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判方案
(试行)
2.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情形填报表 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考核自查表 4.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自评表 5.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专家评估表 6.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估汇总表
附件1: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 教学质量评判方案(试行)
为增强我校教学质量治理,准确地评判教师教学质量,引导广大教师踊跃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保证学校在当前高等教育的猛烈竞争中持续进展,特制订本方法。
一、总 那么
第一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判的目的是通过开展教学质量评判,使教师取得综合、全面的反馈信息以便教师及时改良教学;通过有效的教学质量评判,产生正确的导向和鼓励作用,增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判的原那么是:(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那么;(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那么;(三)全面综合评判的原那么。
第三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判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依照教师在一学期中的教学情形,评出教学质量优秀(85≤A)、良好(70≤B<85)、合格(60≤C<70)、不合格(60以下)四个品级。教师教学质量评判总成绩存入教师档案,作为教师尔后职称评定与职务聘用等的要紧依据之一。
第四条 凡在我校任课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均需参加“教师教学质量评判”。
第五条 各教学单位可依照本方法制订相应的评判实施细那么。
二、评估程序
第六条 教师教学质量评判程序分教师自评、专家组评估和学生评判三个时期。
第七条 教师自评时期即为教师填写“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情形填报表”(以下简称“填报表”)(见附件2 ),如实填写本人一学期中的教学工作情况。然后依照“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自评表”(见附件4)进行自评。
第八条 自评时期起始时刻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自评终止后,教师应向各教学单位上交一份“填报表”与一份“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质量自评表”自评结果,以备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评判。
第九条 专家组评判时期即为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教师上交的“填报表”与“教师教学质量评判表”自评结果进行对照、核实,组织检查教学文件(如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等),组织听课、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
第十条 学生评判时期由教科处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判,并将学生的评判结果提供给各教学单位。
第十一条 各教学单位于每学期的第19周评出结果,每学年在此评判基础上评选出学校的优秀教师。