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行政司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裁决人,对行政争议作出裁决的活动。
42、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司法活动。
43、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指对于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和法制的原则,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依法实施的监督。
44、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一般职能监督:指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
45、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专门职能监督:指专门的行政监督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包括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46、行政监察监督: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执法情况和有无违法乱纪行为所进行的专门监察活动。
47、审计监督: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48、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9、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50、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他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出生至死亡时止。
51、民事行为能力:拽公民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公民能独立为发生法律上的效果的行为的资格。
52、监护:指为了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种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53、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4、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55、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使法律行为的后果(包括民事责任)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制度。
56、共有:指对同一项财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情况。
57、按份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按其应有的份额或比例,对同一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情况。
58、共同共有: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或在共有关系解除前不能确定各人应有份额的一种共有关系。
59、相邻关系: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60、知识产权:指自然人或法人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61、著作权:称版权,作者或其他主体对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照法律所享有的权利。
62、专利权:一项发明经由发明人提出申请,经过主管机关的审核,确认其在法定期限内对该发明所享有的独占的权利。
63、商标权: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
64、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示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65、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66、不当得利:凡无法律上的根据致他人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的,称为不当得利。 67、无因管理:即无法律的义务,又无彼此间的约定,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称为无因管理。
68、婚姻家庭法: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9、结婚:男女双方依法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70、收养:凡公民(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
71、抚养:根据身份关系,在一定的亲属间有经济能力的人对于无生活能力者给予扶助以维持其生活的一种法律制度。
72、离婚:夫妻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73、继承权:公民依法享有的基于一定的亲属关系而产生的取得遗产的权利。
74、法定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进行继承。
75、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76、特留份:是法律为了保护某些继承人的利益,规定被继承人不能通过自己的遗嘱加以取消或减少的法定应继份额。
77、遗嘱: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遗产或其他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78、遗嘱继承:继承人及其继承的遗产数额由继承人生前的遗嘱规定的继承方式。 79、人身权:指与人身不可分离或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各种权利。
80、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亦即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的必须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 81、身份权: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一特定的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82、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83、一般诉讼时效:由民法统一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法学概论名词解释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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