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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
理规定
目 录
1、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2、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⑴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⑵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⑶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⑷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⑸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⑹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⑺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应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⑻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 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 4、医疗废物运送时间及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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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锐器伤后处置方法 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一、医疗废物管理组织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胡兴文
副组长:王均、侯春梅、唐杰文
成 员:胡忠明、何英、刘素芬、李世均、李小斌、江世富、王建国、各科主任、护士长
实施管理部门责任人:各科主任、护士长 医疗废物处置责任人:王建国
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分管院长领导分管部门,按要求对本院医疗废物实施管理,组织处理医疗废物意外事故。
3、护理部(组)、医务科和防保科负责对医疗废物产地实施管理,督促医护人员按要求分别放置医疗废物,协助组织相关培训。
4、后勤负责对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和暂存地实施管理,提供医疗废物包装箱、容器、警示标签和有关设施,负责医疗废物交接工作,保存好相关资料备查,协助组织相关培训。
5、负责感染人要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检查指导相关工作,对医疗废物实施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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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 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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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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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各科室发放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人员培训再由网络人员组织本科室学习。
3、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4、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七、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护散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2、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并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证据证明传染病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就《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回收制度
1、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消毒供应室回收。
2、消毒供应室应按排专人回收,专门地点盛放,并做好个人防护。 3、各病区、科室回收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必须统一用黄色垃圾装盛放,针头等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存放在密闭的利器盒内。 4、各科室回收的数量必须登记,由送、收人双签字,供应室应每月统计汇总数量。
5、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6、对污染区消毒从最轻区域向最严重区域进行,并对所有使用过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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