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A不合格工作票认定标准
凡已执行的工作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不合格工作票 A1签名人员不具备资格、代签名、没有签名或未签全名。 A2 工作内容(任务)和工作地点填写不清,应填写的项目未填写(如:时间、地点、设备名称等),漏项、并项者。 A3 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不齐全,不准确或所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与系统设备状况不符者。 A4对设备名称、编号、时间、动词等关键词有涂改者,字迹不清潦草或任意涂改超过两处者,手写工作票涂改处签发人未盖章者。 A5 同一工作时间内,一个工作负责人持两张及以上工作票者。 A6 工作票已到期,而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工作,或未按批准时间擅自提前开工者以及终结时间超期者。 A7 工作负责人变动而未办理手续者。 A8 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不符合要求或未经审批者。 A9 已结束的工作票,所拆除安全措施中接地线数目与装设地线数目不同,即未注明编号又未注明原因者。 A10 安全措施执行的不明确,不齐全或已执行安全措施中,不按规定填写,而填写“同左”“同上”等字样。 A11 应办理第一种电气工作栗,而使用了第二种电气工作票者。 A12 工作票签发人担任本工作票工作负责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发工作票者。 A13 工作票填写内容术语不符合规定且含义不清者。 A14 工作票未按正常程序执行者。 A15 工作票执行中丢失或损坏看不清。 A16未盖“以下空白”、“已终结”或“作废”印章;未按要求盖章、盖错章、乱盖章。 A17 工作票措施执行栏内的已执行措施与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序号不对应者。 A18 应填写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而未填写者。 A19一式两份编号不一致或填写内容不一致。 A20未按规定使用工作票附页或未正确填写工作票附页张数者。 A21 用热机工作票代替动火工作票或用二级动火工作票代替一级动火工作票者。 A22 用铅笔填写的工作票或不使用复写纸。 A23工作票没有填写“危险点分析控制单”者。 A24 工作现场没有工作票或工作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 A25工作票中所填工作班人员与现场工作人员不符。 A26公用系统与单元系统(设备)共用一张工作票。 A27安全措施比安全规程的要求降低;扩大工作票使用范围;工作地点与工作票内容不符。 A28工作许可手续未完备,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工作终结时,未按要求检查设备状况。 A29检修设备需要送电试转、水压试验等,未将工作票押回。 A30工作票有重号、缺号或没有编号;没有填写日期或其它不符“安规”要求的。 A31工作票执行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现象,经公司领导认定为不合格票。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不合格操作票认定标准
凡已执行的操作票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不合格操作票 B1 无编号或编号错误,破损严重或丢失。 B2 无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 B3 无操作任务或操作任务与操作项目不符。 B4 操作任务或操作项目填写不当,无双重编号,操作目的不清。 B5 操作中未按规定打钩,或未按规定在开关断开(合上)项目后填写执行时间。 B6 操作票漏项、并项、倒项。 B7 操作顺序颠倒。 B8 未按规定签名或代签名。 B9 字迹潦草不清或任意涂改达三次者。 B10 未盖“已执行”“未执行”“作废”印章,或乱盖印章(不规则)。 B11 出现有“同上”项目或使用省略号。 B12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B13 使用术语不规范且含义不清楚者。 B14 操作票填写的内容不符合“安规”规定(电气“安规”第20条) B15 一张操作票填写二个及以上的操作任务。 B16 操作票未执行或空余部分未按规定盖章。 B17 对应有操作票的无票操作。 B18 操作中因误操作发生了事故、障碍和不安全现象(包括未遂)的操作票。 B19操作中被查出有违章现象的操作票(如:不持票、不唱票、不复诵、不验电、不核对设备、不按项打钩、无监护、调换监护人和操作人等)。 B20未执行的操作票,未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 B21没有弄清操作目的、不经过五防模拟机核对操作项目。 B22操作票面没有填写“危险点分析控制单”。 B23操作票执行中存在不安全、不规范现象,经公司领导认定为不合格票。
习惯性违章分为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其表现形式如下: 序号 一 1 2 违 章 表 现 指挥性违章 违反法规、规程制度,发布错误命令 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强令作业人员进行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3 4 5 6 7 8 9 10 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安排不具有工作资质的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强令作业人员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工作 安排未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 使用资质不合格的队伍 民工进现场工作前不给民工交待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者 承包外委工程合同中安全责任及内容不全而签订承包、外委合同者 人员过渡疲劳,仍被安排工作 