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与完善的探讨
李明岩
【摘 要】摘要: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缺失。应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政府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培养成熟的消费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形成良好的与论氛围;逐步取消超国民待遇。 【期刊名称】北方经贸 【年(卷),期】2014(000)005 【总页数】2
【关键词】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缺失;完善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含义及意义
企业社会责任(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本质上讲,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与一般企业社会责任没有不同。不同的是,跨国公司不仅需要采取适合母国的经营行为,还要从东道国的角度出发采取适合东道国的经营行为。[1]
从短期来看,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会加大企业成本。但从长远出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获得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会赞誉,能够有效地建立与维持企业的长期竞争优势,实现企业与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的双赢。[2]
二、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概况
多数跨国公司在华企业都是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开展的示范者和先锋军。在产品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在华企业基本都通过了产品质量认证
ISO9001,2010年通过率达到99%;通过国际环境管理认证ISO14000的企业比例2010年达到96%。在员工权益方面:成立工会的在华企业比例2010年突破了80%。几乎所有企业都为员工全额缴纳社保。总体来说,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基本呈现三大特点。 (一)呈现出不断完善的趋势
近年来,家乐福、耐克等超过200家公司在我国开展社会责任审核,有的企业还设立了专门的劳工和社会责任事务部门。[3]并且,为了加强风险管理、遏制商业贿赂,许多在华企业努力强化合规经营。从2008年起,可口可乐、索尼等公司发布了新的从业行为规范和供应商规范。这些规范构成跨国公司全球经营体系的框架,对员工及供应商遵纪守法、遵守道德规范等各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4]
(二)呈现出本土化的特点
在华企业开始更多地尝试用适应我国国情的方式来解决社会责任方面的问题。从最初的照搬母公司社会责任战略,到如今结合我国本土特点建立本土化战略;从单一的捐款捐物,到如今结合专业优势、协同多方参与等多元化方式,其CSR本土化程度越来越深。[5]跨国公司CSR本土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有些华企业开始发布中文版社会责任报告,且报告的内容与形式越来越本土化。 (三)具有波动性
在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受自身经营绩效和全球经济波动影响明显,存在一定的波动性。当经济环境较差时,企业为保持其经营绩效会降低社会责任的履行标准,主要表现为员工纠纷上升,消费者投诉增加、社区公益慈善活动减少。如,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外资企业在我国的慈善捐赠金额和社会公益
活动大幅减少,重大劳动纠纷显著增加。这说明很多在华企业没有系统持续的公益慈善活动计划,没有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履行机制。
三、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缺失
很多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2011年,中国社科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课题组分别调研了我国境内国企、民企、外企的百强企业共300家。得分小于等于零分的企业有26家。这26家企业中,外资企业占73.1%,有19家。戴姆勒·克莱斯勒、可口可乐、阿迪达斯等知名企业均“榜上有名”。具体来讲,在华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品质量安全与环境污染问题
部分在华企业在产品安全质量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以沃尔玛为例:2011年,重庆沃尔玛超市因为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以虚假的商品说明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69万元罚款,实施15天的停业整顿。自2006年进入重庆以来,这已是沃尔玛第21次受到工商部门处罚。[6]据统计,2010年有32%的在华企业被发现存在产品安全质量问题或存在重大的消费者投诉事件。
环境保护方面,部分在华企业也存在着缺失,表现在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响应消极,在生产过程中高碳生产、高污染排放、高资源消耗。据统计,2010年有9%的在华企业在环保方面违规。
久负盛名的跨国公司之所以在华出现这些问题与其执行“双重标准”有关。一方面某些在母国较为普遍的社会责任,在华企业不能主动去承担。另一方面,某些在华企业放松了在环保、产品安全质量有关的标准。 (二)商业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