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2010年度辅导员年终考核
办法
壹、指导思想
为进壹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且为辅导员的奖惩、晋升及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全院本学年于岗的辅导员(分团委书记)。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壹)德: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服从组织,有奉献精神。
(二)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及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熟悉学生心理,能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学生中存于的问题;具备学生工作关联的基础理论,能积累和总结壹定的工作经验;具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能经常深入学生中去,关心、爱护、帮助学生,切实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遇到
的实际困难。按要求及时完成学院、学工处及学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纠正和处理所负责范围内出现的不良行为和突发事件。 (四)绩:完成岗位目标和各项任务情况;所管班级党、团组织的发展情况、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率、受到各类表彰奖励人次;所带班级学生的违纪率、到课率及安全管理情况;贫困生的帮扶情况;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效果;创建文明宿舍情况;发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及工作创新情况。
四、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效,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五、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尹少华 副组长:何建新刘卫强
组员:舒宏应张照芳王农跃宋伟张淇唐军国 六、考核方式
分团委书记的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部考评和学工处(团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辅导员的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部考评和学工处(团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七、考核程序
(壹)分团委书记的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分团委书记依据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且提交工作总结及和考核指标关联的材料。(个人自评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2)学生评议:由各学部组织,从辅导员所带班级随机抽取20%之上的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附表1《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评议表》。
(3)辅导员评议:由党总支书记组织本部门辅导员对分团委书记的工作采取无记名方式测评,填写附表2《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同行互评表》。
(4)学部考评:由各学部根据分团委书记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见附表3《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考核学部评议表》。 (5)工作交流(述职)评议:由学工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各学部副主任组成的考核小组根据分团委书记的述职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对其进行评议,见附表4《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分团委书记述职交流考核表》。
(6)学工处考评:由各学部根据分团委书记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见附表5《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辅导员(分团委书记)学工处考评表》。
(二)辅导员的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辅导员按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对本学期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且提交工作总结及和考核指标关联的材料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