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岗位职责和待遇
学科带头人是在内设机构负责人领导下,协助内设机构负责人做好学科专业的调研开发、专业计划起草实施和专业改革的带头人。根据学科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学科专业开发调研、教学教研活动,主要职责是:
1.指导学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训和理论提高工作,新技术开展;
2.参加、指导急、危、重和疑难病人的抢救处置工作,担负院内外特殊病例和疑难病例的会诊任务;
3.指导学科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参加、指导疑难病例术前讨论,对手术准备和麻醉方案提出意见并作出决定,必要时亲自参加操作;
4.指导学科的业务学习和“三基”培训,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吸取最新科研成果,引进最新技术,根据本学科情况与条件应用于临床,指导临床实践,提高医疗质量;
5.担任教学及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协助科主任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和医疗操作规程;
6.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国际发展动态,组织带领本学科人参与科研、论文、学术等工作,研究、解决该学科的疑难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学术活动;
7.就学科的建设、发展问题为决策者提出意见、当好参谋;
8.通过学术交流、进修培训、医疗合作、查阅资料等途径,了解、捕捉国内外本学科的前沿信息,跟踪学科的发展动态;
9.学习和借鉴世界上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技术设备,为本学科所用,提高学科建设的效益;
10.检查和督促本学科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坚持依法行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11.完成医院或内设机构负责人布置的其它工作; 12.学科带头人享受内设机构负责人(正职)绩效待遇。 本工作职责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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