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参赛作
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添加时间:2014年04月16日 16:16:54 字体大小:【大】【中】【小】
甘电教中〔2014〕16号
各市、州电教馆(中心)、有关办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要求,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 2014年中央电教馆将举办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以下简称“大奖赛”)。我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的作品征集活动由省教育厅基教处指导,省电教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部委、行业所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参赛项目
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大奖赛(简称“大奖赛”)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学段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分组(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划分)设置参赛项目。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教育组均可直接参加全国比赛,省上不再统一组织评选,请自行通过大赛网站报名参加。
本次省级大赛征集作品的范围是:基础教育组各类作品。基础教育组包含小学、初中、高中、幼教、特教五个范围,具体参赛项目有: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含移动终端课例)、微课、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
三、技术要求
各项技术指标严格按照 “附件1 参赛项目相关要求”执行。当报送作品如果大小、文件的格式、作者数量等与其技术要求不符时,按照废件处理。
四、组织形式
各市、州电教馆(中心)负责初评并报送省电教中心,省电教中心聘请有关专家、教师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所有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在综合评定基础上,确定甘肃赛区获奖名单和参加全国比赛的作品名单。
五、报送作品数量
由市州教育部门以市为单位报送,基础教育类(包含小学、初中、高中)参赛作品每市不超过60件。幼儿教育类、特殊教育类参赛作品每市各不超过20件。
注:课件等占用空间较小的作品以市州为单位集中刻盘,课例类尽量集中刻盘。每件作品文件夹名字前面加上序号。以上均不接受个人报送。
六、报送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登记表(附件2)”,由参赛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签名及所在单位盖章,同时报文字版和电子版各1份。
2.“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和“参赛作品名单(附件4)”,由报送市、州统一填写并盖章,同时报文字版和电子版。作品序号为市州首字母加作品编号(例如兰州的1号作品,作品序号为lz01)。
3. 提交“参赛作品光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 七、报送时间和评审费
1.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14年7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2.评审费
(1)“课件(含移动终端课件)” 、 “微课”参赛作品每件需缴纳评审费200元; (2)其他参赛作品每件需缴纳评审费300元。
评审费需在报送作品时由组织单位统一提交,同时提交作品名单对照明细,并说明发票开具方式。
望各市、州教育部门及相关办学单位积极宣传和动员广大教师广泛参加,并精心组织好本区域的“大奖赛”活动。
联系人:吕姝丽
邮 箱:lvshuli@126.com 电 话:0931-8827226
地 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 邮 编:730030
本通知电子稿及附件请登录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网站(http://www.gsetc.cn)下载。 附件:
附件1 参赛项目相关要求.doc 附件2 参赛作品登记表.doc 附件3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doc 附件4 参赛作品名单.xls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
应用案例资源征集工作的通知
甘教师函﹝2014﹞20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教师培训院校(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2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遴选我省一线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典型案例,为下一步开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课程资源、建立优质课程资源库奠定基础。发掘并推广优秀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应用氛围,激励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以及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征集案例资源。
三、内容及要求
1.内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典型案例包括微课程、课堂实录等,主要体现一线教师围绕教育教学中的某个问题、知识点等应用信息技术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优化了课堂教学,转变了学习方式。微课程应采取“叙事方式”描述应用信息技术的过程,包括计划准备、实施、成效及反思等,一般不超过15分钟。课堂实录为应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视频录像,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教学设计、课件和教学反思等辅助材料。
2.格式要求:提交的资源应为视频、演示文稿、Flash、网页等格式。单个文件大小建议在500MB以内,其中视频资源的推荐标准为:分辨率不低于720×576(4:3)或1024×576(16:9),码流不低于256Kbps。
3.知识产权要求:申报资源符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申报人为相应资源的开发主体,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
四、征集与使用程序
1.各市(州)、县(区)组织面向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培训机构以及教研、电教和科研等部门征集资源。鼓励各市(州)会同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联合开展征集活动。
2.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择优向我厅推荐,每省提交50件左右,应覆盖主要学科(领域)。
各省于2014年5月20日前统一将资源汇总表(附件1)、资源信息表(附件2)和资源(刻录成光盘)报送至我省工程办,同时提交资源汇总表和资源信息表电子版。
3.我厅委托省工程办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及培训机构(院校)推荐资源进行审核,择优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推荐,纳入教育部能力提升工程优质课程资源库进行展示,并出具相应证明。
4.能力提升工程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优先从资源库中遴选应用案例,用于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并向资源开发主体支付相应费用。教育部和省厅将对受广大一线教师欢迎的优质资源给予经费支持,进行加工升级。
五、其他要求
1.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纳入到能力提升工程的整体工作中,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本省资源的征集、遴选和推荐工作。各市(州)资源入选情况将作为能力提升工程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2.查询相关事宜请登录工程网站(http://www.nltsgc.cn)。
省工程办联系人:王敏、张润珍 电话:0931-8178162、8818326 电子邮箱:6725244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