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成品保护措施
A.1.1 成品保护的项目管理制度
1、实行栋号工长分片包干负责成品检查保护制度。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成品保护小组,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成品保护情况、落实情况的检查制度。
3、建立工序交接、成品交接记录制度。
4、建立分承包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制度,并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成品保护协议书。
5、提倡奖优罚劣,创精品、优质产品精神,建立处罚和赔偿损坏成品的奖罚制度。
6、建立分包方、外协单位在施工完结后,对成品保护或损坏进行成品鉴定交接制度。
A.1.2 钢筋混凝土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成型钢筋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
2、上下层钢筋绑扎时,支撑马凳要绑牢固,防止操作时踩变形。不得踩踏已绑好的负筋。
3、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它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钢筋。 4、已安装完毕的墙、柱模板,不准在吊运其它模板时被碰损,不准在预拼装模板就位前作为依靠。工作面已安装完毕的平面模板,不可作为临时堆料和作业平台。
5、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砸或撬棍硬撬,以免碰坏混凝土表面和棱
角,损坏模板。
6、已浇筑楼板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及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 A.1.3 门窗安装成品保护措施
1、运至现场的门窗分规格立方于仓库内,下部放垫块。 2、门窗表面的水泥浆要及时清除。
3、已安装门窗框、扇的洞口,不再为作运料通道。 4、在已安装门窗的附近区域不进行电、气焊作业。 5、外脚手架不得压在窗框上,严禁蹬踏门窗框。 6、待装修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后才撕掉门窗框的保护膜。 A.1.4 墙面、地面、楼面成品保护措施
1、地面施工中采取遮盖措施,避免水泥砂浆污染已完工的地面或其他装饰。
2、新铺设的地面,应临时封闭通道,在地面周围加绳圈并设专人看护,上号前不得上人行走。
3、搭拆脚手架时,应注意避免碰坏墙面和墙角。
4、每次涂刷前均应清理周围环境,防止尘土污染,涂料未干燥前,不得清理周围环境,涂料干后也不得挨近墙面或从窗口、阳台上泼水乱扔杂物,以免污染涂料面。
5、内墙涂料最后一遍涂刷完毕后,空气要流通,以防涂膜干燥后,表面无光或光泽不足。
6、对墙面、地面等装修工程均已施工完毕的房间进行封房,闲
人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