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编号:
公务员录用
体 检 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 生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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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并加盖公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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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民 族 文化程度 职 业 报考职位 性 别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籍 贯 照 片 请本人如实详细填写下列项目 (在每一项后的空格中打“√”回答“有”或“无”,如故意隐瞒,后果自负) 病名 高血压病 冠心病 风心病 先心病 心肌病 支气管扩张 支气管哮喘 肺气肿 消化性溃疡 肝硬化 胰腺疾病 急慢性肾炎 肾功能不全 结缔组织病 有 无 治愈时间 病名 糖尿病 甲亢 贫血 癫痫 精神病 神经官能症 吸毒史 急慢性肝炎 结核病 性传播疾病 恶性肿瘤 手术史 严重外伤史 其他 有 无 治愈时间 备 注: 受检者签字: 体检日期: 年 月 日 - 3 -
身高 厘米 体重 公斤 血压 / mmHg 病史:曾患过何种疾病(起病时间及目前症状)。 心脏 内 科 肺 肝 脾 建议 心界 心率 次/分 律 杂音 腹部 神经系统 其他 医师签字 病史:曾做过何种手术或有无外伤史(名称及时间),目前功能如何。 皮肤 外 科 头颅 乳腺 肛门 外生殖器 建议 右 裸眼 视力 左 眼 科 色觉 其他 建议 医师签字 矫正 视力 左 右 医师签字 浅表 淋巴结 甲状腺 脊柱 四肢关节 其他 医师签字 - 4 -
左耳 听力 右耳 耳 鼻 喉部 喉 科 其他 建议 唇腭舌 口 腔 其他 科 建议 腮腺 颞下颌关节 口腔 粘膜 嗅觉 鼻部 咽部 耳部 医师签字 医师签字 病史/月经史: 初潮 岁 经期/周期 / 量(多、中、少) 末次月经: 其他: 检查项目:1.已婚女性作外阴部检查、阴道窥器检查及阴道-腹部双合诊检查。 2.未婚女性作外阴部检查、直肠-腹部双合诊检查。 已婚女性(内诊) 妇 阴道 科 宫颈 宫体 附件 外阴 外阴 / / 宫体 附件 未婚女性(肛诊) 建议 医师签字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