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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落实《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禽流感防治管理办法》、《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管理办法》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管理法律法规,做好我院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指导和规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产安全。 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按照快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密控制传染源和密切接触者、救治病人、减少死亡的原则进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可根据院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组 长: 俊(院长,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 静(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作富(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成 员:唐昌亮(院长助理兼医教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袁昌秀(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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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娟(院办主任,副主任护师) 胜平(控感办主任,主管护师)
防治办公室设在医教科,具体负责重大传染病应急管理和处置,协调我院传染病疫情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上级精神。
(二)、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 长:作富(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唐昌亮(院长助理兼医教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成 员: 瑾(感染科主任,主治医师)
连秀(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陆兴(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朝军(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鄢成发(急诊科主任,住院医师)
宏强(中医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升权(门诊部主任,主治医师) 燕 (妇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唐自林 (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燕(五官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杰(外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通权(外二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显海(外三科主任,副主任医院) 奚可军(麻醉科主任,主治医师) 肖卫平(放射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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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勇(检验科主任,主管检验师)
医疗救治小组为各科室医护人员。负责全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诊断、治疗工作,参与和组织疫情处理和技术服务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 静
成 员:金齐清、昌伦、霞、勇、勇、邓
负责重大传染病防治所需设备、车辆、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及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四)、信息报送组 组 长:罗琳
成 员:云 付贤平 三、 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各相关科室认真贯彻执行《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的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我院传染病依法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网络及预测、预报、预警机制,做好疾病控制日常管理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止、减少各种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二)、监测
传染病监测、协助市疾病控制中心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运送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按照传染病的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并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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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的要求报告信息。 报告的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缓报、谎报、瞒报、漏报。
1、责任报告人:所有医务人员。
2、报告程序和时限 :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疑似传染病疫情,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立即我院应急办(医教科)报告。 应急办在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医院领导报告,经初步核实后属重大、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立即(1小时)以最快捷的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局报告,并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3、报告的容 :主要包括事件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地域围、人数、主要症状与特征、事件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事件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安排。
4、报告、举报 :传染病报告:0854-2219670;举报:0854-222529
(四)、预警
根据季节变化和疾病监测情况,对可能发生传染病进行预测和预警。
1、预警的支持:在市疾控中心信息系统的构架下,建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网络,负责院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的收集和传递。
2、预警级别:根据传染病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围、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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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1)、Ⅳ级传染病疫情(蓝色): 1出现10例以下不明原因病例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传染病疫情。
(2)、Ⅲ级传染病疫情(黄色): 1集中出现10-20例不明原因病例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传染病疫情。
(3)、Ⅱ级传染病疫情(橙色): 1发生20-50例不明原因病例并出现人员死亡。
(4)、Ⅰ级传染病疫情(红色): 1出现50例以上不明原因病例,已出现人员死亡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传染病预警由上级有关部门发布和解除。 四、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根据传染病疫情分级,Ⅳ级、Ⅲ级传染病疫情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置,Ⅱ级、Ⅰ级传染病疫情由市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置。
(二)、响应程序
1、基本响应:我院在接到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疫情性质、规模进行调查评估,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市疾控中心和卫生局报告。
2、扩大响应:当传染病疫情动态有扩大、发展趋势时或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先期处置,并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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