文名称 Regional and urban spatial development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theory and metho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ial planning and design 1 08330101 区域与城市空间发展 2 08330202 城乡规划理论与方法 3 08330303 城乡住区规划与设计 4 08330505 城乡规划管理与信息技术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methods and techniques 5 08330606 城市更新与历史保护 四、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时间与培养要求 1.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硕士生学制为3-5年。综合素质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2.培养方式 (1)实行指导教师负责的指导小组培养工作制,导师个别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小组成员应协助导师把好各个培养环节的质量关。 (2)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学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City renewal and history protection 确定研究课题、指导科学研究等。 (3)导师对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教育应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培养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3、课程免修免试 研究生在国外留学期间所修的专业课程,由本人提供学习成绩证明原件和课程考试有关资料,由所在二级培养单位主管院长审核并认定为对应培养方案内的相应课程,到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登记成绩。 4.形势与政策 硕士生参加《形势与政策》课为2学年,考核合格计2学分,才准予答辩。 5.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 要求硕士生在学期间听取10次以上学术报告或专题介绍,积极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在申请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之前,硕士生应与所在单位或相关专业的本科生进行一次学术交流活动。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专业学位课分 学分要 学分要求 分组说明 组 求 必修一组 必修二组 必修三组 必修四组 必修五组 公共学位课 3 专业学位课 14 选修课 培养环节 补修课 总学分 学分说明 6 6 4 29 14 专业课 (1)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修满所在学科专业所规定的总学分和补修课学分。研究生课程教学16学时计1学分,实践教学32学时计1学分。 (2)硕士生课程学习一般为2个学期,研究生根据个人培养计划按学期选修课程。 (3)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必须加修城市规划本科生阶段的专业基础课2门以上。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号与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32 2 秋季春季 说明 01 公共学位课 010111101 自然辩证法概论 01 公共学位课 0302111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081311204 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一)——城市空间发展理论与实践 081311205 (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与实践(二) 081311203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32 2 秋季 11 必选一组 48 3 春季 11 必选一组 11 必选一组 11 必选一组 11 必选一组 11 必选一组 40 选修课 40 选修课 40 选修课 40 选修课 40 选修课 45 培养环节 45 培养环节 45 培养环节 45 培养环节 45 培养环节 48 32 3 2 2 2 2 2 2 2 2 2 1 1 2 1 2 秋季 秋季 春季 秋季 春季 春季 秋季 秋季 春季 秋季 秋季 秋季 秋季 秋季 秋季 081311206 城市交通学与综合交通规划研究 32 083311200 城市与区域规划理论与方法 081311207 城市复兴的理论与方法 083311400 城市定量研究 083311201 城市生态与环境研究 083311406 居住与社区发展 083311405 规划设计实践 083311404 城市历史遗产保护与更新 000001806 社会实践 000001805 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000001801 学术交流与学术报告 000001804 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000001802 形势与政策 32 32 32 32 32 32 32 30 10 32 课程说明 六、临床能力训练、社会实践、实践教学 “社会实践”是学术学位硕士生的必修环节,硕士生参加社会实践的学时为30学时。社会实践的内容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可担任助教、助管和参加工程实践,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七、学年总结与筛选考核 在每学年放假前,学校组织研究生对一学年来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定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级的依据。 每学期对研究生进行筛选,达到退学规定的研究生要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在第一学年内确定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查阅相当数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确定研究课题。硕士生不得晚于第三学期期中作公开的选题报告,首次选题未获通过者,可在6个月内补作一次。硕士生查阅的文献资料应在6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资料一般应在三分之一以上。
九、学位论文工作检查与考核
每年10月中旬,对所有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由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切实解决研究生论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综合能力较差、论文工作进展缓慢、投入时间和精力不足的研究生提出警告,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发表学术论文
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依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中南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规定》,研究生必须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增刊除外)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方可申请授予学位。发表的论文应以中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未达到要求者,可准予毕业,但必须等达到以上要求后才能申请授予学位。 十一、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按学校要求用中文撰写,且从事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并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观点正确,条理清晰,论据可靠,论证充分,推理严谨,逻辑性强,文字通顺,表明研究生已经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学位论文要求有一定的创新性。 十二、主要参加专家 郑伯红、李铌、龙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