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组织管理规
程
--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集团公司发展、投资、筹融资、资本运营、利润分配、技术开发、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审查批准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和财务预算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或解聘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全资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派出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成员,派出监事会成员。
--考核子公司经营成果,决定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资本转增。--拟定集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其他重大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组成,必要时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5.3集团公司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其职责由国务院规定。5.4中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纪律检查组,是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集团公司党组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党纪教育,办理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5.5集团公司管理的职权层次原则:各级管理者必须在职权范围作出决策,不把问题上交。
5.6集团公司管理的职责绝对性原则:上级把完成某一任务的职权授予下级,上级不能因此免除对完成这一任务所负的责任。
5.7集团公司管理的统一指挥原则:各级组织成员原则上只接受一个上级的领导,下级向上级负责,向直接上级报告工作。
5.8本文件中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的描述,即是对该部门、该单位职责的描述;反之对某部门、某单位的描述,也是对其负责人职责的描述。
5.9职能管理部门、分支机构、项目施工组织均实行首长负责制,副职协助正职工作并对正职负责。当正职缺席时由副职代行正职的职权。6.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6.1集团公司的领导成员--党组书记、总经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协助集团公司总经理负责技术经济方面的工作。6.2集团公司的咨询机构--集团公司科技委
●秘书处(设在科技与国际合作部)6.3集团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办公厅●秘书处●行政综合处●公共关系处--计划经营部
●综合计划处●经营管理处●企业管理处--规划发展部●政研体改处●投资处--财务部●财务管理处●会计核算处●预算管理处--人事劳动部●人事教育处●劳动工资处--科技与国际合作部●科技质量处●外事外贸处--监察部、审计部●综合监察处●综合审计处--党群工作部●党务处●群工处
6.4事业部--总承包部
●秘书部(党群工作部)●投招标部●项目管理部●行政部●财务部--对俄贸易项目部6.5分支机构6.5.1全资子公司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一建设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五安装工程公司--核工业四七一厂--深圳华泰企业公司--中核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瑞宝国际合作公司--核工业工程勘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