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综合基础知识
第十九章 安全及环境保护
第一节 安全操作基础知识
1、凡新进厂员工和外单位实习人员,都必须接受分厂、车间、班组(或岗位)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工作。
2、凡转岗及重新上岗人员应按转岗范围和离岗期限要接受分厂、车间、班组(或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班中饮酒和酒后上班,工作时要集中精力操作,不准在岗位上有干私活、打闹、睡觉等违纪行为。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禁止岗位人员连班和非本岗位人员顶岗,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5、厂房内严禁停放各种车辆。 6、厂区内严禁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7、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岗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女工的长发必须盘系在帽内。特殊岗位必须穿戴特殊劳保用品,如:湿法生产岗位要佩戴防护眼镜和防酸碱雨鞋,粉尘岗位佩戴口罩,高噪音岗位佩戴耳塞。
8、从事电器、焊接、起重、机动车辆、爆破、压力容器操作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否则严禁从事以上作业。
9、非本单位人员未经车间同意,不得触摸任何按钮,不准进入生产岗位逗留参观。 10、一切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示牌都不得擅自挪动,需要挪动的必须经车间同意后方可挪动,但必须及时恢复。
11、各处地沟盖板、流槽盖板要盖好,不准随意挪动。 12、禁止依附楼梯、操作平台及吊装孔等处的栏杆休息。
13、各种设备在开车前,操作人员都要做认真检查。开车前需要人工攀车的,先进行人工攀车,待攀车人及攀车工具撤离现场、安全措施恢复后再开车。
14、禁止跨越运转中的设备和在运转中的设备下穿行,必须跨越时,应走跨梯。 15、不准在皮带上行走、躺睡和就坐。
16、打锤时严禁戴手套,二人以上同时打锤时,不得对面站立。
17、不准戴手套使用砂轮机、钻床、车床等旋转机器。
18、楼板、走台不准任意开洞,必要时应设围栏并有鲜明标志,并及时补上。 19、在雨雪、冰冻、碱液及油垢处行走和工作时, 要谨慎小心,以防滑倒受伤。 20、上下楼梯要手扶栏杆,负重不得超过20公斤。
21、禁止从楼上往下扔东西,特殊情况需经车间同意后设专人看守,危险区要用杆子或绳子围起来,并挂上警示牌。
22、不准用湿手触摸带电设备。检查电机温度时,要用手背,不能用手掌。 23、禁止擦洗运转设备的转动部件。
24、电器设备发生故障,一律由电工处理,其他人不准私自处理。
25、严禁在电线和电器设备上搭晾衣服、鞋和存放杂物,不准用铁丝捆挂电线。发生触电事故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26、电器设备在停用8小时以上者,再次开启时必须找电工测绝缘,未经电工许可不准随便启动。
27、电器设备和装置,必须经常检查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是否完好。
28、使用手持电钻、砂轮等电动工具时,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的措施,要戴好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工作。遇雨雪天露天作业时必须采取防雨雪的措施。
29、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操作时要站在砂轮片径向的侧面。
30、凡基准面在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采用高挂低用的办法,挂在坚固的构件上,并做好检查,谨防移位和下沉。
31、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患者,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32、高空作业时,工器具必须放在袋内,上下传递物体时禁止抛掷。 33、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高空作业和露天作业。
34、起重机械,在使用前详细检查挂钩、链条、钢丝绳、齿轮、制动器设施和电器设备等部位,经检查合格,试车无问题后方可使用。使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不准任何人站在吊运物件上或在吊物下面行走、停留。
35、焊接作业,使用前严格检查焊机、焊把、一、二次线电缆、氧气、乙炔瓶,割、焊枪等器具,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36、设备或槽子清理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料源、风源、汽源等处,在切断电源的开关上必须挂上警告牌。所有的有关阀门、考克必须关严,必要时加上插板。
37、所有湿法岗位,必须配戴防护眼镜,配备充足的硼酸水,以防碱烧伤后,能及时冲洗。
38、工作中如果料浆、碱液刺溅到皮肤或眼睛内,要及时用清水或硼酸水冲洗,严重时迅速送到医院治疗。
39、在一般情况下,不准双层同时作业,必要时应设防护网隔离措施,否则不准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40、清理检修需搭架子的,跳板要绑牢不准有空头跳板。
41、进入料仓、槽内清理检修时,应先和岗位人员联系好,按以下的清理顺序进行:(1)顶部;(2)进料口;(3)壁部;(4)底部;(5)出料口。
42、不准一人单独在各类容器内工作,外边必须有专人监护。
43、拆卸管道法兰、阀门、考克时,必须先切断料源、汽源或气源,等待放完料后再进行工作,拆卸时先卸下部螺丝,防止溶液喷出伤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不准直接面对法兰、阀门、考克。
44、在拆卸管道或设备时,严禁用手指插入连接面去探摸螺丝。
45、进入各类容器检修、清理时,要保证通风良好,其温度不得超过45度。 46、进入各类容器工作时,要使用安全行灯,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47、清理料仓、槽子需要放炮时,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装炮、点炮必须由持有《爆破证》的人员来负责,并要设置警戒线,爆破前要先发预警信号。
(2)放炮时不能一人单独操作,必须有人配合和监护。
(3)如有哑炮,应在最后一炮响后30分钟后再由爆破负责人进行排除。
(4)领用雷管时,严禁将雷管放入衣袋内。 (5)雷管不准和铁制工器具放在一起。
(6)导火索要用锋利小刀割断,禁止用石块、铁器等物砸断。
(7)雷管、炸药、导火索要分库保存,并严禁烟火,当日使用不完的爆炸物品,必须返交回炸药库保存,禁止私自存放。
48、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准更换零部件,接头要绑牢固,在容器内工作时不准仰视,外面要有人监护。
49、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等接近地面的联轴节、动轴、皮带轮等危险部位都必须有防护装置,损坏或缺少的不准开车。
50、受压容器设备,严禁超压、超温运行,所属设备、管道的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