性质严重,经公司领导认定的其他指挥性违章行为 行为性违章 工作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未按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执行 进行电气倒闸操作,违反操作票制度,无票操作 未经公司同意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者 检修人员擅自扩大检修范围者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设备结线和运行方式不熟悉,签发的工作票措施不全不合格,被批准开工者 检修工作负责人未向检修成员交待工作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者 检修人员未经值班长同意并监护而擅自操作设备者 同一电气联接部分,同时开出检修及高压试验工作票者(一次设备检修与高压试验开一张工作票者除外) 操作票不执行操作一项打一个“√”,而是连续操作多项或全部操作完成毕后再连续打“√” 操作时,未执行唱票复诵制 检修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双方未到就地检查安全措施,许可人未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注意事项,就办理开工手续 工作监护人擅自脱离岗位或直接参与工作,使工作成员失去监护者 严禁烟火场所,没办理动火工作票和检验测试,随意动用电、火焊者 电气设备检修,约时停送电 不执行工作监护制度、操作监护制度或监护人员玩忽职守 不验电即装设接地线,或不装设接地线即进行工作,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误登带电设备或走错间隔被制止者 在6KV及以上电气系统带负荷拉合刀闸被制止者 带地线合闸或带电装设接地线(合接地刀闸)被制止者 巡检人员动手摸开关机构或移动遮栏越过安全距离 带长毛掸、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时无随行监护 私自挂设接地线或检修结束未拆除接地线被发现制止者 主控线路登杆作业中接触绝缘架空地线 未经值长批准而擅自解除闭锁操作者或用万用钥匙解锁操作者 用高压验电笔判断接地相别者 使用湿抹布擦拭带电的低压电气设备 在开关或母线室及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使用导电的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 按规定应戴安全帽而未戴安全帽 按规定应系安全带而未系安全带 跨越运行的或备用的输煤皮带,跨越运行中的转动机械 检修试验开工前未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 32 33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工作未结束而提前撤除安全措施 无特种作业证而进行特种作业 对工作中开启的电缆孔洞、地沟盖板等未设安全标志也未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发生不安全情况不按“五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者 主要发供电设备运行状况已达规程规定的事故紧急停运条件而仍然强行运行、拖延停运时间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栏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 上班期间打架、斗殴者 上班期间因工作无理取闹,吵架骂人者 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 任意动用消防器材,灭火器随意乱放或使用后不及时汇报者 全部检修工作结束后,将材料、工具等遗留在设备上 无证开车、酒后开车、强行超车或私自开车,处理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生产现场、生活区内机动车辆行驶速度超过10公里/小时 车辆带病运行(安全部件、喇叭、灯光、刹车装置等)者 生产现场发生设备故障及运行设备发生参数超限,隐瞒不做记录者 使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不戴绝缘手套 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施工等工作,违反工作票制度,无票工作或先操作后补办工作票 工作票办理开工后不执行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各持1份工作票者 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工作票延期或终结手续者 工作票负责人与实际工作负责人不符者 值班监盘不认真,抄表弄虚作假 无故不做定期工作 上班打盹、睡觉者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或无监护 进入继电小室、电子间不关闭手机、对讲机 不按规定制定反事故安全、技术措施,不制定现场工作的安全措施 性质严重,经公司领导认定的其他行为性违章行为 装置性违章 更换保险丝用铜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 乱接乱拉低压线路,使用有绝缘老化、胶皮破裂等不合格现象的电线电缆 电气工器具外壳未接地,不使用带地线的插座,或电源插座无盖子 使用不合格的行灯 安全用具、电动工具未经检验合格而擅自使用 地线、零线的连接使用缠绕法,未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方法 110KV及以上钢筋混凝土构架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没有采用专门敷设的接地线 开关设备未使用名称编号 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电气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 消防水压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配置消防水龙带 主要通道无照明或亮度不足 性质严重,经公司领导认定的其他装置性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